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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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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93 公司简称:瑞芯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5,193,52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外,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2026年2月10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6,287,550.00元。
  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1,481,07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72%。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及政策
  1、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集成电路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半导体材料和设备、芯片设计工具等,中游主要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下游主要包括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应用等各领域应用。集成电路产业链绵长复杂,行业发展呈现技术和资本密集、分工精细化与专业化、政策驱动性强、全产业链协同创新等特征。集成电路行业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也是驱动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引擎,其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已成为衡量国家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2、报告期内行业发展趋势
  2025年,全球半导体行业在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的拉动下,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大模型升级迭代加速,全球大模型厂商竞争持续加剧。为保持大模型领先地位、抢占大模型产业化先机,以中美头部科技公司为代表的企业在大模型算力基建上持续超高投入。随着AI基础设施投资爆发,用于AI服务器的HBM、DRAM等存储芯片需求指数级增长,推动存储市场进入量价齐升的超级周期。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2025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7,956亿美元,同比增幅扩大至26.2%,主要得益于AI计算芯片等逻辑IC与存储芯片的强劲涨势。
  作为全球半导体行业的重要参与者,2025年中国半导体行业创新加速,景气度持续上行。2025年1月,DeepSeek-R1发布,通过模型架构和训练方法创新,以少量算力投入实现顶尖推理性能,大幅降低大模型训练与推理成本。同时,开源模式降低行业门槛,加速AI在教育、医疗、工业等垂直应用领域全面落地。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4,843亿块,同比增长10.9%;集成电路设计收入4,421亿元,同比增长18.9%,展现了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强大的韧性与活力。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集成电路出口数量3,495亿个,同比增长17.4%;出口总额2,019亿美元,同比增长26.8%,我国集成电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持续增强。
  3、报告期内行业主要政策情况
  集成电路行业作为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新兴战略产业,过去一年来国家各部委围绕财税金融支持、标准制定、核心技术攻关、场景应用创新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致力于推动集成电路行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报告期内新发布的主要政策如下:
  2025年3月,《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25年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
  2025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延续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5年3月,工信部印发《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强制造业智能化赋能标准建设,落实《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加快数据服务、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计算设备、算力中心等基础支撑标准研制等。
  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
  2025年9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延续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
  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指出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快高价值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更好满足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各领域发展需要。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芯片领先者,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公司深耕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二十余年,拥有深厚的技术底蕴和丰富的行业市场经验,围绕“大音频、大视频、大感知、大软件”的技术发展方向不断迭代创新,保持核心技术水平的领先性,持续深耕AIoT市场各应用领域,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最佳的芯片解决方案,助力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2025年4月,公司获得汽车电子产业投资联盟颁发的“年度汽车产业链突破奖(2024-2025)”。
  2025年5月,公司RK3588M凭借高性能高算力及丰富的量产案例,荣获第十二届汽车电子创新大会(AEIF2025)金芯奖评选的“卓越产品奖”。
  2025年10月,公司凭借在具身智能领域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全栈式的芯片解决方案及高效的产业落地成果,成功入选“2025高工具身智能年度力量榜”。
  2025年11月,公司轻量级AI处理器RK3562荣获第二十届“中国芯”优秀市场表现产品奖。
  (三)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IoT芯片设计企业,主营业务为智能应用处理器SoC及周边配套芯片的设计、研发与销售。针对芯片行业高投入、技术迭代快的特点,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即公司集中资源投入到芯片研发和创新设计,将晶圆的制造与封装、测试环节委托给专业代工企业,最终取得芯片成品进行对外销售并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针对AIoT应用领域广泛、客户群体庞大的特点,公司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通过整合外部渠道资源实现市场的广域覆盖和快速扩张。
  (四)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数模混合芯片及其他芯片,其中2025年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收入39.27亿元,占比89.21%。公司构建了多元化的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平台,并通过开放易用的工具链、深度合作的算法生态以及可快速复用的行业参考设计,建立“芯片+算法+行业方案”的全栈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机器视觉、机器人、工业应用、教育办公、商业金融、智能家居、消费电子以及运营商等下游众多领域,是目前国内AIoT产品线布局最丰富、客户覆盖范围最广的厂商之一。
  1、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
  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属于系统级芯片(SoC)范畴,是系统级超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通常内置CPU、GPU作为基础运算核心,并根据应用场景集成NPU、ISP、视频编解码等处理内核,通过单芯片实现计算、图像处理、AI等能力,主要用于各类型智能终端设备的核心运算与应用处理,是支撑各类智能功能实现的“大脑”。其中,NPU核心功能是高效执行神经网络计算,与CPU和GPU相比,在处理AI任务上具有更高的能效比、更低的延迟和更强的场景适配性等优势,是端侧AI应用的核心算力支撑。
  公司的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通用性强、产品梯队丰富,部分产品还推出工业规格及车用规格等专用版本,具有可靠性高、抗干扰性强等优势。根据功能侧重方向,可将公司的智能应用处理器划分为通用处理器、视觉处理器、音频处理器等。通用处理器包括RK3588系列、RK3576系列、RK3568/66系列、RK3562系列、RK3399系列、RK3288系列、RK3326系列、RK3506系列等,拥有不同性能层次的CPU、GPU内核,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出色的性能表现、良好的系统兼容、丰富的数据接口配置等技术优势,充分满足下游多场景应用需求。视觉处理器包含RV1126B系列、RV1106/03系列、RV1106B/03B系列等,根据产品定位集成NPU、ISP、AI-ISP、视频编码器等自研核心IP,支持丰富的视觉算法,具有良好的影像处理能力,适用于多场景下的机器视觉应用。音频处理器包含RK2118系列、RK2116系列等,内置高性能音频DSP,具有灵活的音频接口和丰富的外设扩展,广泛应用于Soundbar音箱、调音台、会议拾音设备、车载功放等多形态产品。
  公司自2018年以来持续迭代自研NPU,目前大部分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已内置NPU模块。其中,RK3588系列、RK3576系列、RK3572系列集成4~6TOPS中高算力NPU,RV1126B系列、RK3568/66系列、RK3562系列等集成1~3TOPS中等算力NPU,RV1106/03系列、RV1106B/03B系列、RK2118系列等集成1TOPS以下轻量级算力NPU,形成不同算力的产品梯队,充分满足AIoT不同场景、产品应用对性能和算力的差异化需求。同时,因应AI在端侧应用的发展需求,公司重点布局16TOPS及以上的大算力芯片产品,已于2025年推出全球首颗3D架构协处理器RK182X,能够有效解决终端产品部署端侧大模型面临的带宽、功耗等关键瓶颈,是部署端侧AI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2、数模混合芯片及其他芯片
  公司的数模混合芯片及其他芯片主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接口转换芯片、无线连接芯片等产品。其中,电源管理芯片如RK860系列、RK80X系列、RK81X系列等,主要承担电能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职责;接口转换芯片如RK628系列等,主要用于实现不同接口或传输协议间数据转换的功能;无线连接芯片如RK96X等,主要用于实现设备之间无线通信的功能。这些芯片通常与公司的智能应用处理器芯片灵活搭配,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的综合产品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2,090,888.24元,同比增长4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952,125.00元,同比增长74.8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21,000份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6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21,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0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2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安排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1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79人;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人
  ● 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3.60万股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1.66万份,行权价格为43.42元/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4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10、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注: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20.00万份股票期权和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24个月,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4年3月15日,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5月21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5月20日届满。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二个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41.66万份;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60万股。
  三、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4年3月15日
  2、行权数量:141.66万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279人
  4、行权价格:43.42元/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1)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279名。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4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3.60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5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79名,拟行权数量为141.66万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3.60万股。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1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2026年2月10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6,287,5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包括前述已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952,125.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94,525,469.80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5,193,52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994,6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此外,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并于2026年2月10日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6,287,550.00元。
  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1,481,07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7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35.10万份
  3、行权人数:7人
  4、行权价格:136.72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10万份,行权价格为136.72元/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6、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12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5年4月8日,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10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5年4月8日
  2、行权数量:35.10万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7人
  4、行权价格:136.72元/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名,拟行权数量为35.10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1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5,193,52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994,6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7名,拟行权数量为75.80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4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8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79名,拟行权数量为141.66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3.6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名,拟行权数量为35.10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1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7人;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人
  ● 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2.80万股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5.80万份,行权价格为70.10元/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1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成就的议案》。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9.00万份股票期权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41个月,第三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1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2年12月26日,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5月25日届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2月6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5日届满。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三个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4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5.80万份;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80万股。
  三、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2年12月26日
  2、行权数量:75.80万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17人
  4、行权价格:70.10元/份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1)截止目前,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17名。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2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2.80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7名,拟行权数量为75.80万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80万股。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1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75.80万份
  3、行权人数:117人
  4、行权价格:70.10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0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141.66万份
  3、行权人数:279人
  4、行权价格:43.42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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