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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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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2025年度公司出口业务约占总营业收入58.11%,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以汇率风险中性为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有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控制在上述已审议额度10%内,主要占用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到期本金交割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进行。 3、授权及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资金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交易对手或平台: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资金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为确保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拟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拟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4%,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主债务期限最长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月21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柏剡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经营范围:主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新和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24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胡少羿 注册地址:香港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和机械设备等领域的进出口贸易。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新和成(新加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胡少羿 注册地址:新加坡 经营范围:一般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借款合同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金额及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本公司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审议的拟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金额80,000万元,占 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44%。 2025年度,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9,876.00万元,占 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91%;实际担保余额为281,776.66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8.5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78.75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0,161.69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8.5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最高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方案基本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附加赔付条款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长薪酬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来确定,董事长总薪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批次支付。 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总薪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批次支付。 四、其他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立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单独计票提示: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的第8.00项提案、9.00项提案、10.00项提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4、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张林斌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柏藩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胡柏剡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石观群先生、独立董事季建阳。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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