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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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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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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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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德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901202600000010),为亨通铜箔向浦发德阳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保证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和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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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901202600000010)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被担保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推进公司转型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被担保人亨通铜箔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7,664.5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0%,均为公司对下属控制企业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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