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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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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48 公司简称:外高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9,912,218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派发现金红利475,969,276.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89%。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外高桥区域的重要开发主体,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机遇,打造外高桥国际贸易城,围绕上海自贸区保税片区“十四五”规划产业体系,持续夯实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高端制造三大基础行业,聚焦培育生物医药、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汽车及零配件四大重点产业。
  园区开发运营,正处于行业变革与发展的关键阶段。政策端,多地积极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通过空间规划、土地供给、政策支持等多方面协同发力,为产业入驻提供指引与保障;市场端,行业规模仍在持续扩大,在前几年开发建设惯性下,园区空间供给仍保持着较强的上升趋势;运营端,市场化发展加速,国有控股园区运营商、民营园区运营商、产业方、基金方等多元主体纷纷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打通金融渠道,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整体而言,园区开发运营行业在政策推动与市场变化中不断调整、创新,向着高质量、精细化、市场化方向迈进 。
  贸易服务,行业同样处于动态变化与革新进程之中。政策层面,各国为推动贸易便利化,不断优化关税政策、简化通关流程,我国持续推进自贸区建设,为贸易服务创造宽松环境;市场层面,全球贸易规模虽受疫情、地缘政治等因素冲击,但数字化转型加速,跨境电商蓬勃发展,行业竞争愈发激烈,传统贸易服务企业面临新兴电商平台与物流巨头跨界竞争挑战,客户对贸易服务的高效性、定制化需求日益提升;运营层面,企业纷纷拓展增值服务,从单纯货物买卖延伸至供应链金融、贸易风险管理等领域,以增强竞争力。总体而言,贸易服务行业在政策利好与市场需求驱动下,积极变革,在数字化浪潮中不断探寻新的增长路径,朝着高效、多元、创新方向前行。
  外高桥集团秉承“创新自由贸易园区运营商 全产业链集成服务供应商”的战略定位,打造全产业链集成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涵盖产业园区开发、城市更新运营、贸易服务、生物医药、专业服务等业务板块。
  1、产业园区开发:公司在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外高桥物流园区、外高桥(集团)启东产业园从事开发、招商、运营和管理,为客户提供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截至2025年底,集团持有产业物业(含堆场)近445万平方米,出租率维持在82.3%的较好水平,为集团经营和区域经济稳增长发挥了固底盘、挑大梁作用。公司围绕形成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物业结构,加大物业迭代升级力度,新展城·新园作为集团首个标准定制的产业社区项目,凭借兼具通用性与个性化的超前设计,在当前市场形势下取得良好市场表现。
  2、城市更新运营:森兰区域规划建设75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100万平方米的国际社区、332万平方米的绿地和水域,已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品质高端的城市功能体系,并依托保税区域产业资源与森兰区域生态景观的叠加优势,创新“文化+商业”“体育+商业”等模式,促进文体旅商融合发展,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宜购、宜游的森兰地区中心。同时,积极参与、有序推进周边街镇内商业街能级提升。
  3、贸易服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包括自营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全球化综合贸易服务解决方案。2025年,通过积极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功能创新,实现上海跨境电商9610“整箱过机”模式落地,跨境电商1210海运出口首票成功试单,助力上海迈向长三角跨境出口集聚地;新增7个国家馆入驻“全球汇”,助力加快“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中心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建设运营“上海二手车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搭建一站式功能平台和全链条服务体系,打造上海二手车出口品牌。
  4、生物医药:积极推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创新试点和临床急需药品中心仓建设。发挥外高桥保税区内研究型医院优势,为创新药企提供临床试验及跟踪服务,加速研发成果转化,并依托生物医药产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为药械产品从研发到上市提供全过程服务。与香港生物科技协会合作,上海外高桥一香港生物医药创新联络站正式揭牌。外高桥产业基金为落地自贸区保税区域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方案”服务,努力当好“房东+股东”。
  5、专业服务:紧紧围绕区域企业需求,坚持“产品+服务”,顺应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趋势,打造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专业服务体系。在投资咨询领域,双向服务跨境投资“引进来”“走出去”,并积极引导“走出去”资本返程投资外高桥。在商务咨询领域,形成了以企业票税服务为核心的“匠岭”产品。在信息服务领域,开发了适应海关特殊监管特点的“智贸桥”“AEO智引”等数字化产品。同时,推动集团轻资产服务品牌走出去,积极推进新的运营管理项目落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隽公司”)
  ●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 资助金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
  ● 资助期限:3年
  ● 资助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因浦隽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本事项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浦隽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同比例借款。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的股东借款。2023年10月,公司与浦隽公司签订了合计金额为720,000,000.00元的借款协议。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已按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金累计540,402,731.34元,利率3.00%,到期日为2026年10月29日。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浦隽公司申请,公司拟继续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的股东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并签署向浦隽公司提供借款的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向浦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浦隽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截至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按股权比例已累计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金540,402,731.34元,因合同尚未到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浦隽公司是由公司与上海招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置业”)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股权比例40%,招商置业股权比例60%。招商置业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979)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和招商置业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同比例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同时,本次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与浦隽公司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浦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浦隽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浦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浦隽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不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外高桥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外高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6-00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签署本公司合并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树云,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开始签署本公司合并年度审计报告。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11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怀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52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64万元,财务公司专项审计费2万元。如遇公司合并范围变动等影响因素需要调整相关审计费用的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人民币19,9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相关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9,9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现金管理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24,563,09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4,685,295.8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598,658.0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4月1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10C000082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注:累计投入进度计算日期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投资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系向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在存款到期后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利息。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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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二、审议程序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相关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购买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为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6-006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5,334,680.37元,母公司净利润1,279,448,133.6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27,323,495.06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9,912,2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5,969,276.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75,969,276.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89%。
  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2024年修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蔡嵘先生、邵宇平先生、胡军先生回避表决,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无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授权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5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数为23,000万元(含租赁、物业等各类服务劳务,不含公开招投标的日常关联交易),列示如下:
  ■
  2、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接受/提供劳务和采购/销售商品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2,959.04万元;交易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上述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内。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管理规定,涉及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以及担保等事项的关联业务计划另行单独形成议案,不在此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范围中。
  注2: 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系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新增的主要关联方。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根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6年经营计划,预计2026年本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含涉及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以及担保等关联业务),现对2026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数为23,000万元(含租赁、物业等各类服务劳务,不含公开招投标的日常关联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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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年预计交易金额÷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2026年1-3 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述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2、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授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其中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采购商品的预计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50.7648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中南路138号东楼225室
  法定代表人:蔡嵘
  主营业务: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区内贸易,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本公司43.61%的股份,通过鑫益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3%B股股份,合计持有44.64%股份。
  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末的合并资产总额为7,931,248万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1,918,1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026,6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57万元。
  2、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241.28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冰克路500号5-6幢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仓储、分拨、配送业务及仓库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普通货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保税区内商品展示及会务服务、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品维修;商务、物流业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食品流通,医疗器械经营(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含冷藏、冷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蔡嵘任该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尹强任董事长,董事。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的合并资产总额为261,836万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186,18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53,7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19万元。
  3、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4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3号3楼西侧部位
  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经济信息及技术服务,弱电工程、网络工程及通信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软件研发,经营计算机及相关的外围设备、办公用品,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原监事王燕华(离职未满12个月,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该公司董事。
  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2025年末的资产总额5,035万元,净资产总额3,87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376万元,净利润464万元。
  4、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6,535.19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物华路58号271室
  法定代表人:杨武厂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设计、工程承包、监理和经营,投资咨询,建设项目开发,财务咨询,从事基础设施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直接持股6.67%。
  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末的合并资产总额为3,588,681万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 1,070,00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68,0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895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关联租赁等方面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投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提供建设、维修、园区物业管理等综合性服务,这是日常经营的需要,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确保了公司稳定的经营收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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