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430.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总经理、董事韩一松先生,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葛前进先生,董事会秘书高春凤女士,参会人员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葛前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葛前进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葛前进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辞任董事会秘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前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00股。葛前进先生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规定,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葛前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葛前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春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春凤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5869350 传真:0571-85869076 电子信箱:gaocf@hangya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邮政编码:311305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高春凤女士简历 高春凤,女,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空分设计院项目工程师、证券部职员、证券部部长助理、证券部副部长等职,2015年3月至2024年4月,任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24年4月兼任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任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6年4月起任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高春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高春凤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春凤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经查询,高春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春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杭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弘元大厦部分办公用房以非公开租赁的方式对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杭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