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4845K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期末累计投入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募集资金账户所收的银行存款利息。 附表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2):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期末累计投入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募集资金账户所收的银行存款利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 2026年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792,504万元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224,423万元的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352,500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38,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开具建设期保函及商业承兑汇票。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6,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6,464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贷款。 (二)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280,000万元整,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项目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其中13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3、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1,070万元,主要用于提标改造项目贷款。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4、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68,87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5、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30,100万元,主要用于光伏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23,413万元。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10万元。 以上授予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4,423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各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预计在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情形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秋平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280,18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1,282.26万元,净资产527,927.39万元, 营业收入272,595.91万元,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9,664.84万元,资产负债率57.12%。 (2)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德强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注册资本:20,4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 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1,249.03万元,所有者权益24,245.50万元, 营业收入10,778.13万元,净利润1,416.99万元,资产负债率60.41%。 (3)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勇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3,708.8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 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55.11万元,所有者权益5,319.37万元,营业收入2,679.90万元,净利润554.82万元,资产负债率58.30%。 (4)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平 成立日期:2010年8月9日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废渣利用(限 分支机构经营);热力管网的建设和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98,951.94万元,所有者权益42,803.69万元,营业收入31,223.94万元,净利润2,798.35万元,资产负债率56.74%。 (5)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励谦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4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089.10万元,所有者权益9,816.27万元,营业收入8,156.41万元,净利润362.02万元,资产负债率25%。 (6)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德强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30日 注册资本:3,3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 水处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332.52万元,所有者权益5,878.36 万元, 营业收入5,141.79万元,净利润2,790.68万元,资产负债率71.09%。 (7)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勇 成立日期:2009年03月10日 注册资本:9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 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918.64万元,所有者权益54.03 万元,营业收入698.22万元,净利润28.09万元,资产负债率97.1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于2026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4,34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6%,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2,819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1,524万元。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且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更好回报投资者,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相关要求,开展了“提质增效强回报”专项行动。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 2026 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 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 2025 年,公司锚定“提质、增效、强回报”核心目标,聚焦主责主业、深耕经营管理、坚守股东回报、完善公司治理,以实干笃行推动企业经营质量和发展效能双提升,全方位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 (一)聚力主业发展,夯实经营基础 洪城环境作为一家大型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产业横跨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等领域,形成“5+X”产业体系,所辖各级子公司54家,分公司107家。截至2025年底,城镇供水板块主要覆盖南昌市行政区域,共有水厂10座,供水设计能力191万吨/日;污水处理板块拥有省内外污水处理厂109座(省内100座,省外9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423.4万吨/日,江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固废处置板块包括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以及温州滨海园区热电联产等项目,综合固废处置能力6450吨/日;清洁能源板块负责燃气销售、光伏发电等业务;水环境治理板块主要是省内污水厂网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产业链板块“X”涉及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生产与销售、药剂生产与供应,环境检测与监测等。 2025年,公司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敏锐把握政策窗口期与市场节奏,以经营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通过精准施策与靶向发力,圆满完成“提升营业收现率、强化项目引领、保障安全稳定”三大攻坚战,全年经营发展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态势,不仅巩固了“稳”的基础,更彰显了“进”的动能,充分体现了公司稳健务实、创新突破的发展底色。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6亿元,较上期下降9.00%;利润总额15.58亿元,较上期下降4.6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93亿元,较上期增长0.27%;基本每股收益0.93元/股;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1.31亿元,同比增长1.59%;净资产为112.01 亿元,同比增长6.11%。 (二)完善公司治理,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及控制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服务保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完成《公司章程》、治理制度修订及监事会改革工作,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2025 年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备案和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权,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规范有效运转和职能作用发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健全股东回报机制,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洪城环境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规划》,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战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项目投资需求等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分红规划的制定与调整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透明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84,146,19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4元(含税),总分红额度共分配现金股利595,843,832.62元。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做好公司价值传递 公司与投资者持续构建价值传递,以高分红率、高股息率为核心,依托稳健现金流、合理投资规模及项目效益回流,科学开展市值管理;通过机构路演、反路演、行业策略会、现场调研、主题投资者日等多元化场景的立体沟通,深化战略节奏传递;不断优化信息渠道,利用上证e互动、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构建"现金流充裕-分红稳定-估值回稳"良性循环,使更多的投资者了解公司、信赖公司、支持公司,促使价值修复。 2025年参加了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在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工作,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实地参观、现场交流等方式,使投资者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做出价值判断。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合规责任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责任担当的强化与落实,与大股东、董监高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将最新的监管动态和重点关注事项传递至“关键少数”,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根据江西证监局、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等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督促其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不违法,提高上市公司董高等“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守好上市公司风险防控红线。 二、2026 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锚定从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从投资驱动向投资运营双轮驱动“两个转型”,聚焦“控风险、精存量、扩增量”三大任务,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奋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提质增效精存量,夯实业务发展根基。 聚焦提质增效目标,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存量业务向价值深耕与高质量发展跃升,筑牢企业可持续发展根基。一是基础设施升级,织密城市水网?。推进朝阳水厂、长堎水厂提标改造,建成扬子洲区域跨江引水工程,完成鲤鱼洲、麻丘加压站建设,有序实施高新大道等供水管网工程,完善城市供水“大动脉”,提升水资源调配效率。二是终端服务优化,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分期分批推进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系统性升级改造,构建专业化运维管理体系,确保供水水质100%达标、水压稳定,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品质保障。三是厂网一体推进,巩固水环境治理标杆?。高标准完成南昌县等厂网一体化项目竣工验收,加速新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体化工程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与管网运维智能化水平,巩固区域水环境治理领先地位。四是数字技术赋能,打造智慧水务标杆。?深化科技创新,推动物联网技术与生产运营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能化+水厂”应用示范,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全面赋能运营效率提升与成本优化。五是人才研发驱动,强化创新支撑。?依托博士后工作站引进污泥资源化、水处理等领域高端人才,加大研发投入与知识产权布局,推动洪城环保等关联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构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创新闭环。 (二)恪守分红承诺,提升股东回报 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回报理念,严格执行分红制度。坚守公司章程约定,确保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的 30%,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投资者获得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4,155,382.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4.67元人民币(含税)。 (三)深化投关互动,传递企业价值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的信息披露机制,聚焦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重点,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披露 ESG 报告,全面展示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制定,所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计划及发展战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等因素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否,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否,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否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按照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本次节余金额为4870.5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监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从工程技术层面通过施工工艺优化、施工质量管控、项目地质优势等,从成本控制层面通过设备成本管控、人工成本管控、现场管理效率,项目推进管控等措施精细化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募投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工程已结算,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约4870.5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后续结算结果若存在需有偿支付,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4870.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南昌分行;银行账号为8115701013600258122。截至 2026 年3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870.58万元,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将前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 综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邵涛、刘顺保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九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四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四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汇总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对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6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0,046.8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该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义辉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327,068.7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6,764,001.37万元,所有者权益 5,169,083.25万元,营业收入5,606,061.73万元,净利润75,783.36万元。(未经审计数)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对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燃气、燃气相关设备材料及管道、仪器仪表、燃气具、厨卫电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921,790.94万元,所有者权益3,937,776.80万元,营业收入6,832,282.19万元,净利润392,859.10万元。(未经审计数) 3、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宇 成立日期:1998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522万元,所有者权益16,554万元,营业收入16,147万元,净利润4,157万元。(未经审计数)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3.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4.6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286,190,731.01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193,215,598.0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38,949,184.3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63,894,918.44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5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575,054,265.93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42,323,194.98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股利595,848,002.6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21,529,458.30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4,155,3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4.67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99,700,563.39元,剩余21,828,894.9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2026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5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有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有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298万元(含内控审计48万元),较上一期减少12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