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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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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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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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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对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精密”)在该行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博源精密在该行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4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博源精密对上述担保均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对山东意吉希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吉希”)在该行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意吉希在该行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4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意吉希对上述担保均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对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节能”)在该行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金源(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科技”)在该行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4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金源科技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源精密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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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意吉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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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和净资产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博源节能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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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博源节能已于2025年3月13日偿还上述“明股实债”性质的资本金2,500.00万元,截至目前,工商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四)金源科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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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博源精密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公司为意吉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公司为博源节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公司为金源科技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解除担保的情况说明
  2026年4月,公司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书面通知,公司子公司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授信到期,公司对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万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终止,解除该担保书下的担保责任;公司子公司聊城市金之桥进出口有限公司由于授信到期,公司对聊城市金之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的1,000万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终止,解除该担保书下的担保责任。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7,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00,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82%、88.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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