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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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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27,068.761853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万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4425365XQ 经营范围: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政集团总资产1,662.56亿元,净资产518.48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6.12亿元,实现净利润6.7亿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市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市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市政集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在2025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位列第366位,居江西省内第5位;在“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列第126位,居江西省内第1位。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8,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 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春江集团总资产156.05亿元,净资产41.4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99亿元,实现净利润1.1亿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春江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富春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及支付能力分析 富春江集团为全国文明单位,且连续多年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及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2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1,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33号 法定代表人:潘鸣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972002151 经营范围:发电、蒸汽和热水(不含饮用水)供应,煤炭、煤渣煤灰销售,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机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临港热电总资产3.30亿元,净资产2.7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亿元,实现净利润2711.59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刘仁军先生经公司委派担任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和支付能力分析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公司通过委派董事及高管深度参与其经营决策与管理。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协议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增加利润来源,保障员工健康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金额和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464.50万元,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减值计提为正数,冲回为负数列示。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5.95万元,其中子公司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计提205.85万元,子公司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计提170.10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估计时,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固定资产及商誉的减值测试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可收回金额。经测试,上述资产存在减值情形,公司据此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2025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87.22万元,为联营企业浙江三星热电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82.41万元,为子公司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5,055.76万元,分别为子公司常州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商誉减值计提3,578.02万元,铂瑞(新干)有限公司商誉减值计提1,477.74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合同资产作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虽尚未转为无条件收款权,但仍面临客户违约的信用风险。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并计提减值。 在具体计量上,公司将合同资产按账龄划分为一个组合进行管理,对于该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计算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单项合同资产,公司会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通过上述方法,公司能够系统、合理地评估并确认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资产质量。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763.16万元,为子公司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资产减值计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与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与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64.50万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1,464.5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1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3cs7TvEZ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三、公司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万娇女士,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总经理周宇峰先生,财务总监刘琪先生,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斌 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0571-63553789 邮箱:hubin@zhefue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且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2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芳、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亭廷、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24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4一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9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胡斌 3. 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 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6.邮政编码:31140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循环经济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紧扣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循监管层“坚守主业、做优实业”核心导向,以打造国内一流科技型能源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商为战略目标,坚定践行“一轴双翼”发展路径,持续巩固热电联产主业根基,将“稳存量、优结构、提效率”作为经营发展核心任务,深耕核心市场区域,以“异地复制、标准化运营”模式拓展业务,推进相关基地升级扩建,完善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网络,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成本,推动主业发展提质增效。同时,精准把握固(危)废资源化处置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业务从“单一加工”向“掌控原料、统筹产业链上下游”、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双提升”转变,深挖业务附加值,加快在建项目投产,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利润增长点,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二、强化科技创新,培育环保领域新质生产力 落实国家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响应资本市场对新质生产力的价值认可,构建完善的科创体系,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固(危)废高效处置、稀贵金属回收、环保装备智能升级、节能降碳等关键技术攻关,建立“研发-中试-产业化”全流程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落地应用;紧扣“双碳”目标推进绿色转型,实施机组节能降碳与智慧化升级,拓展绿电配套、碳资产管理等业务,搭建生产运营、环保监测、客户服务一体化智慧平台,逐步实现从传统环保服务商向科技型环保企业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遵循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响应监管层“全面强化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的要求,结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特点,厘清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对照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董高薪酬等最新规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及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常态化合规风险排查与内控审计机制,加强董事、高管及核心岗位员工履职培训,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强化风险防控,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披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高效合规的信披体系,优化信披内容与形式,提升信披针对性、简明性与可读性;搭建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现场调研等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主动披露公司经营、项目、环保等核心信息,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深化ESG管理,定期编制并披露ESG报告,系统展现公司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成效,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精准匹配,增强市场认同感与信心。 五、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共享发展红利 响应监管层“稳定分红预期、提升分红水平”的导向,结合公司国有控股属性与经营现金流状况,严格执行长期股东回报规划,构建持续、稳定、积极的现金分红机制,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投入的前提下,保障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建立股东回报与公司业绩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多元化回报方式;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精准传递公司价值,培育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平衡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短期回报,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协同提升。 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指引,坚守主业、深耕创新、规范治理、回报股东,全力实现公司质量与投资者回报双提升,为资本市场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321,538.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30,019.05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2,927,755.62元,公司总股本为865,000,000股。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预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 86,50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54%。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相关财务指标 ■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2,000.00万元;以上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包含前期已审议未到期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新港热电”,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常安能源”,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热电”,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舟山供应链”,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遂昌汇金”,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金环保”,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富宜”,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简称“铂瑞新干”。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24414540E 成立日期:2000-1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化工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供应;供热、供水(不含饮用水)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灰渣、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公路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港热电100%股权。 新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二)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献忠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 成立日期:2014-01-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常安能源100%股权。 常安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三)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海华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277007 成立日期:2014-05-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溧城镇腾飞路99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发电电力业务,蒸汽、热水生产,热能转换副产品销售,热电技术咨询,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热电100%股权。 江苏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四)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586535589P 成立日期:2011-12-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第18幢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保温材料销售;实业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新能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五)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C53LDD6E 成立日期:2022-11-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7810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舟山供应链100%股权。 舟山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六)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73993054X 成立日期:2011-05-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再生资源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贵金属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遂昌汇金94%股权。 遂昌汇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七)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MA2E0HWH25 成立日期:2018-11-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汇金环保94%股权。 汇金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八)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军 注册资本:11,5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K0ED6H28 成立日期:2025-11-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3号楼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 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九)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旭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5K3JY3C 成立日期:2016-08-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再生物质回收与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新干100%股权。 铂瑞新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在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77,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63,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04,240.2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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