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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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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暨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24,证券简称:天邦食品)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000.00万元至–131,0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000.00万元至–145,0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4、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在当前的猪价水平下,公司存在亏损。
  5、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关于预重整及重整进展公司将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但若重整失败,公司则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一旦法院裁定公司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24,证券简称:天邦食品)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02破申7号之一《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为实现天邦食品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6年5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已完成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其他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正积极、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磋商,并同步积极开展其他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在编制中,前期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届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查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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