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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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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B”,个人层面比例为80%,3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C”,个人层面比例为60%。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18.4955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 (一)《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增值权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均包括新增和续签)。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均包括新增和续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如有涉及关联董事的,该关联董事应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书面意,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Drillco Tools do Brasi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 Ltda ■ 2、苏州诺而为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苏州冠钻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 4、长春夸克涂层科技有限公司 ■ 5、苏州豪尔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根据协议正常履行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苏州冠钻精密工具有限公司采购刀具及加工劳务,向关联方长春夸克涂层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加工劳务,向苏州豪尔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加工劳务。 2、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Drillco Tools do Brasi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 Ltda销售牙轮钻头、潜孔钻具及配套产品,向苏州诺而为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数控刀片产品,向苏州冠钻精密工具有限公司销售刀具棒料、切削刀具产品,向长春夸克涂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切削刀具产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计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35.9029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已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35.9961万份(调整后),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240.8504万股的0.54%。 (3)授予价格:7.78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具体的行权安排如下: ■ (6)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和业务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各行权期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均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2024年10月10日,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9)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6月11日,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10)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 注: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 (三)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饶翔先生、刘国柱先生、袁艾先生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 根据《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股票增值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2月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5日。 2、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开始行权: ■ 根据上述表格,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行权数量为35.9029万份。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2月7日。 (二)行权数量:35.9029万份(调整后)。 (三)行权人数:5人。 (四)授予价格:7.7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调整后的已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数量共35.9029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确定可行权日并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手续。 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并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3、公司本次行权中有权进行行权的激励对象以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 (一)《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增值权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出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5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预测,公司在对整体行业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所上报2026年预算,结合2025年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每位独立董事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有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及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税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饶翔先生、刘国柱先生、袁艾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对各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饶翔先生、刘国柱先生、袁艾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殷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殷磊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专业素养和管理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实施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据此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会,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4月29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ongmi@shareate.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29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及时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临时登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 邮政编码:215121 电子邮箱:dongmi@shareate.com 联系电话:0512-62851663 联系传真:0512-62851805 联系人:袁艾、魏瑞瑶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人员全权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注:《新锐股份联席CEO工作细则》为对《新锐股份总裁工作细则》的修订。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制度需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59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315.2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414.11万元,用于购置的理财产品或通知存款的余额为6,692.84万元,转出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账户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12,208.32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本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1月4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实施不超过20,000万元的增资(其中预计12,000万元为超募资金)用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前述新项目实施。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账号:70060078801000001651)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立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资金账号:11798591)。 截止到2022年3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到2025年12月,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已结项,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6,351.60万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9月3日将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账号:70060078801000001651)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于2025年12月30日将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552,978.67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42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552,978.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度,本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1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1,689.45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此外公司尚结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账户资金余额12,208.32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本公司先后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本公司先后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4.29%,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支出。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23年5月实施。 本公司先后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16,351.60 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出,并注销了超募专户。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5.84%。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 2022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3.0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两个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4月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并开始建设。 2023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4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含)”调整为 “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800 万元(含)”。该事项已于 2024 年 8 月实施完毕。 本公司先后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16,351.60 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出,并注销了超募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1月13日,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本公司拟将“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6,845.78 万元(最终金额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保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6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6年1月26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6,941.36万元中的7,840万元用于收购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实施主体为新锐股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00.18%,超过100%的原因: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理财到期后产生的收益回归到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2: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1,600吨,2025年全年实际产量1,726吨,超出达产产能。 注3:精密零件项目评价: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184吨,预计新增收入1.5亿元,T3年达到产能的80%即147.2吨、收入11,923.20万元;2025年全年产量53.11吨,收入6,161.35万元(含内外部),未能达到预期。 注4: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评价: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收入1.8亿元,T3年达到产能的70%,收入目标12,600.84万元;2025年实际收入2,940.04万元,未能达到预期。 注5:经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牙轮钻头项目终止,此事项已于2025年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6:经本公司2025年1月1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结项,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超募资金、股份回购剩余超募资金以及未明确项目的其他募集资金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158,281.9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3,993,160.8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03,761,121.3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2,408,504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63,102,126元(含税)。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施中期现金分红,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252,408,5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12,21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51,796,285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已派发现金红利10,071,851.4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如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3,173,977.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2,408,504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转增股本100,963,401.6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3,371,905.6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有612,219股库存股,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将优先使用完毕该部分库存股办理相关归属工作,故前述预案未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份。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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