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16 公司简称:苏博特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在的混凝土行业属于化学建材,上游原料以大宗化学工业品为主,下游主要为基建工程、民用建筑领域为主。 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较多,规模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偏低,国内企业占据了我国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本土企业之间,并已开始逐步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跨国公司在国内仅参与局部细分市场竞争。 近期,随着我国“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的实施,对环保、能耗等绿色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小型外加剂企业的发展受到环保、能源政策的限制。同时,由于混凝土原材料日益复杂,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水泥等建筑材料集约化使用的要求提升,混凝土制品市场对于具有较高技术性能的外加剂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的依赖度提升。加之大型建筑公司和施工单位逐步实施集中采购和战略性合作,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呈现出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趋势。 近年来,虽然受宏观环境影响,行业需求有所收缩,头部企业依托规模及产业链优势,仍体现出较高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伴随部分中小企业退出,头部企业市场份额依然较为稳健。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在土木工程材料领域,已形成科研开发、规模生产和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完整体系。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和聚羧酸系减水剂企业十强评比中,2014年-2025年连续多年排名第一。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 高性能减水剂产品主要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具有掺量低、减水率高、保坍性能优、收缩低等优点,能显著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大幅降低水胶比,提升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延长混凝土构筑物的服役寿命,节省水泥用量,提高工业废渣利用率。高性能减水剂产品主要应用于配制高性能混凝土,应用于核电、桥梁、高铁、隧道、高层建筑等领域。 功能性材料包括功能性化学外加剂、高性能水泥基材料和交通材料等,其中功能性化学外加剂主要包括膨胀剂、速凝剂、防腐剂、阻锈剂、引气剂、防冻剂、早强剂等,其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减水剂复配使用;高性能水泥基材料主要包括灌浆料、超早强砂浆等,具有超早强、高强、无收缩、高耐久等特点,主要用于严酷环境下混凝土的制备,海上与陆上风电设备基础部分加固,超高强、超高韧和高耐久性混凝土的制备,装配式建筑,以及快速修补等特殊需求。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为合成与复配组合生产模式,合成后的母体作为中间产品供内部复配使用,对外销售以复配形成的水剂型混凝土外加剂为主。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我国幅员辽阔,市政、高铁、桥梁、核电、国防和大坝等重大工程中超高、超长、超跨、超大型等新结构的出现,水泥、矿物掺合料、砂石骨料等大宗原材料复杂难控以及宽温差与干燥的严苛施工环境,对混凝土性能提出了过去难以实现的高要求。公司采用“顾问式营销”,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定制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而为客户提供优良的产品与服务。公司技术推广人员定期收集客户需求信息,包括工程特点、气候特点、材料参数、性能参数;技术开发部按客户技术要求,对外加剂实现主动性设计和组合,并进行现场试配,达标后进行配方绑定,并将配比技术参数提供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照技术开发部门的配方方案和技术推广人员提交的客户发货指令生产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技术推广人员根据现场工况及技术表现,不断调整、更新产品配方,令混凝土达到最佳施工状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家 上年度(2025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了银河电子、海鸥股份、美思德及沪江材料等 9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会计师聂亮,近三年签署了苏博特、嘉环科技等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民,近三年签署了3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5、6.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118号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联系邮件:ir@sobute.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第21002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合计3,000万元。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博22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博22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原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生产与技术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生产经营效率。近年来,受外部经济因素影响,下游建筑施工领域景气度下行,需求偏弱,市场环境相较项目立项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近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涌现,使得信息技术变化与迭代速度加快。基于上述因素,继续按原计划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与技术发展趋势,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 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博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苏博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单位: 万元 ■ 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影响,部分产品销售不及预期,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6-013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未实现业绩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597万股,回购价格为5.96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力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自 2023年11月11日起通过内网发布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同比下降0.7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同比下降24.59%,未能实现业绩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等规定,因公司未实现业绩目标,拟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7万股,并予以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本次回购不涉及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597万股。 (四)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96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5,611,05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备注:上述数据根据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份数计算。因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份存在变动可能,实际股份变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文件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未能实现业绩目标,公司拟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未能实现业绩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16万元。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考核办法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考核办法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 三、其它事项 1、本方案所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相关个人所得税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核算并发放。 3、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毛良喜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