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免去魏健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魏健先生因工作调整,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免去魏健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魏健先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离任,魏健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离任后,魏健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督促魏健先生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魏健先生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魏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挖降本增效潜能,牢筑高质量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43%。2025年,面对行业“内卷式”竞争压力,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与市场攻坚,努力稳住效益基本盘。尤其在核心产品烧碱上,通过工艺优化实现装置高负荷运行,全年烧碱实现产量38.79万吨;研究推出“氯产品链效益实时测算模型”应用,动态调整生产结构,增加次氯酸钠等边际效益更高的产品销量。同时,通过深挖PVC装置潜力、建成PVC应用实验室、持续降低主要产品消耗、刚性压降采购成本等一系列降本增效举措,持续巩固成本领先优势。 二、持续优化治理机制,提升ESG管理实践 2025年,公司不断优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落实新《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监事会改革的要求,稳妥完成监事会改革与《公司章程》修订,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法定职权,实现监督职能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完善各项治理制度,推动内部管理制度系统升级,全年累计修订制度152项、新增10项、废止12项,构建了更加科学规范的内控体系。优化ESG报告编制工作机制,提升ESG报告披露质量,积极与评级机构沟通对接,推动外部ESG评价持续提升,公司Wind ESG评级由BBB级跃升至A级,资本市场形象显著提升。2025年,公司治理工作成效获监管机构与行业自律组织高度认可,先后荣获 “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案例”“董秘履职评价4A评级”“ESG碳中和金牛奖”“2025浙江上市公司ESG绩效最佳100强”等多项荣誉。 三、持续稳定回馈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积极安排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15亿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0.30%。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打造新质生产力引擎 2025年,公司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坚持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动力。建立PVC应用实验室并开展品质评定和应用研究,全年组织开展研发项目16项,新增授权专利9项;投资近千万元完成ERP系统迭代升级,实现业财一体化深度融合,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2025年度,公司入选工信部“5G工厂”名录,MIBK产品被认定为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1项专利荣获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优秀奖,同时荣获浙江省基础级智能工厂、宁波市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50强等荣誉。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传递公司投资价值。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通过组织业绩说明会、发布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定期回复“上证E互动”、接听投资者热线及回复邮件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进一步完善了与投资者的全方位沟通渠道,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2025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4份,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通过搭建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与投资者直接交流的平台,高效传递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信心。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严守合规底线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履职责任,建立健全“关键少数”与公司及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约束机制。公司保持与“关键少数”人员的紧密沟通,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专项培训,规范“关键少数”行为,持续收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监管关注热点新闻,发送给“关键少数”人员学习,做好“关键少数”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提示工作和每季度股份变动自查工作。同时,公司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紧密绑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利益和责任,督促勤勉尽职,严守合规底线。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 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6日,孙大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孙大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王炳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聘任周强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强先生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上表列示薪酬为其全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具体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2)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9号》。《准则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9号》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19号》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效 公司是一家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集生产、经营、研发为一体的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工企业。目前,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及年生产规模有:烧碱35万吨、氯化石蜡7万吨、次氯酸钠20万吨、环氧氯丙烷4万吨、甲基异丁基酮1.925万吨、氢气0.875万吨、液氯30.68万吨、聚氯乙烯(PVC)30万吨,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建筑管材、交通运输、汽车材料、农业生产等领域。2026年,公司将紧密锚定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坚持氯碱化工基石地位,通过深化精益管理、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成本管控,全面提升经营质效,实现关键指标持续优化。 深耕核心赛道,做优做强氯碱主业。公司将强化市场研判与结构优化,深化“氯产品链效益测算模型”应用,实现市场波动与生产决策迅速联动;持续挖掘烧碱区域市场潜力,提前谋划年产20万吨烧碱项目投产后的销售布局,锁定核心客户。创新营销策略,强化客户管理,实施PVC“量价”精细化管理,有效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依托PVC应用实验室,深耕现有高端用户,积极拓展医用、高透膜等新兴领域客户,推动优质优价落地。 深化全链管控,持续夯实成本领先优势。锚定行业领先目标,系统推进工艺、能源、运维、环保全链条降本增效。强化工艺创新与精益化管理,深化生产环节降本,合理规划电槽错峰运行,推动主要消耗持续优化,实现降本与创利双向提升。严格招标采购管理,完善生产原辅料招标采购方式,通过充分竞争,推动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费下降。 二、深化双创融合赋能,筑牢新质发展底座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协同韧性发展为路径,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创新底座,打造可持续的发展动能。 推动新材料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聚焦“高性能聚合物材料、新能源材料、绿色低碳材料”三大核心方向,构建“基础研究一中试开发一产业应用”创新链条。在现有产业方面,合作开展PVC改性示范项目研究和装置建设;在新兴产业方面,合作开展高端新材料改性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高端人才引育,进一步优化人才精准配置。通过精准引育、系统培养、改革激励,有效构建可持续的人才发展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优化公司治理机制,践行ESG发展理念 2026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建设,密切关注证券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及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规范运作;践行ESG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的多元化程度和独立性,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的董事会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适时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推动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强化内控合规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风险、内控、合规、法律及各专业条线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持续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针对关键领域开展专项风险排查与合规监督检查,做好问题跟踪整改,构建风险问题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责任。 完善ESG管理架构,巩固可持续发展优势。公司将持续开展ESG治理工作,定期披露ESG报告,通过跨部门协同等方式加强ESG理念宣贯,全面提升各层级人员ESG履职能力;持续构建全面的ESG 管理架构,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层组织,确保每个层级有清晰的权责分工和责任归属,保障 ESG 事项有效融入各层级的日常工作中,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新机遇和新风险做好前瞻性布局。 四、持续稳定回馈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1.10亿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1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6年,公司将继续落实积极稳健的分红政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搭建多维度、常态化的沟通桥梁,有力推动沟通实效提升,增强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经营理念的认同感。 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信息披露要求为准绳,及时、准确披露公司经营业绩、重大资产重组进展、项目建设等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主动披露公司提质增效、发展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与成效,充分、高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信息。公司将继续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与投资者携手并行,共同探索企业成长与价值创造的双向奔赴。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和信息互通,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担当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建立健全约束及激励机制,夯实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治理根基。 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履职风险防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动向,畅通与“关键少数”的多元化沟通渠道,做好履职保障,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助力“关键少数”正确把握政策导向,及时洞察市场变化,不断增强履职技能。常态化关注“关键少数”职责履行及风险防控,完善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控部门等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监督机制,对“关键少数”在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防范履职风险,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绩效考核体系,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表现合理挂钩,实现薪酬与业绩同向联动。构建以风险共担、长期主义为核心的薪酬分配机制,对标监管要求优化绩效薪酬结构,引导管理层深耕可持续价值创造,推动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实现高度统一。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制定,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本次申请融资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具体融资业务的审批,并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929.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共计81.52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7.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金额共计1,929.1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929.1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和环氧氯丙烷等;MIBK类产品包括:甲基异丁基酮、二异丁基酮等;PVC类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盐酸3等。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工作组-各部门、各子公司组成的四层管理架构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1年/次,由董事会审议批准ESG发展战略、目标及最终ESG报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指导日常工作并审阅提交ESG报告,ESG工作组统筹推进实施、收集汇编信息并编制报告,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日常落实与信息报送,按流程完成ESG报告的编制与审定。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公司制定了《ESG管理制度》,并将安全、质量、节能等议题融入管理层考核,推动ESG工作常态化、长效化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公司将29个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议题清单,并对其进行重要性评估。经评估,识别出以下议题在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层面均不具备高度重要性(或重要性较低),分别是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ESG治理,针对上述议题,本公司已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对议题开展的相关措施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