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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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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业务体系中除主营产品塑料空调风叶外,还包括了各类高性能风叶、汽车零部件、改性塑料、模具开发及智能制造设备的自主研发和制造,形成以塑料业务为基础,向各个产业领域延伸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 塑料空调风叶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高效低噪塑料风叶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专业企业,具有完整的“塑料改性一高精密模具设计制造一智能装备制造一高效低噪塑料风叶及精密嵌件注塑研发生产”产业链,是国内外最具竞争实力的空调配件企业之一,自创立以来在行业细分领域始终保持龙头地位。公司主要产品为塑料空调风叶,根据空调风叶的使用场景和气流进出叶片的特点,分为三类:贯流风叶、轴流风叶及离心风叶。
  风叶是影响空调整机性能的关键部件,其功能是通过风叶旋转促使空气流过换热器,使换热器里面的冷媒与外界的空气进行热量交换,从而达到空调器制冷或制热的目的。空调风叶的性能与质量直接关系着空调的风量大小、噪音高低、制冷制热能力和能效比等关键技术指标,是有效降低空调噪音、提高节能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2)汽车零部件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依托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两大核心支撑,具备产品设计开发、试验检测和制造及模具设计开发、检测与制造等一体化能力。为国内外汽车OEM及零部件客户提供主副仪表、门槛、立柱、护板、轮眉等内外饰产品,以及汽车风机、汽车座椅部件等产品,涉及风机生产、注塑、焊接、包覆、气辅成型、真空镀铝、自动化装配等制造工艺。此外,还专注汽车风叶、手套箱、出风口、储物盒、气囊框、杯托等功能件的开发和制造,在高光注塑、镀铝、调节机构等汽车车灯产品开发、制造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供货经验。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深耕汽车内嵌电路精密注塑领域,可提供汽车电子门锁部件类、动力系统电控电路类、电动座椅类等内嵌电路精密注塑功能组件。嵌件注塑是骏伟科技的核心工艺,由于汽车电气高压化、系统集成度显著提升,骏伟科技可以将嵌件通过注塑包裹方式实现模块内金属零部件绝缘集成,在实现安全连接的同时提高车内系统模块集成度。同时,通过与客户同步研发设计,整合注塑、冲压、焊接、喷涂、组装、检测等一系列工艺技术,向国内外知名的客户提供产品及模具设计、精密制造及检测等全流程配套服务。
  (3)改性塑料
  公司材料业务板块从事改性塑料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先进的生产配套设备及检测仪器,主要产品线包含AS、ABS、PA、PP、PC及其合金、PBT、PPO和PPS等,覆盖增强、阻燃、耐候、增韧等系列产品,专注于汽车、家电、卫浴及电子电器领域的材料应用开发,研发环保、健康、轻量、美学材料的创新技术。
  塑料按照性能的不同分为通用塑料、工程塑料以及特种工程塑料三大类。为满足下游应用领域对材料性能日益提高的要求,改性塑料应运而生。改性塑料以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等基础合成树脂为基材,通过添加改性剂、采用共混或增强等技术手段,在保持塑料原有优点的基础上,显著提升其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等关键性能。改性塑料可作为金属等材料的替代品,具备质量轻、强度高、绝缘、透光、耐磨等特性,可满足汽车、家电、电子电器、卫浴等行业对塑料产品的高性能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浩、王猛、曾燕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黄浩、王猛、曾燕回避表决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044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722,979.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66,840.73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6,684.0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的利润136,948,289.77元,扣除报告期内分配的现金股利7,200,000.0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5,568,446.4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2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商业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业务、项目贷款、银行保函、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外汇套期保值等相关业务。具体综合授信计划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在不超过70亿元总融资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期和原有存续授信)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相关授信的业务,包括公司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对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以及对各综合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综合授信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亿元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亿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需求。同时,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可以向其他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存量担保以及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
  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对于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可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子公司提供续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不超过12.20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负责担保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条款,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亿元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计提或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49.32万元及核销资产合计203,891.6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3-90号),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2025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
  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93万元,完成率70.70%。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受外部贸易环境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骏伟科技核心外资客户进行供应链转移及客户订单收紧,导致骏伟科技主营业务受到一定冲击,业绩承诺期间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业绩出现下滑,因此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5%(即4,750万元),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公司已书面通知转让方及最终持有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并支付当期业绩补偿款项人民币47,614,785.69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变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及修订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及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公司全体董事作为领薪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对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与进一步优化等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谢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伏文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谢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聘任伏文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票同意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以上新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6万元/年,保险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1号视频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会议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提交公司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8.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9.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以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计提或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49.3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
  注:(1)正数表示计提,负数表示转回。
  (2)上述金额包含了已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中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商誉资产减值准备2,91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二、本次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公司决定对子公司深圳顺威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核销其在清算期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以及按税法规定不能退税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66,119.44元,其对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5,000.00元;对子公司香港顺力有限公司核销其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37,772.17元,其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为98,103.77元。前述核销资产合计203,891.61元,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03,103.77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及核销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及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349.3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10%。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53.57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753.57万元。
  2025年度,前述核销资产合计203,891.61元,对应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03,103.77元,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5年度。
  2.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044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722,979.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66,840.73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6,684.0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的利润136,948,289.77元,扣除报告期内分配的现金股利7,200,000.0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5,568,446.43元。
  3.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2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事宜。
  4. 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200,000.00元(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200,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将按照现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600,00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56,363,746.78元的比例为38.32%,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近年来,由于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大,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保障公司转型发展的资本投入及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预计收益情况。
  3.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5.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如下:
  单位:元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制订《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与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
  1、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外部董事津贴为5.2万元/年(税前);
  2、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同时领取内部董事津贴2.2万元/年(税前)。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设计及水平确定主要考虑其岗位价值、任职人员的资历及所在行业的水平。具体薪酬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薪酬与津贴方案框架内结合公司的经营指标、个人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参照下表予以定级核发。
  ■
  五、绩效考核体系
  (一)考核主体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考核指标
  ■
  (三)考核等级
  ■
  (四)绩效计提系数计算
  绩效计提系数=公司业绩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具体计提系数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数,由公司相关部门在上述范围内研究后拟定初步建议,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六、薪酬发放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计算,在当期会计年度内按实际绩效考核周期不定期预发不超过70%的绩效奖金,剩余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时将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对已预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核算确认,如存在需扣回的情况则按核算结果扣回相应款项。
  公司集团人力行政中心、集团财务中心将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绩效计提系数计算及薪酬发放等。
  七、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4. 本薪酬与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与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年4月修订)》同步废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12.2亿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被担保对象之一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及公司拟提供担保总金额(含以前年度仍生效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亿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需求。同时,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可以向其他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存量担保以及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
  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对于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可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子公司提供续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就每笔申请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在不超过12.20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负责担保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条款,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出席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BQ5PN02M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106房
  法定代表人:杜岩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喷涂加工;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387Y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之四
  法定代表人:杜岩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595816665E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街道)逢简村委二环路南02地块
  法定代表人: 贺衍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自动化滴灌设备),金属制品业(含五金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被担保公司名称: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65778132H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方万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贯流风扇叶、轴流风扇叶、离心风扇叶、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0881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二环路南02地块之三
  法定代表人:李双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电子、电气设备、智能电表箱、塑料制品、模具、汽车零配件、卫生洁具、管道配件、五金交电制品;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配套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智能卫浴洁具及配件、水暖器材、清洁设备、家用电器(包括智能电子坐便器、普通马桶盖板);智能机器人及周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公司名称: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1679064C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李横路5号
  法定代表人:林显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6,086.152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间接持有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75%股权。
  关联关系: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公司名称: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5225426E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顾建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工程塑料母粒的生产、加工、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塑料原料及助剂、塑料制品、塑料模具;以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被担保公司名称: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065054878L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西女姑山社区仙山西路东
  法定代表人:谢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公司名称: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WP8B4C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路3号
  法定代表人:全建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模具、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五金交电、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汽车、模具、塑胶及电子信息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QX3TX7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宝西路1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之前已签订的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尚未到期的担保协议外,公司尚未就其他担保签订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在对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故不要求上述子公司对公司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作为担保人
  1. 被担保人: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赛特”)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1,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向广东赛特发放贷款共计200.00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124022001号)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务人: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1)担保金额最高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2)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赛特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申请的1,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广东赛特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归还部分本金。截至目前,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向广东赛特发放贷款共计940.00万元。
  (3)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赛特向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申请的3,9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向广东赛特继续发放贷款。截至目前,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向广东赛特发放贷款共计1,600万元。
  (4)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赛特向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2,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兴业银行佛山分行暂未向广东赛特发放贷款。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赛特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740.00万元。
  2. 被担保人: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与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开顺”)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金额为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广东广开顺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归还部分本金。截至目前,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向广东广开顺发放贷款共计776.00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4001202511292)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务人、借款人: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贷款人: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
  1)担保金额最高额度:
  A.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
  B.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己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为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广发银行佛山分行暂未向广东广开顺发放贷款。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佛银综授额字第000570号-担保01)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务人: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2)担保金额最高额度:
  A.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B.本合同第四条所确定的全部金额和费用。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
  2)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与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向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为2,4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广州农商行黄埔支行向广东广开顺发放贷款6.12万元。
  (4)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开顺向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4,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兴业银行佛山分行暂未向广东广开顺发放贷款。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广开顺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82.12万元。
  3. 被担保人: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智能科技”)向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申请的1,990.00万元长期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广东智能科技向中国银行顺德分行归还部分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东智能科技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29.23万元。
  4. 被担保人: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1)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与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自动化”)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申请的5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顺威自动化向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归还部分本金。截至目前,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向顺威自动化发放贷款共计485.00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4001202511297)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务人、借款人: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贷款人:中国银行顺德容桂支行
  1)担保金额最高额度:
  A.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B.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自动化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8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向顺威自动化发放贷款共计300.00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187056001号)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务人、借款人: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贷款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1)担保金额最高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8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顺威自动化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85.00万元。
  5. 被担保人: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9,250万元,授信期限为七年。同时,公司对本次顺威新能源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近日,顺威新能源已向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归还部分本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顺威新能源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7,787.50万元。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1. 被担保人: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公司孙公司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于2025年8月1日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伟”)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向东莞骏伟发放贷款共计491.49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2400000286258号)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务人、借款人: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贷款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1)担保金额最高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孙公司骏伟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东莞骏伟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91.49万元。
  (三)上述担保进展事项仍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因此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共为六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未使用的7,000万元担保额度(该额度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调剂至公司子公司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四)公司作为被担保人
  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对应的实际贷款金额为13,000万元。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事项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2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已实际发生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3,315.34万元,其他未形成实际担保义务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954.66万元,上述对外担保金额合计54,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4.银行流水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离任的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易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易雨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辞职后,易雨先生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易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易雨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负责人相关工作交接,其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易雨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公司稳健发展需要,鉴于谢锋先生在职期间表现优异,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谢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此外,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伏文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1.公司副总裁简历
  谢锋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风叶事业部总经理,历任公司风叶事业部副总裁助理、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塑品厂厂长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
  伏文平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历任公司副总裁助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资深财务经理、长虹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伏文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或“受让方”)以人民币48,750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实业”或“转让方”)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或“目标公司”)75%股权。截至2024年7月9日,骏伟科技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派出的董事已占骏伟科技董事会多数席位,同时骏伟科技已提供股权转让后的经盖章的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已完成。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顺威新能源与骏伟实业及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李源昌(上述自然人为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签署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骏伟科技原股东骏伟实业及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李源昌承诺骏伟科技2024年、2025年、2026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每一日历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净利润的95%的,则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应以货币资金向受让方支付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目标股权交易对价。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累计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95%的,累计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对价总额]-2024至2026年度计算的累计已补偿金额,双方同意,补偿金额上限为:股权转让对价款×(1+6%年化利率÷365×自目标公司尾款支付至共管账户日至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日的实际天数)。
  若计算的补偿金额为负值或0,则转让方无需另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高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则受让方需退还转让方已补偿部分(如有)。
  3.业绩承诺保障及补偿方式
  为确保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履行或足额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共计24.9%的股权质押给受让方作为业绩承诺的担保,并同意在尾款支付前办理完成上述股权的担保及质押登记手续。
  若业绩承诺均完成或业绩补偿均履行完毕的,则受让方同意协助转让方、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办理目标公司剩余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3-90号),骏伟科技2025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
  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93万元,完成率70.70%。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业绩补偿安排
  受外部贸易环境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骏伟科技核心外资客户进行供应链转移及客户订单收紧,导致骏伟科技主营业务受到一定冲击,业绩承诺期间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业绩出现下滑,因此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5%(即4,750万元),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公司已书面通知转让方及最终持有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并支付当期业绩补偿款项人民币47,614,785.69元。
  公司将督促承诺主体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会密切跟踪承诺主体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顺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骏伟科技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周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wHj7TfQow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裁易雨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蒋卫龙先生,财务负责人伏文平先生,独立董事黄浩先生、王猛先生、曾燕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https://eseb.cn/1wHj7TfQow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 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交易工具与交易场所为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
  3.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会计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交易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市场的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继续开展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3. 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方式: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商品期货合约。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相较货币资金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可能出现合约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7.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在此基础上以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已配备专业团队,积极跟踪、研判市场及政策信息,并快速做出反应,降低政策风险。
  7.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批准范围内适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可行性。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并认真核查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机构。
  3.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规模逐渐扩大,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增速加剧,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 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主要占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使用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外汇衍生品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小组负责密切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管理以及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定期向公司报告并及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5.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6.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监控小组负责对外汇套期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备必要性。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并认真核查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及提请相关授权延期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授权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08万元,聘期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 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晶娃,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玉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聘任的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相关费用与上年度相同,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众华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了审议,以及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众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1号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议案1、2、3、4、8、11、14需要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议案1、2、3、4、8、9、11、12、14、15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9:00-12:00,13:30-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7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霍翠欣 收,并请注明“股东会现场出席登记”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翠欣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电子邮箱:sw002676@vip.163.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6”,投票简称为“顺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6年4月2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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