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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0 |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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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9,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9,2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0,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656,4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010,25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9%。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6年4月20日上市流通(因2026年4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0,6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133,333.4元(含税),转增52,266,667股。本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0,666,667股变更为182,933,334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其他股本变动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祖庆、周祖伟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荣月红和高培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9%。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因2026年4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周祖伟担任公司董事长,周祖庆担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荣月红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高培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人员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减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承诺。 3、合计数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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