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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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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仍围绕物联网应用及其他移动通信业务、手机游戏业务和北纬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开展。
  (一)物联网应用及其他移动通信业务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耕物联网连接管理与服务业务,整合物联网连接通道资源,基于蜂巢物联云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稳定的物联网连接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积极优化经营策略、强化资源保障、深化技术研发、拓展行业客户、创新商业模式等举措,以连接服务为基础、平台能力为核心、行业解决方案为抓手,构建起覆盖“连接管理、设备管理、数据赋能、方案交付”的完整产品体系。
  报告期内,面对基础运营商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采购成本上升等外部压力,公司主动调整策略,加大上游资源拓展力度,并建立前后端价格联动机制,灵活响应市场需求与价格变化,持续完善定价策略与精细化运营体系,在保障客户业务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物联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结合客户赋能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升级设备管理、连接管理等平台能力,打造更智能化、专业化的解决方案,在多网通、智能网联设备、海外通信解决方案等领域形成差异化技术优势,进一步强化了高性能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
  在行业拓展方面,公司坚持“聚焦重点行业,合作标杆客户”的策略,集中资源拓展高价值、高壁垒的垂直行业,推出具备高质量网络连接性能的多网通产品矩阵与专属解决方案,提升面向不同行业、复杂场景的适配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测绘、自动驾驶、新能源、流媒体传输、应急通信等领域,在多个行业实现优质客户的标杆项目落地,显著提升公司在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
  在深耕行业客户的同时,公司也持续加大个人消费者网联业务与电商业务的市场推广与渠道建设力度,通过标准化产品、轻量化交付、线上化服务等方式降低服务成本,积极开展数据赋能,实现产品用户价值及收益的可量化、可观测与可论证,有效提升运营效率,推动个人网联业务收入与效益稳步增长。
  (二)手机游戏业务
  2025年度,公司手机游戏业务秉承精品游戏理念,深耕研运一体生态,持续提升游戏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链条发行能力,业务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模拟建设类游戏《模拟城市:我是市长》继续保持稳健经营表现,为公司贡献稳定的现金流和用户基础;小游戏方面,随着推广投入加大以及产品集中进入发行期,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其中,《超简单的地下城》作为公司重点布局的RPG品类精品小游戏,于2025年初正式上线,游戏连续多月进入微信小游戏畅销榜TOP100,成为公司小游戏产品线的重要增长极。《超简单的地下城》产品在保持RPG核心体验的同时,团队针对小游戏赛道特点,降低了操作复杂度并优化数值成长节奏,使玩家在碎片化时间内获得良好体验,同时,通过在微信、抖音等主流小游戏平台持续推广,结合直播推广、视频号内容营销、达人推广等多元化方式,有效延长推广周期,持续稳定获量,不断扩大营收规模。整体来看,该产品运营效果,得益于多媒体平台、多营销手段、多渠道拓展的综合策略,不仅推动了产品市场表现,也提升了团队在RPG小游戏赛道的运营经验积累,为公司后续产品研发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北纬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北纬国际中心位于南京河西新城科技园,是集办公、商务配套与产业服务于一体的北纬移动互联网产业园核心载体。2025年,为应对河西板块供应集中、同业“以价换量”加剧导致的空置率上升与租金收入下滑压力,北纬国际中心积极开展差异化运营策略,聚焦硬件提质及服务增值。
  在硬件方面,完成公共区域智能化改造,增设共享会议室、路演厅等空间;优化房源户型,推出适配中小企业和科创团队的灵活户型;完善智慧楼宇管理系统,实现门禁、能耗、物业服务一体化线上运营;在租赁政策方面,实施市场化差异化定价,搭配免租期、定制装修、灵活租约等优惠政策;聚焦能源、科技、专业服务等行业开展精准招商,依托南京建邺高新区政策吸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类企业;强化续租管理,通过前置化沟通与优惠政策提升续租率;在产业服务方面,依托智慧楼宇系统提供工商注册、政策申报等一站式企业服务;联合园区举办产业对接会、研讨会、路演等活动,促进企业交流合作;整合政策咨询、企业社群、人才服务等模块,构完善产业服务生态。上述举措进一步巩固了北纬国际中心在河西新城科技园高品质智慧楼宇的品牌形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03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4月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傅乐民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傅乐民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5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刘平、胡明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述职。
  (三)《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0,663.67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8,400,017.63元,本年分配现金股利8,935,633.36元以及提取盈余公积475,395.14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03,378,325.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09,980,936.99元。
  鉴于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五)《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标准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其他职务的董事,依据内部工资制度领取相应薪酬,无董事薪酬或津贴;未在公司同时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每年领取津贴1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2万元。
  2025年,公司一名外部董事领取薪酬12万元,两名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合计24万元。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亦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6年将以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经营目标实现情况,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其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025年度,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按其岗位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向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董事的高管)支付薪酬合计231.14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傅乐民、刘宁担任公司高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刊登在202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情况说明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4日实施完毕,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5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2.53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刘宁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苏文龙、徐源等10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为2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6,000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86,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50,000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53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3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刘宁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6,00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236,000股,注册资本减少236,000元,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558,987,330股减少为558,751,330股,注册资本由558,987,330元减少至558,751,330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变更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9号九号楼247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院1号楼5层525室”。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变更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以及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改后《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六)《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刘平、胡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刊登在2026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刊登在2026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八)《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共计63.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1.66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九)《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二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傅乐民、刘宁、刘平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胡明、李雪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05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0,663.67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8,400,017.63元,本年分配现金股利8,935,633.36元以及提取盈余公积475,395.14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03,378,325.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09,980,936.99元。
  鉴于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基于上述指标,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1、由于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3、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9.17%。未来公司将努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0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额度用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
  3、投资范围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5、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在实施上述投资理财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引起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存在投资亏损、本金损失的可能。
  2、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为原则,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2、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对投资品种进行审慎评估、筛选,控制投资风险。
  3、持续跟踪存续期的各种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理财产品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理财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相应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进行投资理财,丰富自有资金投资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08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5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53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保持不变,仍为3.3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8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2人。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6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7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13万股,预留60万股。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
  2、2024年5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79名激励对象5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5元/股,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5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4年6月17日。
  4、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增强预留部分的激励效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万股。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24.4万股。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2.4万股,回购价格为2.5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6.6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3人。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4月17日,授予11名激励对象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1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年6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5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5年6月17日。
  7、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万股,其中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8.6万股,回购价格为2.53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5万股,回购价格为3.3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回购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5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已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8,477,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决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5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0.016元/股=2.53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至今,公司未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仍为授予价格3.3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苏文龙、徐源等10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为2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1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3.6万股,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6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其中8名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8.6万股,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总数的3.16%;2名离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5万股,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份总数的9.8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5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为2.53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3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63.68万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和对应时长核算出的应付利息,本次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是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公司对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2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与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09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6,00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236,000股,注册资本减少236,000元,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558,987,330股变更为558,751,330股,注册资本由558,987,330元变更至558,751,330元。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内容,将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9号九号楼247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院1号楼5层525室”。
  基于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内容,将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10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北京兴华在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63.6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7)分支机构: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近30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末,北京兴华合伙人111人,注册会计师4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6人。
  (10)业务信息:北京兴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3,747.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9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谭哲,2016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约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璟怡,2021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约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志坚,1999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审计及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约1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3.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1.66万元),与上期一致,系按照北京兴华按照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兴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11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704,280.38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依据、原因和数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北纬乐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对北京百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百君医疗”)投资4,000,000.00元,持有百君医疗11.56%的股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持有百君医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00元。
  百君医疗成立至今尚未实现盈利,且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百君医疗目前财务状况,本着审慎原则,公司本期对百君医疗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592,762.00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依据、原因和数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其他应收款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基础,对期末其他应收款全面清查并开展减值测试,综合判断债务人财务状况、还款能力、账龄、逾期情况、担保及诉讼进展等因素,识别减值迹象。
  计提采用单项计提与组合计提相结合方式:对金额重大、风险特征显著且存在减值迹象的款项单独评估可收回金额,按差额单项计提;对风险特征相似、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款项,按款项性质、账龄等划分信用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率计提。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低风险保证金等违约概率极低的款项,可不计提或按低比例计提。相关计提符合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依据充分、方法合理,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按单项计提及组合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均为0元。
  3、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依据、原因和数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依据不同风险特征分类,按单项或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划分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选择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不同组合计提的预期损失准备率如下表: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
  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11,518.38元,其中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111,518.38元,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04,280.38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704,280.38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04,280.38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13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候选人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傅乐民、刘宁、刘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明、李雪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合规性及程序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胡明为会计专业人士,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乐民,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5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计算机系,198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与技术研究所,获工学硕士学位。1988年进入中国科学院希望电脑公司任工程师、无线通信部经理;1997年至今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本公司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目前,傅乐民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傅乐民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9,613,5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4%。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宁,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清华大学建筑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航空工程承包开发公司、北京云翔设计工程公司、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2010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起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刘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宁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2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学士,复旦大学信息工程硕士,挪威工商学院MBA。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专家委员会成员。具有三十多年的通信行业管理和运营经验,曾在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工作,历任集团部门副总经理、省公司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8月至2021年1月担任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月起担任比科奇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明,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对外经贸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16年3月,历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互联网娱乐事业群首席执行官等;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6年4月至2023年7月,任天津中润慧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九州慧明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朴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5年9月,任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雪松,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士,瑞典皇家工学院无线通信系统硕士。2009年5月至2021年3月,历任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及总裁青年顾问、北京比翼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商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顾问;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熵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极北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截至目前,李雪松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内容参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6项至第9项议案以及第12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第4项议案,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第6项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13、14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北纬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56661
  传真号码:010-88356273
  联系人:冯晶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邮政编码:10004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的格式附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8,投票简称:北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备注:
  1、委托人应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票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07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要求,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三、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严格防控投资风险,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上述证券投资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未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发展。
  特此说明。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12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提请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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