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公司以1,415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受让取得《一种异喹啉类衍生物及其合成方法和应用》的专利权。
  2、本次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3、《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的化合物分子为临床前候选化合物分子,尚处于研发早期。鉴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性,本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投资,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述
  为推进公司创新发展战略,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本次校企合作旨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高校研发优势与公司产业转化能力有机结合,推动创新药物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公司在创新药产品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8529J
  负责人:张罗
  注册资本:27,014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医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护理学/医药学〉学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养/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首都医科大学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首都医科大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技术转让合同》签署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及相关疾病患病人数持续增加,神经退行性疾病治疗领域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但临床上针对疾病进展的有效干预手段仍较为有限,存在较大未满足需求。研究表明,神经元糖代谢异常与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等多种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围绕神经元能量代谢调控开展药物研发,已成为该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其中,磷酸甘油酸激酶1(Pgk1)作为糖代谢通路中的关键调控靶点之一,在改善神经元能量代谢、延缓相关病程方面显示出较好的研究与开发价值。与此同时,血脑屏障穿透能力一直是中枢神经系统创新药研发中的核心难点之一,也是影响药物成药性和临床转化可行性的关键因素。
  本项目涉及的“一种异喹啉类衍生物”是拟用于糖代谢障碍相关神经退行性疾病治疗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现阶段研究结果表明,该候选化合物已初步完成成药性评价,具备血脑屏障穿透能力,可靶向作用于Pgk1并提升神经元糖代谢水平,在相关临床前研究中显示出改善神经元能量代谢障碍、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潜力。该项目以神经元糖代谢调控为切入点,兼具作用机制创新性与中枢递送可行性,具有较强的差异化研发价值和潜在商业化前景。
  鉴于上述,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
  四、《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转让内容
  首都医科大学将一种异喹啉类衍生物及其合成方法和应用(专利授权号:ZL202311753379.9,PCT专利国际申请号 PCT/CN2024/081880)的专利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本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首都医科大学向公司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内容、专利使用方法、技术背景资料、技术可行性实施报告等公司转化该专利的必要技术资料。
  本合同生效后,由公司负责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首都医科大学应当全力配合。
  2、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专利权转让的价款总额为1,4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按《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进度向首都医科大学分期支付。
  3、违约责任
  公司违反付款约定,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以当期应支付金额的0.1%/天向首都医科大学支付违约金,最高至合同总金额30%。
  首都医科大学延迟提交技术资料、不配合专利权转让登记,应当以合同总金额的0.1%/天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最高至合同总金额30%。
  首都医科大学未能完整交接技术资料,导致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不完整的,首都医科大学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是通过借助高校研发资源优势,推动公司向创新战略转型的必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六、风险提示
  药品的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该项目存在研发不及预期、成果转化失利等风险,能否研发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