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企业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授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单笔融资可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等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 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00万元至4,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9%至26.89%。 2、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万元至-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将减少513.92万元至613.92万元,同比减亏50.69%至60.55%。 3、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82.58万元至-682.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将减少505.67万元至605.67万元,同比减亏39.25%至47.01%。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4.04万元;利润总额为-1,035.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8.25万元;每股收益为-0.11元,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调整后每股收益为-0.08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一季度为消费电子传统淡季,但随着前期推出新产品(带HCT功能的血糖仪专用芯片、新一代压力/温度传感器信号调理及变送输出芯片等)的持续推广、客户导入并实现规模出货,同时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均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减亏,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持续优化库存结构,提升存货管理能力,前期存货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较多;二是公司持续重视研发投入,但受项目流片时间、工艺平台与节点差异影响,本期研发材料费同比有所下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