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除尘、脱硫、脱硝等烟气治理环保工程总承包;低温SCR脱硝、一氧化碳脱除等各类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及服务;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及器件的研发、生产与服务。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1、烟气治理工程服务
  烟气治理即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烟气中存在的颗粒物、硫氧化物及NOx进行处理,降低其排放浓度。根据污染源的不同,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被分为若干子行业,其中固定源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包括VOCs废气治理和烟气治理。烟气治理按行业属性可分为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两大类。电力行业烟气治理主要是指火力发电行业的烟气治理,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是指焦化、钢铁、建材等非火电行业的烟气治理。公司主要从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
  按治理污染物的不同,烟气治理又可以细分为除尘、脱硫、脱硝等,具体情况如下:
  (1)除尘是指从烟尘、粉尘等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目前市场上通常采用机械式除尘、电除尘、过滤除尘、湿法除尘和新型复合除尘等五类除尘技术,其中布袋除尘(过滤除尘)、电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是我国目前主流的除尘技术。
  (2)脱硫是指除去烟气中的硫及其化合物(主要为SO2)。按照脱硫过程中是否加水和脱硫产物的干湿形态,烟气脱硫技术可分为干法脱硫、半干法脱硫和湿法脱硫三类。
  (3)脱硝是指去除烟气中NOx。SCR脱硝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和SNCR脱硝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是目前十分成熟的两种烟气脱硝技术,其中SCR脱硝技术以其较高的脱硝效率,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烟气脱硝技术。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垃圾焚烧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烟气治理工程服务涵盖了从除尘、脱硫、脱硝到配套设备和催化剂在内的烟气治理全过程。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干法、半干法、湿法脱硫,低温SCR脱硝,以及超细粉尘脱除等超低排放技术的综合服务商,烟气治理技术先进、工艺路线丰富,可根据业主方的烟气工况和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以满足达标排放需求。
  公司采用的工艺路线主要有: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SDA半干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一体化、CFB半干法脱硫+除尘+GGH换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GGH换热+CFB脱硫+除尘、湿法脱硫+GGH+热风炉配热+低温SCR脱硝、低温SCR脱硝+余热回收+湿法脱硫+湿式除尘。
  2、烟气治理产品
  (1)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SCR脱硝催化剂是在SCR脱硝过程中促使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从而选择性地将NOx转化成氮气和水的触媒,是脱硝系统的核心部件。
  公司生产的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相比高温SCR脱硝催化剂而言,可以有效地降低运营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NOx的达标排放,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社会、经济价值。
  (2)脱硝设备
  公司生产的脱硝设备有单仓脱硝设备、并联多仓脱硝设备及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其中除尘脱硝一体化设备为公司典型设备,该设备采用下部除尘、上部脱硝的集约化设计,将除尘模块、脱硝催化剂原位解析再生系统、喷氨系统和脱硝模块进行合理的一体化集成,具有减少温降、节约能源等特点。
  (3)除尘设备
  公司除尘设备主要包括脱硫系统配套除尘设备、焦炉地面除尘站设备、高压氨水侧导系统设备及其他环境除尘设备。
  3、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
  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是指将二氧化碳从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层以实现二氧化碳永久减排的过程。碳捕集吸收剂是一种用于捕获工业烟气中二氧化碳(CO?)的材料介质,面对碳捕集吸收剂易降解、成本高、损耗高等难点,公司自主研发了TX-1、TX-2、TX-P等系列吸收剂,再生能耗、抗氧化能力、脱碳率、再生气纯度等技术指标大幅提升,具有完备的湿法碳捕集技术体系。
  4、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公司钠离子电池材料主要是聚阴离子正极材料,自主研发的通用型NFPP、高首充S-NFPP等产品具有高比容量、长循环稳定、高倍率性能、良好的压实密度、低成本等优势,主要应用于储能系统、启停电源、低速电动车、UPS电源等场景。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环保工程总承包及催化剂供货与服务。工程总承包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
  1、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大多属于非标的定制化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业务合同制定生产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产品交由生产部负责生产,烟气治理服务交由项目运营中心负责现场实施并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验收。
  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设施,核心装备由公司自行生产,其他部件主要由公司对外采购。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一般会根据订单的安排按需采购。对于通用性材料,按批量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并根据相关内控制度对各采购环节进行有效管控。公司已经与众多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采购管理平台,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供应安全和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因客户需求差异较大,公司产品和服务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呈现出非标准化和定制化特点,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已建立了稳定高效的营销服务网络,并与客户群体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赖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概况
  2025年作为我国“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收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环保行业在政策强约束与高质量发展导向下保持稳健增长,行业由传统末端治理加速向源头减污、资源循环、智慧管控与低碳协同深度转型;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绿色税制与全国碳市场协同发力,数智化非现场监管成为主流,水处理、大气治理、固废处置等传统领域稳中有进,资源循环、新污染物治理、CCUS、智慧环保等新兴赛道快速崛起,行业模式从工程建设向运营服务与技术解决方案升级,AI、膜分离、智能传感等技术广泛渗透,同时面临盈利分化、回款压力与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挑战,整体呈现规模提质、结构优化、技术赋能、低碳融合的发展格局,为“十五五”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1、非电行业烟气治理行业概况
  2025年,我国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工作在政府政策体系的全面引领下有序推进,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作为顶层纲领,明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核心目标,划定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将钢铁、水泥、焦化等非电重点行业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管控范围,提出具体减排指标,为行业治理划定清晰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推动行业从“达标排放”向“深度减排”转型。
  在我国“双碳”目标深入推进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略持续发力的双重驱动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始终以钢铁、水泥、焦化等污染排放重点领域为核心抓手,稳步推进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行业发展呈现“存量攻坚、技术升级、市场扩容”的鲜明特点。根据生态环境部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数据,2025年全年新增完成3亿吨粗钢产能、2.7亿吨焦化产能、4.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通过密集发文完善治理体系,一方面出台《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细分行业技术规范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低效治理技术淘汰机制,引导企业采用超低排放、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等先进技术;另一方面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A/B/C/D级”绩效分级体系,推动差异化监管,同时地方层面如山东、河北等地分别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等配套政策,细化落实国家治理要求,形成上下联动的政策实施格局。
  监管层面,政府持续强化政策落地执行,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大非电行业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倒逼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总体来看,2025年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呈现“顶层政策引领、标准体系支撑、地方细化落实、监管力度强化”的鲜明特征,政策驱动下行业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行业概况
  2025年,我国CCUS行业在政府政策的持续引领与规范下,逐步从示范探索阶段向规模化、商业化过渡,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且导向清晰。国家多部门密集发文明确行业发展方向,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发布《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发展路线图(2025)》,明确CCUS作为能源转型关键支撑技术的定位,以及向规模化应用推进的发展路径;国家发改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将规模化CCUS项目纳入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范围,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政策保障。此外,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相关通知,将CCUS技术融入零碳园区建设,明确其在破解工业过程减排瓶颈中的重要作用,引导行业向全链条协同、多元化应用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双碳”目标实现、能源安全保障中的战略性托底作用。
  从宏观视角看,中国正凭借强大的政策支持与项目实践,在全球CCUS产业格局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国际层面,根据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2025年10月发布的《2025年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现状》报告,截至2025年7月,全球商业化CCUS项目已达734个,其中77个项目投入运营,总捕集能力达6400万吨/年。尽管CCUS技术的高成本仍是当前主要挑战,但行业正通过全链条系统集成、技术装备国产化和商业模式创新来探索降本增效路径。
  在重大项目层面,2025年9月,由中国华能牵头建设的全球最大规模燃煤电厂碳捕集示范工程一一甘肃正宁150万吨/年项目正式投运,实现技术装备全国产化,捕集率超90%,标志着我国在煤电这一重点排放源的碳捕集技术上取得了百万吨级工业化规模的重大突破。与此同时,中国石油华北石化20万吨/年CCUS项目于2025年12月建成投运,实现了“炼化捕集-油田利用”的二氧化碳全产业链贯通;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13.5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项目也已建成运行,入选国家能源局炼油行业节能降碳典型案例。
  3、钠离子电池行业概况
  2025年,我国钠离子电池行业在政府政策的精准引导下稳步推进,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将推动大规模钠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及技术攻关作为重点任务,聚焦宽温域、长寿命等核心优势,为行业技术发展划定方向;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出台相关专项方案,将钠离子电池储能纳入新型储能多元技术发展路径,确立其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同时,GB/T 44265-2024《电力储能电站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填补了国内钠电池储能领域标准空白,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权威指引,推动行业从技术研发向标准化应用转型。
  政府政策的持续加码的同时,地方配套措施同步落地,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内蒙古、广西等资源大省出台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明确新能源项目配储比例、打造全产业链园区等方式,推动钠离子电池产业落地;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推出的投资补贴、容量电价支持等政策,有效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引导企业加大研发与产能布局。各类政策形成“顶层引导+标准规范+地方落实+资金支持”的组合拳,不仅推动钠离子电池在储能、备电等场景的示范应用落地,还助力产业链协同完善,强化我国在钠离子电池领域的技术与产业优势,为行业规模化发展奠定坚实政策基础。
  随着产业化进程的加速,聚阴离子体系钠电池凭借其高倍率性能(瞬时放电可以达到100C)、显著的理论成本优势以及高安全性(针刺不起火不爆炸),尤其适配启停电源、工程机械、电动船舶、低速车、各类储能等对安全性、倍率性、经济性要求较高的场景。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非电行业烟气治理行业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起草了中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 4416-2014《焦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资质、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低温SCR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多项技术、产品入选《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公布《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公司 “碱回收炉烟气低温SCR脱硝技术与装备”成功入选国家污染防治示范技术。根据指导目录,示范技术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先进,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2025年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榜上有名,该名单的发布,旨在通过实施行业规范条件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通过“标杆效应”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9月,公司催化剂实验室正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获得国家认可实验室资质。此次通过认可,标志着公司实验室在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检测水平等方面已达到国家及国际标准要求,出具的检测数据将获得全球范围内多个经济体的承认。2025年12月,安徽省工信厅公布2025年度安徽工业精品名单,公司子品牌方信立华自主研发的“FXLBFM3-800蜂窝型低温脱硝催化剂”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突出的性能表现,成功入选该权威榜单。
  2、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行业
  2025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碳捕集吸收剂凭借优异性能已成功应用于万吨级船用碳捕集装置,已形成工程案例包括唐山燕南水泥一水泥窑气碳捕集提纯食品级CO?(干冰)设备承包、聊城信发郝集电厂一CCUS碳氮联产项目设备承包等。2025年6月,公司正式加入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标志着公司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实力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全球品牌影响力。2025年10月,2025年德国氢能及CCUS展览会在德国汉堡举行,公司受邀发表题为《塑造净零工业未来一一CCUS技术推动全球工业脱碳》的主题演讲,展示了公司在CCUS领域的核心优势及最新成果,作为少数发表演讲的亚洲面孔,此次演讲彰显了公司在全球CCUS领域的影响力。
  3、钠离子电池行业
  2025年,公司参与编写了《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通则》和《电能储存系统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两项国家标准,能够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源于公司在钠离子电池核心技术方面的领先实力,充分体现了同兴科技在钠电材料与电池应用方面的技术权威性与行业影响力。公司自主研发的通用型NFPP(磷酸焦磷酸铁钠),在多项关键性能指标上表现卓越,整体性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同时,公司子品牌同兴皓升凭借在钠电正极材料领域的领先技术实力、产品创新能力及行业影响力,荣膺2025第四届起点钠电金鼎奖颁奖典礼“2025年度中国钠电正极材料技术领导品牌”和“2025年度中国钠电技术创新品牌”。起点钠电金鼎奖评选涵盖技术创新、产品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等维度,是钠电行业权威奖项及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参考,此次获奖,是行业对公司钠电技术实力和品牌领导力的高度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2025年度工作回顾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00亿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续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跃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卓炤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员回避表决,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ESG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97%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郑光明、朱宁、郑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等。
  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79,357.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942,218.5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881.58元(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0,563,313.81元,减报告期执行2024年利润分配38,336,910.00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7,544,740.81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98,400股,回购金额19,986,1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8,722,41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58,708,547.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3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
  (2)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8,722,410.0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34%。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84,409,252.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6,186,131.30元的182.7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763,286.41元和 399,991,005.51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7%和 16.09%。
  公司2024年度、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763,286.41元和 389,893,197.29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5%和 19.17%。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含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华网(603888.SH)、神剑股份(002361. SZ)、黄山旅游(600054.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洁雅股份(301108.SZ)、永新股份(002014.SZ)、泰禾智能(603656.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秀丽,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份(301429.SZ)、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姚贝、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秀丽、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丁跃东 卓炤伊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或填入同意的股数,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