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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75 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087,243.4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98,258.47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83,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38,17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7.19%。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家用电器行业的情况 2025年全球家电市场整体呈现平稳调整态势。欧睿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核心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983亿美元,同比增长3.3%。发达国家市场整体增长较为平稳,新兴市场增长较快,其中东南亚、中东等地区受益于城市化进程、刚性需求释放以及线上渠道的拓展,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 2025年,受全球主要经济体消费复苏放缓、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以及贸易壁垒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家电出口在经历前期高速增长后步入阶段性调整期。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中国家用电器累计出口数量445,295万台,同比下降0.6%;累计出口金额6,888.48亿元,同比下降3.3%。在外部承压与高基数效应叠加情况下,中国家电出口增速理性回落。 为应对地缘政治与贸易壁垒,中国头部家电品牌企业加速推进“全球化制造”布局,部分原本在国内生产的整机产能通过海外建厂实现了本土化供应,提升了中国品牌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与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出口产品结构也向高附加值方向深化,以智能清洁电器、个性化小家电等为代表的创新品类,凭借技术优势在欧美及“一带一路”市场保持了较强竞争力。 2025年,国内家电市场整体承压,不同品类表现迥异。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2025年中国家用电器(不含3C)零售额8,931亿,同比下降4.3%。受宏观经济环境、消费需求结构调整及行业存量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传统大家电与传统厨卫电器市场需求相对疲软,整体增长承压。而清洁电器、健康家电、智能家电等具备消费升级属性的新兴细分领域表现相对亮眼,保持较好的发展韧性。市场需求持续向高能效、智能化、高端化、场景化、个性化产品加速集中,功能创新、体验升级、健康舒适成为消费决策的重要考量。 公司始终坚持内外销兼顾,以产品品质领先和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为基石,与全球家电行业标杆企业深入合作,为电热元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在研发方面,公司以创新为驱动,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深入挖掘细分市场潜力,进一步丰富了产品品类。在生产方面,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布局,提升产线自动化与工序精益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与产品品质。公司紧跟家电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智能家居、清洁电器等领域。顺应中国企业在全球清洁类等智能家电领域的引领格局,公司与新兴家电企业协同开发创新产品。尤其是在清洁电器品类,公司在2025年获得显著成效,通过与全球及国内头部的清洁类电器企业广泛合作,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多维度参与行业技术升级,为家电行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2、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情况 2025年,在技术创新、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国际环境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机遇与挑战交织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5年1-12月,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占汽车国内销量比例达到50.8%。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00%,凭借在电动化、智能化领域的技术优势以及良好的性价比,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持续增强,海外市场渗透率与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全球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有力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出海”。 伴随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与技术迭代的不断加快,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敏锐把握行业动态,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配合并推动前沿新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公司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紧密协同,共同研发厚膜等多种先进技术路线在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中的创新应用,以多元化的技术矩阵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时,公司大力拓展国内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客户,加速提升在国内自主品牌中的应用份额。公司始终坚持研发驱动,密切关注下游需求变化与技术演进趋势,前瞻性布局研发资源,不仅深耕热管理系统领域,更积极探索并拓展电热元件在新能源汽车更多场景下的广泛应用。 3、工业装备行业的情况 2025年,我国工业经济延续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4%、9.2%。在产业升级与政策引导下,工业经济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数字化改造、绿色低碳升级、产业链自主可控持续推进,企业更加注重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与技术创新。 公司积极拓展工业领域电热元件及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厚的行业积淀和领先的产品品质,公司已成功进入全球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的核心供应链,并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多款产品已成熟迈入规模化量产阶段,横跨多个工业细分领域的重点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与落地中。 这种“规模量产+多行业项目储备”的双轮驱动模式,为公司后续业绩的持续、高质量增长注入源动力。 (一)主营业务情况 热威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热元器件领域,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助力下游民用电器、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引领电热行业多项技术突破、工艺变革和应用创新。 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与稳定的产品交付能力,公司在电热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包括美的、海尔、三星、阿奇力克、伊莱克斯、德龙、博世、松下等国内外知名电器企业,以及慧而特、伊莱克斯商用、三河同飞、博格华纳等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车领域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凭借可靠的研发创新能力、规模化精益制造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及高效完善的服务体系,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多次获得客户授予的各类奖项,2025年10月16日,公司获得博世集团颁发的“全球优秀供应商”奖项,是博世集团对公司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电热元件分为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工业装备电热元件和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和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广泛应用于厨房、衣物护理、暖通、卫浴和清洁电器等各类应用场景的电器中;工业装备电热元件作为核心加热部件,广泛运用于注塑设备、医疗设备、半导体设备、储能、特种设备等;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高压液体加热器。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和“策略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整体采购任务由供应链管理部门统筹管控,具体涵盖采购策略的制定、工厂采购规范性监管、供应商开发与优化、采购成本与库存精益化管理、新品原材料与新材料的开发等采购职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大宗原材料采购和其他材料采购,其中大宗原材料包括不锈钢带料、管材、电阻丝、氧化镁粉和铝锭等,采购规模较大且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大宗商品价格行情和市场预测采取集中采购的策略性采购措施,通过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有效平抑价格波动风险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障产品的稳定供货;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电气元件、五金件、橡塑材料和贵金属浆料等,该类物料规格型号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按照生产计划实施动态采购管理,保障物料稳定获取。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通过合理规划产能和产量,不断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下游终端客户对电热元件产品材料、形态和性能有不同的定制化需求,因此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非标准化和模块化特点,公司通过模块化设计平台实现定制化产品开发,运用柔性生产技术满足非标产品制造需求。公司在国内建有杭州滨康路生产基地、杭州建业路生产基地、江山生产基地、安吉生产基地,同时在海外布局了泰国生产基地等五大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协同配合保障产品高效生产与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与开发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产品交付、客户回款、对账等环节。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通过与客户直接沟通和对接精准把控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疑问,增强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公司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美的、海尔、三星、阿奇力克、伊莱克斯、德龙、博世、松下等电器制造商和博格华纳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593.84万元,较上期增长10.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11.66万元,较上期增长7.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股东回报,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 (2)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人民币1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三)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或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在制定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股东会就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就此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年度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方式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时,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五、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方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丽尚国潮、大庆华科、联翔股份、凌云光、科润智控、物产环能、和泰机电、北矿检测、赛意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兰君,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热威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世薇,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菲达环保、爱朋医疗、中马传动、富春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相关审计业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3.21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9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30万元)。在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以及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以及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聘任协议约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万元(税前)),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季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按季度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中项目投入36,318.49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00.00万元,合计39,018.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热威汽零、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5年3月13日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5年9月1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钱塘支行、农业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热威汽零,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5年9月11日与农业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账户外,其余8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实施内容为高性能节镍电气元件材料开发、加热器表面处理技术、膜加热器材料及应用、热流道系统在注塑机产品领域应用、陶瓷类加热器研发、半导体设备加热技术的研发与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研发,有利于公司培养一批在电加热领域具有专业水准的技术人才,并形成相应的专利、软著、论文成果,推动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优化未来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90.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情况。 2、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云信或者供应链票据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金额为879.57万元。 3、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集资金拟投入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615.3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3,963.05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4月24日归还600.00万,2025年6月27日归还550.00万,2025年8月22日归还2,000.00万。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3.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1,889.38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核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11月26日赎回2,000.00万元,尚有3,000.00万元未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作为“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项目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 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087,243.4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98,258.4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83,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38,17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7.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为2024年和2025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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