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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78,309,771.72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53,464,078.77元,鉴于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原则,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努力改善经营业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围绕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开展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着眼于行业未来趋势,发展包括多孔碳、硅碳负极在内的一系列新型锂电池材料产业。公司立足“世界领先的新能源公司一一创新引领未来”的愿景,结合源网荷储绿电深耕锂电池材料领域,致力于打造成为锂电产业链卓越的服务提供商与材料生产商。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油焦、针状焦、沥青、碳材料、天然石墨等,其中人造石墨负极上游主要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基础化工产业,为大宗交易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波动相对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负极材料成本存在一定影响。 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过程需要耗用大量的电能,特别是石墨化工序,电价的波动对于负极材料成本的影响较大。 锂电池负极材料的下游为锂电池行业,根据应用领域不同,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快速增长,动力电池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同时,储能电池近年来发展较为迅猛,下游需求的增加带动负极材料市场需求量的增加。但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对锂电池安全性、充放电性、循环寿命等要求的提高,锂电池负极材料循环寿命、压实密度、电解液兼容性等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避免同业竞争,预计与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和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58亿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2025年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10亿元提供担保,即2025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相应新增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3、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4、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旭阳控股同意将于2025年7月、8月到期的原6亿元借款额度延期,同时新增3亿元借款额度,均未设定担保。 5、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旭阳控股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6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各类型担保预计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其中,旭阳控股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亿元范围内,旭阳控股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辅料、产品等货物的代理采购、代理销售、购销等业务合同,向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避免同业竞争,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76亿元。 7、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1,844.03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控股股东旭阳控股间接持有的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同业竞争,有助于拓展研发基地、提高研发效率和公司研发竞争力。 (二)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前述融资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新增10亿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为翔福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暂估价4.8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3、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各类型担保预计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三)子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拟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装机规模58万千瓦,项目建设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计划分两期建设,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及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分期建设进度,统一规划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分期实施进度。本项目投产后,有利于降低负极材料项目的用电成本,增强产品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零碳园区,提升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日,翔福新能源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4.80亿元。 3、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议案》,同日,翔福新能源与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二期5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8.2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二)》,合同总价暂估9.10亿元。 4、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内蒙古鑫金马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鑫金马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杨路、魏伟、宋万良、尹天长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35,344,554.56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42,965,217.1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8,309,771.72元;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88,136,070.86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65,328,007.9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3,464,078.77元。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3,464,078.7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53,464,078.77元,实收股本为222,147,53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7.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全权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签署等事项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构建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全面薪酬激励体系,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薪酬管理制度》。 9.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履职考核评价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分别经2024年度股东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宋万良、尹天长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60.46万股已于2026年2月5日完成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2,147,539元变更至231,752,139元,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12.关于暂不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公司暂缓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知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及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3,464,078.7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53,464,078.77元,实收股本为222,147,53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负极材料产能总体规模尚小,尚未充分放量,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相对较高,叠加上游石油焦、煅后焦等原辅料价格上涨;公司短期内投建项目相对集中, 产线建设及铺底流动资金主要来源于负债,财务费用较高;包头子公司晶硅光伏业务建设项目未予推进,出于谨慎性考虑,对相关在建工程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叠加历史年度印刷业务亏损,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加快推进负极材料一体化产能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建设,实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负极材料产品结构,加快客户导入节奏,持续优化生产过程管理,深化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持续加强现金流管理,统筹货物、资金等效流动,形成业务财务高质量双闭环。 3.推进保障多孔碳、硅碳项目建设,打通前驱体-硅碳负极的纵向一体化产业链条,稳定硅碳负极材料的核心原料供应,促进硅碳负极业务上下游协同降本。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分别经2024年度股东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普通董事)实行固定津贴,董事可根据提名股东或本人任职单位意见可不领取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5年在公司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降低2.76万元、降幅1.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2025年度薪酬的考核依据、考核完成情况等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考核评价标准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确认,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薪酬标准及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 每年12万元, 按季度平均发放。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普通董事)津贴 每年2.5万元,按季度平均发放。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全面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具体考核及发放安排如下: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按月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按公司月度、年度考核周期发放,月度绩效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对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按期预先发放。 年度绩效奖金的5%-10%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4.2026年度暂不执行薪酬递延支付制度。 5.董事根据提名人或本人任职单位意见可不领取津贴。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行使职责事项而发生的差旅费可向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60.46万股已于2026年2月5日完成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222,147,539元变更至231,752,139元,同意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历史遗留的同业竞争,拓展研发基地、提高研发效率,经公司2025年12月12日、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收购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新能源”)51%股权,邢台新能源已于2025年月12月3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追溯重述财务数据的原因 鉴于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以及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追溯重述,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 三、本次追溯重述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 (一)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 (二)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三)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重述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重述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25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财务报表数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追溯重述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说明。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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