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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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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为下属子公司建设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40%。
  本次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489,361,403.06元、3,586,150,212.45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2%、2.5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640,233,306.81元、831,397,347.88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1.78%。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2025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45,500.00万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62,699.05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淡念阳先生、戴智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建工控股、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白涛。
  (2)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3)主营业务: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内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对外进行抵押、转让、变现和投资等资本运作。建筑及建筑关联类企业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商品房购置、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租赁及综合家居服务;劳务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健康与养老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2层。
  (5)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7)建工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林泽武。
  (2)注册资本:38,775万元。
  (3)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制造。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
  (4)住所:英德市连江口镇原银坑小学第三层(仅限办公)。
  (5)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7)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70.32%的股权(含直接持有公司70.05%,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27%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预估测算,实际发生额受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为下属子公司建设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洞庭粤水电”)是常德市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河岸加固、桥梁、景观等工程的投资建设,以及河道日常保洁、河岸及桥梁等设施的运营维护等,收入来源为政府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由于付费期限已由8年调整至15年,为满足PPP项目实际经营需要,优化西洞庭粤水电的融资结构,保障PPP项目持续稳定运营,西洞庭粤水电拟通过贷款置换方式提前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存量贷款。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取消为西洞庭粤水电向建设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取消担保金额为10,075.26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西洞庭粤水电不超过20,600.2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洞庭粤水电于2019年6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青年中路支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申请20,600.26万元项目贷款,公司于2019年6月6日与建设银行常德市青年中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法人版)》,担保事项为西洞庭粤水电在《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即担保期限为11年。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项下贷款本金余额为10,075.26万元,剩余担保期限约4年。
  二、取消担保情况
  为满足项目实际经营需要,西洞庭粤水电拟通过贷款置换方式提前偿还建设银行存量贷款。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取消为西洞庭粤水电向建设银行贷款提供的上述担保,取消担保金额为10,075.26万元。
  本次取消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常德农商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常德市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洞庭粤水电”)向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农商行”)申请的不超过10,075.26万元项目置换贷款(西洞庭粤水电拟通过贷款置换方式提前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西洞庭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PPP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公司拟为西洞庭粤水电向常德农商行申请的项目置换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75.26万元(以实际置换日剩余未偿还的存量贷款本金余额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根据西洞庭粤水电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等约定,政府方出资代表西洞庭园区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不参与项目利润分配,不对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责任与义务。公司持股80%,另一股东湖南泽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通实业”)持股10%,按持股比例分摊融资担保义务,公司应承担的担保比例为88.89%,泽通实业应承担的担保比例为11.11%。
  泽通实业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只以其实际投入的资本金计算收益,计算公式为:泽通实业应得收益=项目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泽通实业实缴出资额。根据该书面承诺计算,泽通实业实缴出资额占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比例约为3.41%(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即泽通实业按该比例分配项目税后可分配利润,放弃融资部分利息差收益,其余项目收益归公司所有,泽通实业不承担项目融资担保责任。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常德农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西洞庭粤水电提供上述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三)注册地点: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东郊社区安置小区A区2排2栋。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五)法定代表人:邓少远。
  (六)注册资本:7,725万元。
  (七)主营业务:从事河道清淤工程、河岸加固工程、码头新建工程、节制闸新建工程和景观工程、河道新开工程和景观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
  (八)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西洞庭粤水电80%股权,泽通实业持有10%股权,西洞庭园区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政府方代表,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融资担保)。
  ■
  (九)西洞庭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十)西洞庭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10,075.26万元(以实际置换日剩余未偿还的存量贷款本金余额为准)。
  (四)反担保情况:西洞庭粤水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泽通实业已书面声明,只以其实际投入的资本金计算项目收益分配,放弃融资部分利息差收益,未对应承担的担保比例部分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贷款置换旨在满足PPP项目实际经营需要,优化融资结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营,董事会同意为西洞庭粤水电不超过10,075.26万元置换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二)西洞庭粤水电是常德市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西洞庭粤水电收入来源为政府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回款稳定。西洞庭粤水电自2020年6月进入运营期以来,整体运行平稳,项目持续保持盈利状态,2021年至2025年均净利润约为451.73万元,年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约为1863.28万元,具备较为稳健的盈利能力。本次贷款置换后,西洞庭粤水电经营性现金流可充分覆盖到期债务本息,项目具备独立、可靠的自主偿债能力。
  (三)公司对本次置换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根据西洞庭粤水电股东协议、PPP合同等约定,政府方出资代表西洞庭园区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不参与项目利润分配,不对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责任与义务。另一股东泽通实业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只以其实际投入的资本金计算收益,计算公式为:泽通实业应得收益=项目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泽通实业实缴出资额。根据该书面承诺计算,泽通实业实缴出资额占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比例约为3.41%(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即泽通实业按该比例分配项目税后可分配利润,放弃融资部分利息差收益,其余项目收益归公司所有,故泽通实业不承担项目融资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在对西洞庭粤水电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项目现金流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担保事项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西洞庭粤水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3,043,994.38万元(含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49,614.46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1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0.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8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将对提案3至提案5、提案7回避表决。
  3.提案3至提案5、提案7需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013。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33974869,传真:(020)33976964,电子邮箱:gdjg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粤建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根据本通知《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
  1.委托人名称:
  2.委托人持股数: 股
  3.股份类别:
  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委托人股东账户:
  6.受托人姓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
  8.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类别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10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公司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以经广东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建工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经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结果进行必要分析后,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际”)《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VSGQD038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1年12月31日),建工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79,705.78万元。2022年5月27日,建工控股对建工集团利润分配方案作出股东决定,建工集团向建工控股现金分红30,000.0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后建工集团现金分红金额,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建工控股持有建工集团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049,705.78万元。
  2023年1月6日,建工集团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0368U),建工集团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直接持有建工集团100%股权。2023年2月13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建工控股(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建工集团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下均指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以下金额:
  ■
  (二)业绩补偿
  若建工集团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偿原则为:业绩补偿义务人优先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即上市公司无偿回购股份),不足以补偿时,再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期末减值测试补偿
  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等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的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如有),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对公司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作价的新增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
  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应补偿股份数-累计己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并非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部分应由乙方以现金予以补偿。若计算的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
  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业绩补偿义务人就标的资产所需补偿的股份数均不超过其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就标的资产对公司的股份补偿金额与现金补偿金额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应相应返还给公司。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内部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建工集团所持有25家控股子公司股权,建工集团不再持有被划转公司的股权。为保证与重大资产重组时的可比性,审计机构在各年度出具的《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仍然按划转前的原建工集团口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0334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0500232号)、《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500484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届满,原建工集团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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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至2025年,原建工集团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101.71%,每年累计利润实现数大于当年累计利润承诺数,不存在利润补偿的情形。
  四、减值测试过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公司聘请中联国际对原建工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委托前,公司对中联国际的评估资质、评估能力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向中联国际履行了以下程序:
  一是已充分告知中联国际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二是谨慎要求中联国际在不违反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评估结果与中联国际原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VSGQD0389号)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因政策、市场等因素导致的有合理依据的变化除外)。三是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中联国际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关情况,确定采用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原建工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中联国际于2026年4月10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6〕第VKGQD019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原建工集团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700,455.81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原建工集团合计分配利润143,621.63万元,增资456,279.35万元,扣除增资、利润分配影响后,原建工集团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387,798.09万元,高于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049,705.78万元。
  五、减值测试结论
  经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原建工集团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在考虑业绩承诺期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与资产交易时价格相比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9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交易价格
  以发行股票2,191,452,567股和发行定价4.79元/股为对价,交易总价计人民币10,497,057,800.00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的当年及此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建工控股承诺建工集团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各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04,604.10万元、109,527.88万元、113,301.20万元。
  三、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划转
  为缩短股权层级,理顺子公司产权与管理关系,同时解决建工集团与其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同一个项目的问题,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内部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建工集团所持24家控股子公司股权。
  四、标的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原建工集团”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05.26万元,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98.94%。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届满,“原建工集团”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至2025年,“原建工集团”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101.71%,每年累计实现利润数大于当年累计承诺利润数,不存在利润补偿的情形。
  五、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于2026年4月14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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