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同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歌二期基金”)。同歌二期基金规模约为69,697万元,公司及普通合伙人上海同歌星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同歌星辰”)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9,900万元及100万元完成基金设立。基金设立完成后,公司及上海同歌星辰将与其他有限合伙人继续共同出资约59,697万元。公司在同歌二期基金总出资额将不超过23,000万元,占基金规模比例不超过33%。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各方签订的合伙协议,同歌二期基金规模为54,546万元,各合伙人及其认缴情况如下: ■ ■ 同歌二期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同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BNZ99 管理人名称:青岛同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4月13日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