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耀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注: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杨耀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26年4月2日至4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持股比例由5.00%减少至4.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