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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286,190,731.01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193,215,598.0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38,949,184.3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63,894,918.44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5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575,054,265.93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42,323,194.98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股利595,848,002.6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21,529,458.30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4,155,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4.67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99,700,563.39元,剩余21,828,894.9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环保行业已经全面进入“运营时代”,俨然从“百舸争流”的建设期进入“精耕细作”的运营期,客户对专业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过去更多是“工程交付”,而如今客户更需要“精准服务”,包括运行维护、在线监测、智能化改造等,产业发展不再只关注项目建设增量机会,而是转为对预期效益优质项目的主动竞争以及向现有存量项目做深度挖掘和价值延伸。企业发展必须围绕“优势”和“效益”展开,主要为“运营整合”和“专业聚焦”两条主线,存量时代企业应当更加注重思考“如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一方面是凭借其资源禀赋与资本实力,在重资产领域展开跨区域、跨业态的规模整合;另一方面是以专业化与创新力为优势,向更深、更专的细分赛道聚焦深耕。 1.市场维度:从“增量建设”到“存量优化与精细化竞争” 环保行业的市场格局正在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优化”为核心。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饱和,新建项目机会减少,存量市场成为企业争夺的主战场。同时,市场竞争的分化愈加明显,头部企业依靠规模化优势扩张,中小企业则需要通过精细化服务和差异化定位生存,设施提标改造和运营优化是主要增长区域,市场转型意味着环保企业需要从“服务面广”转向“服务精准”,在区域和领域中找准定位。 2.技术维度:从“治理”到“资源化与智慧化” 伴随增量项目红利逐渐消退,环保行业不断注重资源智慧化服务,行业技术方向从过去单纯追求治污达标,升级为资源回收与智能优化双轮驱动。政策与市场信号均指向了这一变革。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在多份文件中着重强调“鼓励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推进智慧环保建设”。业内已有不少企业紧跟智慧化趋势加大投入,着手引入智能控制、在线感知和数字孪生等系统,初步构建起“实时监测+智能调控+精细化运营”模式,建立无人值守污水处理厂,降低人工运维成本,与此同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在加速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排污监管平台和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推动智慧环保产业规模持续拓展。 3.运营维度:从“项目导向”到“平台化与协同化” 环保行业的运营模式正在从单一项目导向向平台化、协同化发展。在项目复杂性和客户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整合资源、构建协同网络成为企业突破瓶颈的重要手段。平台化运营是提升效率的关键。通过构建区域性环保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水、气、固废治理的多种需求,形成集中管理与资源高效配置,为客户提供“监测一治理一运维”一体化解决方案,不仅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还能增强客户黏性。 环保行业的未来发展已经从单项引领转为技术、市场和运营三大维度协同进化。通过市场定位引导企业从只注重覆盖面广转到服务赛道精细化;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效率和适应个体用户特属功能开发动力;通过运营协同进行资源整合、平台化管理提升从而整体竞争,三者相辅相成,不断重塑环保行业未来新发展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固废处置、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实行融、投、建、运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主动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不断从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从投资驱动向投资运营双轮驱动转型。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城区水厂的制水。同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全力推进安全性优、经济性高、便捷性强的管道直饮水项目,着力补水链、延水链、强水链。公司拥有80余年供水运营管理、水厂10座、供水管网8,000余公里、服务人口400万。设有检测公司,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质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设有管网维护中心,保证对管网科学高效的进行全城调度巡检抢修;设有客户服务中心,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完善的营销渠道网络确保水费及时回收。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追求一流的理念,不断完善从源头水到龙头水全生命周期的优质用水服务体系建设。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业务分布在江西全省多个县市及浙江、辽宁等地区。作为江西省内首家污水处理厂运营先驱,具有20余年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经验,拥有污水处理厂109座,江西省市场占有率超80%。公司通过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来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依据物价指数变化、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与政府进行协商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公司强抓中部崛起、绿色发展机遇,深挖生活和工业污水增量项目,综合提升城镇环境治理水平,积极探索厂网一体化运营模式,全力拓展污水管网工程和运维服务。全面提升高质量环境治理服务水平,不断稳固和拓展区域及跨区市场的龙头地位,持续打造绿色发展生态利民工程。 (三)燃气能源业务 公司旗下燃气集团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公司天然气用户150.25万户、燃气管网长6,445公里。公司旗下公用新能源公司是南昌市目前最大的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同时经营光伏发电业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公司深度挖掘安装存量市场,积极开拓销售增量市场,紧紧围绕“双碳”目标,发挥在能源领域投资、建设、管理和科技创新领域的优势,在发展燃气传统业务的同时,不断加大新能源业务方向项目力度,通过“燃气十新能源”多线业务,为用户提供绿色、安全、高效的全方位能源保障,深挖优质项目带动新业务形态,培育发展新动能。 (四)固废处置业务 公司的固废处置业务充分运用循环经济串起绿色产业链发展,不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为百姓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公司旗下负责固废处置业务的洪城康恒运营南昌市最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能力达2,400吨/日;宏泽热电处置废皮革及污泥等多类固废,是温州经开区唯一的公用热源点:洪源环境占据全国首批餐厨试点城市区位,实现收运、处置一体化运行;绿源环境负责建设渗滤液处置1,000吨/日、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置400吨/日,助力掌握多种类固废处置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不断深耕固废领域,打通固废处置上下游全产业链发展,发挥水务、环保、固废共生发展的协同效应,为“无废城市”提供综合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 (五)其他相关业务 公司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点带面、串点成链,辐射带动环境全产业链集群建设,形成协同发展的聚合效应。培育发展了工程建设与设计、设备制造与销售等业务。工程建设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拥有市政咨询资信乙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所承接项目获得业内建筑奖项肯定。同时,公司利用生物土壤除臭技术开展污水处理厂异味治理项目。公司始终统筹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合力发展,链上谋突破、联动谋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收入455,720.06万元,同比下降8.62%;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收入198,575.94万元,同比下降13.11%;固废处理业务收入75,674.75万元,同比下降2.76%;其他主营收入3,887.69万元,同比增长113.5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上午九时半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3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11人,实到董事人数11人。董事李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程刚先生行使表决权,因此实际表决票数为11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286,190,731.01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193,215,598.0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38,949,184.3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63,894,918.44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5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575,054,265.93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42,323,194.98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股利595,848,002.6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21,529,458.30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4,155,3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4.67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99,700,563.39元,剩余21,828,894.9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利润分配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6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0,046.81万元。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9票,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792,504万元,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224,423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完成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6年4月14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0100009号),认为: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01董事长、董事邵涛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邵涛回避表决 20.02董事蔡翘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蔡翘回避表决 20.03董事李昊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李昊回避表决 20.04董事曹名帅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曹名帅回避表决 20.05董事李秋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李秋平回避表决 20.06董事程刚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程刚回避表决 20.07董事刘顺保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顺保回避表决 20.08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关联董事邵鹏辉、刘爱军、吉伟莉、喻玲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1.01总经理蔡翘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蔡翘回避表决 21.02副总经理曹名帅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曹名帅回避表决 21.03副总经理李秋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李秋平回避表决 21.04副总经理程刚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程刚回避表决 21.05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6财务总监王剑玉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7副总经理涂剑成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8副总经理熊威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9副总经理史雅晴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 2026 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工程已结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4,870.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二、三、五、八、十一、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因此,经本次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4: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还听取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报告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9.01,9.0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准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备验证入场。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4、联系人:桂蕾 刘剑波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邮编:330038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 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 8万元。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制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定。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年度奖金,由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四、其他说明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发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1548”碳达峰行动规划(以下简称“行动规划”)围绕一个碳达峰目标,深耕五大产业,落实八大行动,筑牢四大工程,立足环保,服务民生,发挥人才、技术、资本三轮驱动作用,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发展思路,持续推动洪城环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环境产业综合服务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者”“推动者”“领跑者”。 方案提出行动规划,锚定2030年实现碳达峰1个目标,立足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清洁能源、环境治理与产业链5大业务板块,部署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工艺设备革新减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低碳循环产业延伸、管理体系协同控碳、碳资产开发储备、绿色低碳示范创建、绿色低碳文化培育8大重点行动,实施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升、资源化利用、碳资产开发4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打造企业绿色核心竞争力。 方案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目标考核、深化人才培育等措施,以确保碳达峰行动方案有效系统落地。通过成立双碳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碳达峰工作,强化资金管理保障企业绿色发展,优化考核体系提升双碳管理水平,优化绿色低碳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碳达峰工作系统推进执行。 洪城环境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布局,深入贯彻碳达峰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严格落实政策和监管要求,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碳达峰工作,大力推广先进低碳技术,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多元业务协同,全方位加快生产经营方式、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管理模式绿色变革,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49,824,14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24,149,994.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2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531,331.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800万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6-0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42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4.2022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西星河影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发行50,716,11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7.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68,198,994.9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6-0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143,465.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248.67万元。2025年7月2日,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6059000000011007)的余额13,183,474.47元补充了流动资金; 2025年7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06059000000011369)的余额6,430,555.01元补充了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合计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614,029.48元,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605.08万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6.38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此外,经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639.64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603.99万元。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4,224.57万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439.79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此外,经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126.72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4,909.2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5 月 16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20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并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义务,东方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2020年7月15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2月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7月2日 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6059000000011007)的余额13,183,474.47补充了流动资金; 2025年7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06059000000011369)的余额6,430,555.01元补充了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合计19,614,029.48元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该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0年6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终止,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17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年6月14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9日,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约1,949.1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2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4年8月23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2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24年8月23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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