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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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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董事会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应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并撤销发行申请;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25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并积极推进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事项,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尹忠刚、纪智慧、刘静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监督职责。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经营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议案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符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在地区、行业的市场薪酬行情,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能够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非关联委员不足2人,该议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尹忠刚、纪智慧、刘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符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在地区、行业的市场薪酬行情,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结构与业绩情况以及职位价值、责任、能力等各项因素,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非独立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符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在地区、行业的市场薪酬行情,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结构与业绩情况以及职位价值、责任、能力等各项因素,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审部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推动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21.01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1.02 审议通过《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3 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4 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1.01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1)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当期盈利且母公司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博力威、万顺新材、广西能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大信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大信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2021年2月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9050078801600001307)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账户(账号:48717572429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800001306)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330090”)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85,818,444.67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33,611.00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25日,依法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13,454.35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在各银行账户已全部注销。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1 纸质存单,于2026年1月6日支取。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792.3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43.0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11,143.4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0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7,323.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11,695.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10,826.05万元。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部分产品生产对场地条件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较大且符合特定工艺布局、环境要求的场地,以满足其生产流程及设备安装等需求,公司新增了常州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度,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伟创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创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人对伟创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和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41,671.20万元,实际投入进度99.62%。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80.9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140.32万元已转出。 注4、注5:“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与节余募集资金形成。 注6:“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经济效益为61,355.13万元,达到了预计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48,900.13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10,826.05万元,考虑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59,726.18万元,实际投入进度77.20%。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774,139.0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99,169,554.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214,022,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49,390股后的股本213,173,38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74,610,684.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6,552,492.00元,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5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49,39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37.99万元,具体如下: ■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款项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某项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如果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7.2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减值。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不同。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经测试,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7.3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3,037.9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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