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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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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472,0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纳米二氧化硅、氧化铝、水性环氧乳液和固化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历经多年稳健发展,公司已跃升为国内消光用二氧化硅领域的龙头企业,并跻身纳米二氧化硅行业知名生产企业之列,担任国内行业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荣获中国涂料行业十佳原材料供应商称号。自创立伊始,公司始终致力于纳米二氧化硅制备工艺和生产技术的深度探索,以消光剂及吸附剂为核心,立足中高端市场,逐步从纳米二氧化硅的中端应用领域拓展至高端领域,自主研发出开口剂、离子交换型二氧化硅环保防锈颜料、硅溶胶等中高端产品,稳居国内纳米二氧化硅行业的领军地位。
  公司专业从事纳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等领域,下游覆盖木器家具、皮革纺织、卷材涂装、工业涂料、喷墨相纸、广告耗材、轨道交通、3C涂料、光伏、石化、塑料薄膜、防火耐高温材料、金属表面处理、工业防腐、陶瓷、蓄电池、抛光液、太阳能电池涂覆背板膜、医用胶片及医用手套等应用场景。
  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与突出的综合性价比,公司核心产品在国内中高端市场持续推进进口替代;国际业务方面,公司已与多家全球知名涂料、油墨、塑料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产品出口东南亚、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结构优质、合作黏性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健,盈利能力保持良好水平,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
  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
  ■
  ■
  ■
  ■
  ■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与江苏辉迈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迈”)股东陈光荣和刘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以自有现金5,020.00万元受让陈光荣持有的江苏辉迈70%的股权,刘亚持有的江苏辉迈3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后,本公司根据江苏辉迈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来确定购买价格,并选择是否购买刘亚持有的江苏辉迈30%股权。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及2026年1月分别向股东陈光荣支付股权转让款3,000.00万元和2,020.00万元。
  2026年1月6日,江苏辉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MA1N0YFE20)。2026年1月,在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本公司将享有江苏辉迈70%的表决权,取得江苏辉迈的控制权。自2026年1月起,江苏辉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作出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白荣巅先生、张崇岷先生、刘慧芬女士、李红喜先生和成群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内部控制监管制度要求,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胡颖妮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102.57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14,988.92元,预计2026年度将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资产租赁等。
  关联董事胡颖妮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慧芬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为本议案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刘慧芬 成群善 李红喜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所有表格中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2025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25年度,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公司秉持专注主营业务的方针,围绕公司既定战略目标,逐步释放募投项目的产能,推动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持续推进技术革新,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保持高效的运营状态,持续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27.79万元,同比增长4.46%。此外,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24.49万元,同比增长1.75%。
  二、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资产项目情况分析
  单位:元
  ■
  2025年末资产总额达到 18.73亿元,较年初增长6.25%,主要是以下资产项目发生较大的变动:
  1、货币资金: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17.00%,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券商保本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59.55%,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减少所致。
  3、应收票据: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6.39%,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167.67%,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未到期的6+9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6.02%,主要是2025年年末应收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6、存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0.71%,主要是客户订单增加以及募投项目投产,逐步释放产能,带动生产量和所需备货库存量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73.6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19.79%,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券商保本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9、债权投资: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50.10%,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超过一年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10、固定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35.05%,主要是募投项目“年新增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本期逐步完工转固所致。
  11、无形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20.17%,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和排污权入账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86.37%,主要是2025年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资产: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96.91%,主要是2025年年末,公司预付收购江苏辉迈粉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和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2025年度公司负债项目情况分析
  单位:元
  ■
  2025年末负债合计达到 2.10亿元,较年初增长30.12%,主要是以下负债项目发生较大的变动:
  1、短期借款: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10.28%,主要是2025年年末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3.83%,主要是2025年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租赁负债: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0.65%,主要是公司本期长期租赁房产确认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5、递延收益: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97.38%,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年末金额较年初增长15.63%,主要是2025年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三)2025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
  202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3,73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主要是以下利润表项目发生较大的变动: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2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6%,其中纳米新材料实现销售收入48,23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6%;2025年发生营业成本27,53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6%,其中纳米新材料发生销售成本26,28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两者共同作用导致纳米新材料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0.33%。
  2、税金及附加:2025年,公司发生税金及附加52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1%,主要是2025年募投项目投产后,计提和缴纳房产税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2025年,公司发生管理费用2,735.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5%,主要是公司本期发生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2025年,公司发生研发费用2,97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8%,主要是公司本期研发人员、研发材料等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2025年,公司发生财务费用-949.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49%,主要是公司本期发生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2025年,公司确认其他收益65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41%;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76%,主要是公司本期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余额减少,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2025年,公司发生所得税费用2,628.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0%,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安徽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2025年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四)2025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0.77%,主要是本期收到税费返还减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4.52%,主要是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和投资支付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差额同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8.84%,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和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整体运营
  2025年度,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公司秉持专注主营业务的方针,围绕公司既定战略目标,逐步释放募投项目的产能,推动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持续推进技术革新,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保持高效的运营状态,持续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2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6%。此外,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24.49万元,同比增长1.75%。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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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召开了5次股东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决策。
  公司董事会勤勉敬业,严格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并及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七、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方向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进实施既定的运营方针,争取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等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四)做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会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传递公司愿景以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凌鲲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凌瑞化工有限公司、成都展联商贸有限公司、长沙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凌玮供应链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凌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凌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凌硅探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四)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研究与开发风险、人力管理风险、安全环保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及舞弊;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完善,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流程执行力度,确保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从而持续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244,916.66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2,829,354.7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2,208,867.5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99,178,915.07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41,627.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32,541,627.3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71%。
  5、如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2023、2024和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73,555,345.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1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5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102.57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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