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丙根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明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2、议案3、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张利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