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1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2026年4月13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李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李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锋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向德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向德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向德伟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向德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向德伟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向德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向德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向德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财务审计、公司治理、未来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缪静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 缪静静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何祚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 何祚文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李锋先生及向德伟先生的辞职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缪静静先生 1984年7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历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前海分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6年3月起,任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缪静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缪静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祚文先生 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电力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负责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祚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何祚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1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集团“十四五”总结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标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1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提案表决及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会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请参会股东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须在2026年4月28日下午5:30前传至公司邮箱。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小洛、洪劲 联系电话:0755一82555946 电子邮箱:info@tagen.cn 传真号码:0755一8399000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4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4日一4月28日工作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90 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上述提案请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3.上述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天健集团股份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1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何祚文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何祚文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1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祚文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