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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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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五、保荐人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6-005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6年4月13日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嵘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6-006)。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并授权如下: (一)2026年度融资计划 根据公司2026年度业务计划,年内融资计划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财务公司借款、内部借款): 1.有息债务融资:年度融资额度需求为347.40亿元; (1)公司本部:2026年度融资额度需求为225亿元(含直接融资金额),其中涉及直接融资的项目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直接融资额度范围内实施。 (2)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融资额度需求为122.40亿元。 2、开立信用证、保函、银票等其他授信业务:2026年相关业务额度需求预计为45.95亿元。 (二)2026年度融资事项授权 对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部及控股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财务公司借款、内部借款、开立信用证、保函、银票等)授权如下: 1、有息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部及控股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财务公司借款、内部借款等融资业务) (1)公司本部:在等值人民币225亿元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控股子公司:在等值人民币122.40亿元内,授权各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指定人批准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上述有息债务融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本部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2、开立信用证、保函、银票等其他授信业务: (1)公司本部:在等值人民币3.98亿元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控股子公司:在等值人民币41.97亿元额度内,授权各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指定人批准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上述开立信用证、保函、银票等其他授信业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本部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3、授权期限 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相应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2026年对外借款计划 向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3年,截止日至2029年10月29日,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在2029年10月29日前决定并签署向浦隽公司提供借款的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6-010)。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80亿元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为实现多渠道筹集资金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债券或非标准化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CMBN)、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保险债权计划等产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期限 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年,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开或非公开)、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不超过10年期,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CMBN)、保险债权计划等不超过18年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票不超过5+N年期。 2、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需要,并遵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支持项目建设、增资出资等。 3、发行成本 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金额 各类产品的单独发行额度均在审批机构认可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各类产品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二)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的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发行各类债券类产品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具体品种; 2、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用途; 3、授权董事长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券类产品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债券类产品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文件;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董事长可转授权相关人士经办与债券类产品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5、授权期限:本事项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如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产品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审批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审批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6-008)。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嵘先生、邵宇平先生、胡军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嵘先生、邵宇平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6-011)。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6-007)。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披露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保持一致,本次公司制定了2项制度,并对8项制度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具体包括: ■ 《董事和高级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及2026年度非外部董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共7名)薪酬额度预算总额为人民币734万元,2025年度实际支出薪酬为人民币693万元,未超出预算范围。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董事会组成由9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外部董事3人,分别为蔡嵘、邵宇平、李萍。 2026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外部董事3人的薪酬额度预算总额为人民币342万元。如前述预算总额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其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蔡嵘先生、邵宇平先生、李萍女士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在法定时间内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的业务计划,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本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企业担保、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企业担保,预计提供总额不超过102.70亿元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各相关公司指定人在本议案所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所列的公司。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参股公司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预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担保总额为42.6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6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72%和27.3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11)。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8,544,000.00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01,886.79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5-019)。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8,700.00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外高桥集团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外高桥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外高桥董事会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新发展H2地块已于2024年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截止报告期末,部分建设款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条件,故累计投入进度为74.46%。 注2: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已于2024年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截止报告期末,部分建设款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条件,故累计投入进度为98.08%。 注3:根据《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新发展H2地块T+1年预计效益为-511.89万元,实际效益为-1,379.18万元。该项目为非定制项目,正处于招商引资阶段,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签约率为52%,出租率49%。 注4:根据《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T+1年预计效益为-2,512.62万元,实际效益为-2,794.74万元。该项目原经营模式为整租方式,现因客户需求产生变化,原客户于9月28日退租并支付违约金88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签约率为10%,出租率为8%。 注5: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F9C-95#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注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7:“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8:“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公司领导班子-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工作小组负责本议题ESG信息收集整理、指标统计和报送工作,根据公司整体要求开展报告编制工作,收集、报送并确认相关素材。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每年度审议相关议案。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ESG战略、目标、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审议和批准ESG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研究、指导、统筹公司ESG工作,监督、检查、评估公司ESG工作的落实情况,审阅ESG报告;公司领导班子为公司ESG管理层,负责制定公司ESG战略、目标、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制定公司ESG工作计划、激励及考核制度等,监督职能部门开展ESG工作;ESG工作组为执行层,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工作组分为环境、社会、治理三个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及完善ESG专项管理制度,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本议题ESG信息收集整理、指标统计和报送工作,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中,“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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