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股东江苏辰昕同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辰昕”)持有辰欣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份1,368,286股,占辰欣药业总股本的0.302%。 江苏辰昕系自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分立而来,所持上述股份来源于辰欣科技集团分立所分配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分立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等相关公告。 ● 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股东江苏辰昕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68,286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江苏辰昕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江苏辰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368,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上表内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