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原披露的公告中部分内容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3、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更正后: 3、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除上述内容变动外,公司《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其他内容不涉及更正,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更正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自查期间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范围包括: 1、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期间为公司董事会首次作出决议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即2025年5月25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出具的说明、承诺,前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以下自然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1、自然人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取得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述权益分派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楠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7,926,28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兆桂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2,055,737股,公司时任董事陈凯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39,678股公司股票。 2、自然人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而取得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纳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合计4名,在此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中合计取得11,529股公司股票。 3、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自然人均已分别出具如下说明及承诺: “1、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已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中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存在向本人直系亲属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亦不存在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作出买卖普冉股份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在自查期间(2025年5月25日一2026年3月20日),本人存在在二级市场交易普冉股份股票之行为,该等交易行为系本人根据自身股票投资及交易习惯、普冉股份股票二级市场走势及公开市场信息情况,依据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系个人常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交易普冉股份股票或者建议任何其他第三方买卖普冉股份股票的情形。 4、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普冉股份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普冉股份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自查期间买卖普冉股份股票情况如下: ■ 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查期间内证券买入数量大于证券卖出数量但期末持股数为0,主要系相关产品所持普冉股份股票划转至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下所致。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及承诺,其就自查期间股票买卖事项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国泰海通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切实执行,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国泰海通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国泰海通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国泰海通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国泰海通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国泰海通证券承诺,本企业于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国泰海通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承诺及说明等文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与承诺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形外,纳入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的其他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普冉股份股票的行为。 四、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承诺及说明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 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与承诺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形外,纳入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的其他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普冉股份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同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楠先生、李兆桂先生、孙长江先生、冯国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选举荣毅先生、陈卓先生、梁晶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股东会选举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以及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以及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人,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卓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职务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及相关说明 1、总经理聘任情况及相关说明 总经理王楠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楠先生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职。其在前期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期间,均严格遵循公司治理规范,清晰界定并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生任何职责交叉、权责边界模糊的情形,始终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履职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发展,积极推动战略落地,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履职表现得到全体董事及管理层的认可。 为规范公司治理,明确决策与执行边界,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合理划分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其中董事会主要行使战略决策、监督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考核等核心职权,总经理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拟订内部管理制度等执行职权,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该任职安排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业务布局、执行效率及行业特点,能够有效减少决策层级、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决策与日常经营的高度一致性,充分发挥实际控制人的行业经验与资源优势,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且符合相关规则要求,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为切实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防范控制权滥用风险,公司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内部制衡机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严格落实独立性保障措施,确保人员专职独立、资产权属清晰、财务核算独立、机构运作独立、业务开展独立,同时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定期评估该任职安排的适宜性,及时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调整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简历情况及相关说明 副总经理李兆桂先生、孙长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副总经理徐小祥先生、童红亮先生、曹余新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钱佳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钱佳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袁宜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袁宜璇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且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袁宜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陈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蒋守雷先生、陈德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以上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0791797 邮箱:ir@puyasemi.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8号楼5楼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徐小祥: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电系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就职于新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芯原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上海爱信诺航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运营中心。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徐小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72%比例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小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童红亮: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子技术学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后端设计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无锡普雅,担任产品经理,2016年5月加入普冉半导体,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产品设计I部。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童红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1.47%比例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童红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曹余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及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专家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产品设计II部。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曹余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67%比例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余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钱佳美: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审计助理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1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科,担任副科长,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副科长,2016年7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25年12月至今担任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5年12月至今担任SkyHigh Memory Limited董事。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钱佳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志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6%比例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佳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袁宜璇: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非职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5月加入公司,并自2021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袁宜璇女士持有本公司1,581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