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定2026-001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4,393,2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覆盖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领域,拥有集“建筑设计、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大建筑业”产业链条,以及水力、风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及建筑装备制造业务。
  (一)主要业务模式情况
  1.工程建筑施工建设经营模式主要为施工总承包模式、EPC模式、投资人+EPC模式等。(1)施工总承包模式,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收取工程款。(2)EPC模式,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3)投资人+EPC模式,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地方基础设施投资,以EPC模式承担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后期运营通过使用者付费、项目经营性收入等方式收回项目投资。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模式主要为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收入主要来源于向电网公司售电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公司在取得政府相关机构下发的清洁能源项目批复或备案证,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后,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期,公司将所发电力销售给电力公司,通过其电网线路实现电力上网,按照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和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确认公司电力销售收入。
  3.装备制造业务模式主要为承接项目、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发货,收入来源为装备货款;承接项目后,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加工制造成约定的成品,运输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收取货款。
  (二)行业发展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展现强大韧性和活力,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从政策环境来看,政府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突出“两重”项目的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动“两新”加力扩围政策加快落地、持续显效;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等。
  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政策取向,注重以“稳量”固根基,以“提质”强动能,以“增效”利长远,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发挥好工业支撑作用;提高房地产业、建筑业发展水平;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抓好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投资。政策力度持续加大,资金与项目保障更加有力,为公司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水利水务、绿色能源等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和广阔的市场机遇。
  总体而言,各项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相互协同、精准发力,政策覆盖面广、落地性强、保障力度足,充分释放出国家及广东省稳投资、扩内需、促发展、提质效的强烈信号,对于公司承接更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清洁能源等主业投资布局提供了政策支撑与发展机遇,进一步筑牢了公司稳健经营底气、坚定了高质量发展决心,更为公司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深耕主责主业注入了强劲动力。
  1.工程建筑施工行业情况
  工程建筑施工的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高度相关,周期性明显。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同比下降3.8%,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2%,制造业投资增长0.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建筑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1%;投资重点进一步向交通、水利、能源、城市更新等关键领域与重大项目集中。
  2.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情况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引领下,清洁能源发电已然成为我国未来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多项顶层规划、配套政策,从产业规模、技术升级、市场机制、区域布局等多维度发力,推动清洁能源行业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增长35.4%;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119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12小时。
  3.装备制造行业情况
  (1)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随着清洁能源逐步成为应对气候变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直接拉动清洁能源装备市场需求,为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巨大市场。
  (2)建筑装备制造。建筑装备制造业是支撑国家新型城镇化和智能建造战略的核心基础产业,其智能化与绿色化转型对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全面铺开,自动化施工装备等新兴技术应用需求激增,推动行业技术迭代与市场扩容,为智能建造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
  1.工程建筑施工:国内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需要通过不断提高品质、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强品牌推广等方式来提高市场份额。公司工程建筑施工主业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等,拥有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四类五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先进,产业链条完备,是区域龙头的新型城乡建设建造服务运营商。
  在市政工程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一批大型市政管廊、污水管网、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施工、广州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揭东区枫江流域污水干支管网完善工程项目、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第七标段(二次) 等一批大型市政管廊、污水管网项目。公司轨道交通施工技术先进、经验丰富,设备精良,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参与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北京、成都、南昌、武汉、无锡、宁波等地的地铁建设,承建了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十四号线一期工程、东莞地铁一号线、广佛环线城际轨道交通GFHFG-1标、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等项目。公司承建了广东省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整治工程建设总承包WQGZ02标段、禅意大道EPC项目、太平大道(S118)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南大干线(新化快速至莲花大道)-石化大道至东二环高速工程施工等一批省道、国道、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具备在中大型江河及恶劣地质、水文等环境下修建道路桥梁的能力。
  在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贵州东数西算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高速直联算网一体化调度系统一期项目、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交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场-平山二期(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白云机场国际4号货站(联邦快递华南操作中心)、知识城低空产业装备智造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金融城东区车陂村集体物业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等一批文旅、教育、医疗、科研、新能源、文体场馆、机场设施建设项目,在建筑工程施工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广东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主力军。
  在水利水电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四川省通济堰渠、沙湾水电站、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1标、引韩济饶水利建设工程、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一基础配套工程(水利部分)、黄茅峡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标等项目。同时,公司具备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土建、水库库岸防护等工程施工资质、先进技术及丰富经验,先后参与了广东电白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广东惠州抽水蓄能电站、深圳抽水蓄能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阳江抽水蓄能电站、肇庆抽水蓄能电站、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贵港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施工。在全国尤其是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是区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龙头企业。
  2.清洁能源发电:公司拥有优良的市场开拓能力,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以及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制造等方面经验,项目建设高质高效,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项目收益良好。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广东、甘肃、湖南、山东等地区,截至2025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521.11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38.05万千瓦,风力发电88.04万千瓦,光伏发电365.02万千瓦,储能30万千瓦。
  3.装备制造业板块:公司主要聚焦建筑业及建筑关联产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包括盾构机、顶管机、塔吊起重设备等建筑机械制造,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生产,水工金属结构、启闭设备等金属结构制品制造,陆地风电塔筒、海上风电塔筒及管桩、光伏支架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务。在盾构装备技术方面,所属华隧建设,在盾构技术领域上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在顶管装备技术方面,所属广东基础自主研发了国内最大(W8800×H5500)矩形断面顶管机,可以实现“土压/泥水”双平衡模式的自由切换施工,填补了国内双模式矩形顶管机的空白。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方面,公司拥有陆上、海上风电塔架制造相关20项知识产权,在广东增城、阳江、云浮,新疆奇台、巴楚、塔城、四川成都共设有8个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共46万平方米、16条塔筒生产线、11条光伏支架生产线,年设计产能约30万吨,拥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跻身国内风电塔筒制造第一梯队;在建筑材料制造方面,所属广东建远以制造销售预制建筑部品部件为主营业务,是全国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所属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超高性能混凝土相关技术被评为国际领先技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广东建工控股持有的广东建工集团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建工集团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05.26万元,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98.94%。2023年至2025年,广东建工集团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101.71%,每年累计实现利润数大于当年累计承诺利润数,不存在利润补偿的情形。
  2.公司董事变更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收到副董事长马春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工作需要,马春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淡念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选举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董事长张育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育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11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开展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水利水电、房建、市政公用、公路、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工程建筑施工(包含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等)和水力、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以及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建筑装备制造业务;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的控制、监督检查机制、风险评估、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相关制度,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控制管理。
  公司坚持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管理模式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信息披露、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是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其行为,保证其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在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各级的工作细则中对担保审批权限、风险评估、担保执行监控、披露流程等相关经营活动进行描述,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担保活动,对担保业务的授权审批等制度都做了详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健全、合理。
  3.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并进行评估。在重大投资项目上会审议前,公司组织相关负责人及投资专业人员实地考察和调研,若项目成功投资,对项目投资的进展、投资风险和投资效益进行跟踪,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披露要求等。同时,《公司章程》中对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对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核作用,加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报告流转过程、审核披露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1%或净利润的10%的错报时,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面所列的财务报表的错报情形,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但大于公司年度净利润的5%的错报时,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控制环境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5)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6)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被认定为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2000万元时,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0万元,但未达到2000万元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则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4)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5)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工程质量不合格。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
  (1)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大幅超出预算;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7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3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会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6人,通讯表决董事1人(副董事长淡念阳先生通讯表决)。
  公司董事会尚未选举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淡念阳先生因公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公司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谢彦辉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末,公司实现总资产1,488.4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4.1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74%;营业总收入689.20亿元,同比增加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9亿元,同比减少5.07%。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财务报告”。
  (四)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13,301.20万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05.26万元,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98.94%。2023年至2025年,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101.71%,每年累计实现利润数大于当年累计承诺利润数,不存在利润补偿的情形。
  关联董事淡念阳先生、戴智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六)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公司于2023年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进入业绩承诺期届满阶段,公司聘请了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对收购标的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权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经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700,455.81万元。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合计分配利润143,621.63万元,增资456,279.35万元,扣除增资、利润分配影响后的金额为1,387,798.09万元,高于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049,705.78万元,与资产交易时价格相比未发生减值。
  关联董事淡念阳先生、戴智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七)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PPP项目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原粤水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中涉及的7家PPP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包出具的《关于PPP项目公司股权价值的承诺函》,明确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该资产包估值低于交易评估值,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须以现金对减值部分全额补偿。现业绩承诺已期满,公司聘请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对该资产包进行评估并出具《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涉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组范围内的广东建惠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建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PPP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包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6】第VKGQD0192号),本次评估方法为重大资产重组时的定价方法资产基础法,存续5家PPP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包评估值129,613.27万元,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203%股权减资退出回收金额4,718.97万元,两项合计价值134,332.24万元,较重组交易评估值120,214.88万元增加14,117.36万元,未触发减值补偿条件,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无需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关联董事淡念阳先生、戴智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八)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一)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义坤、梁彤缨、罗元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十二)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为加强投资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公司主业定位和产业布局,公司拟定2026年度投资计划。2026年公司计划投资项目76个,公司计划投资额42.66亿元。其中:建筑业及建筑关联产业,共计27个项目,公司计划投资额7.89亿元;清洁能源投资建设运营,共计49个项目,公司计划投资额34.77亿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十五)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关联董事淡念阳先生、戴智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480万元。在此对外捐赠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具体捐赠事项进行对外捐赠和使用额度。
  (十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韶关翁源县粤水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400万元,阳江市粤水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4550万元提供展期,展期借款总金额为8,000万元,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十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下属子公司建设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为下属子公司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青年中路支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取消担保金额为10,075.26万元。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为下属子公司建设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常德农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常德市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持续稳定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向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0,075.26万元项目贷款置换提供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常德农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二十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8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5,956,544.4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595,654.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35,851,567.15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525,615,053.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5,597,403.26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当日(2026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3,754,393,24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25,615,053.88元(含税),占2025年度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