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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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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铁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5100),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5760830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57456),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106776)。2021年7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127910520)。 2022年6月,公司与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7379);公司与埃夫特(芜湖)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曾用名:希美埃(芜湖)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7361)。 2023年3月,公司与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10200129000219877)。 2024年7月,公司与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77208035)。公司与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231896)。 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国信证券就“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超级工厂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超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250310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区支行、国信证券就超级工厂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铁山支行开设超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31413)。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鉴于公司存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且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注销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7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详见下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除上述因账户注销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外,其他上述监管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049.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5年度,公司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8.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报告期末,该两笔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到超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5,319.81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319.81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时履行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或经内部决议修改后披露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计划使用募投资金的投入金额。 注2: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超级工厂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注3:“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计划开发了通用、喷涂、协作机器人及激光切割机器人、智能底盘等产品,并引入了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系统,围绕上述产品购买了测试、加工和生产设备,新建设和改造实验、测试实验室及生产配套设施,实现了自主的生产制造能力。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开发的通用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均实现了批量销售,应用在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电子、工程机械、造船、食品等行业,为公司的业务增长持续提供了新技术和产品。 注4:“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 在机器人控制器、驱动器、示教器、减速机、智能化技术和数字仿真平台五个方面进行了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研究了系列关键技术,开发了系列化产品并已经在工业机器人整机及解决方案中得到了批量化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进行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同时,同步建设了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基地采用自有知识产权和技术,购置先进研发、精密加工、检测和实验等所需的设备,完成对机器人软硬件核心模块研发提升和产能提升。工业机器人减速机和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且基于合作伙伴已经购买了大量的加工设备,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造体系和供应链能力,可满足公司对高精密减速机的需求,显著提升了公司在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软件的自主化程度及竞争能力。 注5:“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目前已经构建了“基于公有云+私有云+边缘计算”混合云架构,基于其云平台的技术底座,开发了墨斗IDE(V1.0)、埃享制造互联平台(V1.2)、智享机器人喷涂平台(V1.0)、RPL Editor(V2.0)等多款软硬件产品。开发了智享机器人喷涂平台,完成了机器人加工产品的打样、机器人的使用、喷涂工人的管理、订单结算等功能,机器人业务的RaaS业务模式开始启动运营。 注6:已结项的三个募投项目的“本年度投入金额”系2024年11月结项时待支付款项在2025年度陆续支付的情况。 注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60,749.22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进度为83.69%。 注8: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20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上述董事会授权期间内,公司实际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24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7、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23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 额度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建设资金)。为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直接融资,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该等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65.60万元(其中欧元担保余额45万欧元,欧元折算汇率8.2355),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情况概述 (一)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 为满足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26年度预计业务发展情况、超级工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意向合作银行沟通情况,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金融债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前述金融债务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二)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预计不超过总额人民币9亿元(预计明细如下表);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预计不超过总额人民币6.5亿元(预计明细如下表)。该等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直接提供担保;通过银行向子公司出具保函,包括内保外贷,即通过国内的银行出具保函,由国外的合作银行基于该保函给境外相关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等财务支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1、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需要开展授信活动,在前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需要开展上述建设专项融资业务办理活动,决定申请融资额度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3、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上述直接融资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直接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对各子公司的直接融资及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直接融资和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直接融资;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埃夫特(芜湖)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 ■ (二)江西希美埃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 (三)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 (四)上海埃奇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五)赣州赣享未来家居有限公司 ■ (六)瑞博思(芜湖)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七)启智(芜湖)科技有限公司 ■ (八)EFORT Europe S.r.l. ■ (九)EFORT WFC Holding S.p.A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以上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授信、融资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2025年延续至2026年继续有效的授信、融资或担保协议外,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融资或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融资或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融资或担保额度,具体授信、融资或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授信、融资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在综合考虑提高公司融资的便捷性和效率,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结构化降低融资成本及降低汇率风险的情况下,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超级工厂项目建设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未来战略规划所制定,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充分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65.60万元(其中欧元担保余额45万欧元,欧元折算汇率8.2355),全部为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73%。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22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所任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相挂钩;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针对《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针对《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利益相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游玮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针对《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每年编制并发布一次年度ESG报告。该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最终由董事会审定发布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下设ESG工作小组,形成了由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工作组组成的多层次治理架构。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并设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统筹推进ESG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探讨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优先级,决议和审核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中期目标和绩效指标。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从当前阶段各利益相关方反馈的优先级、对经营及决策的实际影响程度来看,“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议题未达到需要重点管理与报告的程度。公司充分认识到该议题对部分利益相关方或特定业务情境仍具有一定意义与潜在影响。为回应关切、提升信息透明度,并展现负责任的态度,公司已在本报告中主动对该议题的相关管理实践与进展进行必要披露,确保各方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在此方面的立场与行动。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17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测算,2025年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19,590.93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及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3,146.99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及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算,2025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6,443.9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9,590.93万元。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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