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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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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公路、桥梁、隧道、房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公路及市政项目的升级改造和日常保养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租赁、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相关业务,以及固体矿产资源开发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固体矿产资源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设模式。
  单一工程承包模式以公司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投融资建设模式利用公司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BOT、PPP等模式,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施工总承包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四川宇康矿业有限公司的战略收购,正式进入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获得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2个探矿权和2个采矿权。其中交际河萤石矿矿区保有CaF?资源量231.0万吨,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采矿权有效期至2043年5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开工令申请资料,待批复通过后将加快推进矿山的建设工作,早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598,944.1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4,794,181.35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3,752,096.83元。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2,173,860.53元。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确保股东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负,依据上述条款,公司未触及该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与多元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拓展矿业板块,着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强化运营管理,提升业绩与回报能力,统筹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维护股东长远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预计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银行等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6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智慧科技园天台寺路1688号
  4、法定代表人:冉浩
  5、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3日
  3、注册地址: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金科南路38号1幢5楼1号
  4、法定代表人:冯习祥
  5、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8月16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38号1栋5层1号
  4、法定代表人:黄显烨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四川宇康矿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宇康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7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龙潭镇红旗村01组
  4、法定代表人:高华斌
  5、注册资本:3,12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线、电缆经营;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测绘服务;煤炭开采;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总额度。公司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27亿元;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将达到23.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12,411.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12,411.87万元,将会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6.81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9,776.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认的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核算PPP项目工程未到回购期或已进入回购期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工程款项。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12,411.87万元。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2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晓晴女士主持,应出席并表决董事9名,亲自出席并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全文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独立董事董大勇先生、申宇先生、应千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程茗浪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亿元,同比增长10.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59.89万元,同比减亏1,357.31万元。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确保股东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林晓晴女士、熊鹰先生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投票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关联董事程茗浪、程宝平先生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因财政部发布了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若涉及相关业务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2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中,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7、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8、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9、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10、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11、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3、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14、本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杰,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含子公司)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宏格”)、深圳易联致新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联致”)发生共计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晓晴、熊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即实际发生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川投宏格总资产3.88亿元,净资产0.66亿元。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易联致总资产1.05亿元,净资产0.73亿元。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川投宏格公路及市政施工提供工程施工劳务。
  2、向关联方承接办公租赁用房。
  租赁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良好,相关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前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
  2、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管理型信托类等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实施期限
  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操作。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四、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6年度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申请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20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贷证明等。拟申请授信的相关机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批准存在差异,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批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新增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或在不同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
  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项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此外,还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签署与融资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含意向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上述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考核机制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按季度、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后发放。
  (3)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0%。
  二、其他说明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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