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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9 证券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且公司尚未收到处理决定,因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强调事项段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所述,天际股份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际股份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弥补亏损1.17亿元,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391.76万元,按相关规定,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小,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即可完全弥补。母公司未弥补亏损1.17亿元,但子公司有较多未分配利润,后续可通过子公司向母公司上缴利润的方式弥补。因此,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不会长期影响向投资者分红。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六氟磷酸锂及相关氟化工产品(销售收入23.3亿元),次磷酸钠及相关磷化工产品(销售收入4.6亿元),小家电系列产品(销售收入1.7亿元)。 一、六氟磷酸锂及相关氟化工产品业务 报告期公司六氟磷酸锂业务受益于储能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继续大幅增长。 报告期六氟磷酸锂产量39567.53吨,比2024年增长14518.84吨,增幅57.96%。 报告期六氟磷酸锂销量40061.56吨,比2024年增长14355.03吨,增幅55.84%。 报告期公司六氟磷酸锂销售价格走出触底反转行情,前三季度价格延续2024年跌势,第四季度价格反转,快速上涨,公司因此受益,一举扭转前三季度亏损局面,并实现全年累计盈利。 (1)主要原材料采购 六氟磷酸锂主要原材料为氟化锂、五氯化磷和无水氟化氢。氟化锂的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和无水氟化氢。2025年度,公司在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建设的氟化锂生产线投产,因此采购的原材料品种增加了碳酸锂。由于公司自建的氟化锂产线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还不能完全满足自身需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仍然从外部采购部分氟化锂。 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根据计划产量制定,供应商均为国内生产厂家,由公司下属新能源事业部的采购部门统一对外采购。 碳酸锂和氟化锂价格,2025年上半年延续2024年跌势,2025年下半年止跌回升。无水氟化氢和五氯化磷2025年采购价格比较稳定。 (2)产品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新泰材料、泰际材料、泰瑞联腾负责六氟磷酸锂产品的生产,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库存量,制订生产计划。 报告期内,三个子公司已建成产线保持满负荷生产状态,全年合计生产六氟磷酸锂39567.53吨。 (3)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主要采用直销方式,直接出售给下游电解液或锂电池生产企业,少量销售给贸易商。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300750)、比亚迪(002594)、新宙邦(300037)、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永太科技(002326)、中化蓝天、石大胜华(603026)、瑞泰新材(301238)等。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销售量40061.56吨。 (4)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建设的年产 6000 吨氟化锂项目正式投产,全年生产氟化锂2224吨,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报告期内,子公司泰瑞联腾年产 3 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第一期工程 1.5 万吨保持满负荷生产,同时,第二期工程 1.5 万吨顺利推进,预计2026年度建成投产。 二、次磷酸钠及相关磷化工产品业务 子公司新特化工2025年度生产经营各方面正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6亿元,净利润2,578.96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8.18%和13.15%。 三、小家电业务 报告期小家电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亏损2,658.81万元,经营不及预期,公司正谋划采取整改措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财务核算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公司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 ■ ■ 2、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并完成募投项目中二期工程的建设,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与关联方瑞泰新材共同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增资20,000万元,其中新泰材料出资15,000万元,瑞泰新材出资5,000万元,三方签订了《关于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出资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自《增资协议》签订以来,各方积极推动增资工作各项事宜尽快落地,泰瑞联腾二期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考虑到增资对应的项目付款进度安排,2026年1月,新泰材料与瑞泰新材、泰瑞联腾签订《关于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将出资时间变更为2026年5月31日前。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号)同意注册,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30,0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32元。截至2023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94,999,954.16元,扣除发行费用19,206,955.87元,募集资金净额875,792,998.29元。截至2023年11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98,355,104.38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90,317,932.5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77,437,893.91元(不含利息、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5,480,620.28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8,042,726.37元,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新制定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通过,业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过公司202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修订,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常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3年12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四家银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际新能源”)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市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江西天际新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市支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和上述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90,317,932.5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3,018,276.62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90,317,932.56元,以及置换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3,018,276.62元。上述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0538号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90,317,932.56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3,018,276.62元已置换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7月1日,公司将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14,000,000.00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度,公司使用17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75,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末尚未到期。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64,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赎回本金64,000,000.00元,现金管理收益256,000.00元,尚未赎回现金管理产品本金余额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177,437,893.91元(不含利息、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85,480,620.28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8,042,726.37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实缴泰瑞联腾注册资本,进而推动并完成募投项目中二期工程的建设。公司本次与泰瑞联腾少数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向泰瑞联腾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已提前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3月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生产布局,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中“6,000 吨高纯氟化锂”的投资建设调整至全资子公司江西天际新能源实施,因此新增江西天际新能源作为“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作为“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的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披露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目前“6,000 吨高纯氟化锂”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已获批相关行政许可,于2025年2月进入试生产阶段,2025年7月结束试生产阶段,转为固定资产。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新增江西天际新能源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一期工程1.5 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6,000 吨高纯氟化锂项目本年度实现正常运行,实现的效益合计8,767.14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4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核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核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锡盾、陶慧平、陈俊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评估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晓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181,347.87元,加上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17,634.66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 2、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6年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按季度、年度予以评定和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激励薪酬 以2026年度为考核周期,对考核周期内超额完成利润经营目标的部分,采用超额累进制的提取比例计算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对利润总额贡献度的大小、在职时长等因素,合理制定激励分配方案,具体考核与执行根据公司利润激励方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抵押、担保、保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授信额度过程中有关合同的审核和批准,按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2025年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总金额为6,155.87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公司与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六氟磷酸锂总收入金额比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NU2QE9N 3、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2017年4月21日 6、注册资本:73333.33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35室 8、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0、瑞泰新材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瑞泰新材定期报告,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 11、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瑞泰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主要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订单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瑞泰新材提名人员在公司董事会任职,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和重要客户,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瑞泰新材及其关联方产生购销交易,将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双方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不会对本公司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产品,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瑞泰新材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际股份”)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2023年收购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翔贸易”)形成商誉330,599,612.2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计提商誉准备54,257,750.13元。2025年因受主要产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誉翔贸易所属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誉翔贸易资产组商誉减值金额为30,416,035.00元,本次计提商誉准备后,誉翔贸易资产组商誉为245,925,827.13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新泰材料资产组商誉为459,035,902.74元,誉翔贸易资产组商誉为245,925,827.13元,共计704,961,729.87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0,416,035.0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0,416,035.00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董事会秘书郑文龙先生,独立董事苏旭东先生,财务总监杨志轩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12: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为扩充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丰富新能源材料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支建清、王正元、徐卫、韦建东、周帅、郑健、颜玉红、赵东学共8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翔贸易”)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收购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化工”,系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该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现金收购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年8月23日,公司完成收购誉翔贸易100%股权及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誉翔贸易100%股权,新特化工仍为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进而持有新特化工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以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为盈利补偿期,盈利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对于新特化工的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前后孰低者(以下简称“净利润”)数具体为: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达到4,500万元、5,000万元、5,500万元,或2023年-2024年、2023年-2025年分别达到9,500万元(两年累计)、15,000万元(三年累计)。 上述业绩承诺期采取三年届满后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如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的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即新特化工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不足15,000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对公司现金补偿该等不足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15,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三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交易对方超额完成其在业绩承诺期内所作出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公司同意对新特化工经营管理层进行超额业绩奖励,即如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到15,000万元的,则超出15,000万元的部分应予以计提5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 三、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实现及业绩补偿情况 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如下: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新特化工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88,459,785.06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所承诺累计利润,根据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61,540,214.94元。另,因新特化工2023年度核算会计差错,导致部分并购进度款提前支付,经计算,公司应收回提前支付款项部分的资金利息361,373.04元。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新特化工主要生产磷系列产品及其衍生品销售,其所处的磷化工行业在2024年、2025年上半年竞争激烈,导致新特化工主要产品单价下降,一直持续到2025年下半年情况才有所好转,但仍导致新特化工在承诺期内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的约定,积极开展业绩补偿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尚余10,653万元并购尾款未支付,足够从中扣回应补偿金额,不存在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相关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际股份”)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备稳定的经营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服务客户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等三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媛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庄琳彬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4-88118888-2116,传真:0754-8811681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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