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1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9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46.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46.3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998,076.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1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春秋航空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