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3.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因会务安排调整,现决定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调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4168号中微临港产业化基地603会议室。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4168号中微临港产业化基地603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