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股票(证券简称:*ST华闻,证券代码:000793)于2026年4月9日、4月10日、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以及《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华闻集团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2.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尚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财务数据需完成相关评估、审计工作予以确定,请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等会议通知已发布,尚未召开相关会议,其表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5.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6.《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送的征询函及回复。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