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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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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6-015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4月10日、4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2026年4月14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收盘价格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77.35%。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国资委”)拟对下属部分一级企业集团进行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变化,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1)。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00万元到-8,500万元,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到-9,5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0,600万元到31,6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100万元到30,700万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4月10日、4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6年4月14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收盘价为3.21元/股,连续六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77.35%。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显著高于同期行业指数及上证A股指数涨幅;截至今日收盘价格,公司的市净率为11.9,明显高于行业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重大事项不确定性风险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正在筹划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变化,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依据监管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6-016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变化,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620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核查,现将公司就《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对下属部分企业集团进行重组,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并未就重组的具体方案、涉及主体及业务整合方向进行详细阐述。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此次重组的目标和具体方案,目前所处的具体阶段,是否已聘请中介机构、是否已履行决策程序,以及预计后续的重要时间节点与相关风险;(2)此次重组是否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影响。 公司回复: (一)此次重组的目标和具体方案,目前所处的具体阶段,是否已聘请中介机构、是否已履行决策程序,以及预计后续的重要时间节点与相关风险;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国资委”)正在筹划对下属部分企业集团进行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但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重组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基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整体要求统筹推进,属于上级监管部门主导的改革安排,并非公司主动发起或主导实施的市场化重组行为。 目前,西城区国资委已就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及相关重组事项启动专项研究和前期调研工作,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本次重组后续如相关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此次重组是否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影响。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变化,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问题二:2026年4月7日至4月9日期间,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于4月10日再次涨停。你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事项公告前已出现明显的股价异动,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以下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说明:(1)自查并补充披露本次重组的筹划起始时间、具体决策进程、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参与筹划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自查上述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期间,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2)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自查并补充披露本次重组的筹划起始时间、具体决策进程、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参与筹划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自查上述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期间,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根据西城区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需要,筹划对下属部分企业集团进行重组,筹划起始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对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核查。截至目前,根据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相关方在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 上述核查对象承诺:“自查期间,本人存在买卖华远控股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本人买卖华远控股股票时,未知悉本次重组的任何信息或情况,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法人买卖股票情况 ■ 2025年2月7日,公司发布《华远地产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编号:临2025-005):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6,569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价最高不超过1.4元/股。近日,公司收到华远集团来函,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信息敏感期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华远地产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华远集团拟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6年2月6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发布《华远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告知函》,华远集团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华远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1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5,002,656.58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华远集团承诺:“1、本公司前述买卖华远控股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远控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二)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并经自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同时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1)在本次重组筹划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了参与人员的数量,最大程度减少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就本次重组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提醒和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上市公司披露内幕信息之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4)公司已对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综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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