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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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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8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31,237.7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98%,剩余1,224,181,562.2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202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首次双超3000万辆;商用车产销重回400万辆以上规模;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汽车出口超过700万辆,连续三年稳居全球第一。
  2025年,公司所在的汽油发动机市场竞争愈加白热化,行业内持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产品迭代加速。另外,整车企业不断外售动力总成,冲击市场现有格局。行业呈现以下特征:
  1.新能源车用发动机(含混动、增程)持续增长,成为汽油发动机核心增量。
  2025 年,新能源汽车中插混与增程车型合计销量586.1万辆,同比增长约14%,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35.5%,混动专用发动机需求大幅释放,成为拉动汽油发动机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国内车企包括小鹏汽车、北汽极狐、东风奕派,合资车企包括长安马自达、上汽通用、江铃福特等,均推出增程车型,促进了增程市场的壮大。
  2.商用车汽油机份额延续下滑,电动化替代加快。
  2025年,商用车新能源渗透率继续提升,特别是轻卡加速渗透,新能源轻卡销量较上年增长40%,渗透率提高6个百分点,汽油动力商用车销量较上年下降6.26%。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5年是中国汽车行业在政策引导下深度变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国家通过一系列精准、有力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政策,从消费激励、技术创新、出口规范、基建配套、市场秩序规范等多个维度发力,为汽车行业破解增长瓶颈、穿越转型周期提供了关键支撑,推动行业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飞跃”。
  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成为拉动汽车消费的核心引擎。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补贴政策。对报废相关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以及报废相关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进行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方面,对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2025年,全国汽车以旧换新置换量超1150万辆,占整体销量的三分之一。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内容,应当重点突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化。
  东安动力拥有自然吸气、增压直喷和新能源增程动力三大发动机产品平台以及手动变速器、自动变速器和DHT三大变速器产品平台,包括M、N、D系列发动机、转子发动机和AT、DHT变速器,致力于为高端乘用车、轻型商用车、新能源汽车等提供发动机、变速器及动力总成一体化解决方案,全面开展特种车辆传动系统、空域飞行动力、清洁燃料动力、发电机组等多个领域新技术的应用,实现空中、地面、水面、水下“四维全覆盖”。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47.9%,其中,混合动力和增程全年销量586.1万辆,对汽油发动机的需求增加。全国汽车用汽油发动机共生产2113万台,同比增长5.03%;销售2184万台,同比增长8.81%。
  2025年,东安动力销售整机62.99万台,同比增长27.63%,其中销售发动机44.16万台,市场占有率2.11%,同比增长0.3个百分点,市场占有率在商用车汽油机市场和自主AT变速器国内外市场均排名第一。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8亿元,同比增长23.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04万元,同比增长118.3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2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安动力”)董事会九届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9:00时在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曹显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九届经理层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已对曹显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曹显华先生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财务决算详情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预算,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5亿元,未作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及高管薪酬详见年报。
  董事陈笠宝先生、靳松先生、王国强先生回避了本人薪酬的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他人员薪酬的表决结果均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九届七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基于公司经营情况核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基于绩效合约决定,考核标准明晰,考核结果准确,并履行了国资审批程序,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董事薪酬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五次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2026年,公司新增项目总投资18,480万元,预计投资项目支出18,480万元(含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五次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马洪先生、王国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2026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2.9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金融机构或新增金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五次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经理层培训计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共三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简历
  曹显华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汽发产品销售部主任、副科长、科长,市场销售部副部长,销售服务部副部长、部长,装试厂厂长、党支部书记,采购供应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采购总监,项目销售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市场销售总监,东安动力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部长,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显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件号为:L0019H211000001;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36571。注册及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法定代表人:王锟,注册资本303,300万元人民币。
  目前财务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上述业务范围为公司金融许可证所载业务范围)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备注:根据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和国资委批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分立重组,将其所属汽车板块业务分立为一家国有独资中央企业(新央企名称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7月完成设立)。财务公司划归重组分立后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财务公司股权由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目前,正在按照监管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等。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 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机构图如下:
  2. 股东会主要职责
  ■
  财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主要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含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制定公司年度决算方案(含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重要改革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终止和清算、解散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拟订章程修改方案;审议批准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设定质押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决定公司员工(领导班子除外)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以及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制度;批准风险管理报告,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及年度审计报告;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审议超过年度费用预算总额的费用支出;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公司一定金额以上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决定董事会工作制度、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董事会应当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机构或监管部门;法律、行政法规、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专业委员会职责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期或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对规定须经董事会决策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方案、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规定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2)风险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建立风险文化;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阅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承担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等职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审阅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对公司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评价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指导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并对相关制度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检查企业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审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并在董事会批准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审计部门负责人、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建议,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对内外部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推动成果运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或者解聘的建议;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的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企业重大问题、重大风险、重大异常情况,必要时向集团公司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研究公司重大收入分配制度和方案,包括工资总额预算,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5.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责
  (1)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主要职责:负责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及流程;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等。
  (2)贷款审批委员会
  贷款审批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业务部门申报的信贷业务及相关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投资业务部门申报的投资业务及相关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4)流动性管理委员会
  流动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公司流动性资产管理,提升富余流动性的管理效益。主要负责确定公司流动性资产管理策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流动性状况,讨论决定公司下一阶段流动性资产管理策略。
  (5)主要业务及管理部门
  财务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信贷业务一部、信贷业务二部、汽车金融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资金结算部、司库部、党群部、纪检部、战略研究部、信息科技管理部、数据管理部共14个部门。
  (二)内部控制活动
  为有效控制各项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主要的控制活动有:
  1.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建立了《内部稽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强化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公司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做到在全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结算及资金业务风险。监管范围内,针对客户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并以强大的信息系统为支撑,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以及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机制,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措施,以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追究制度,制定了如《统一授信管理办法》《人民币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完善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操作流程。按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划分相关责任权限,业务部门调查人员负责贷前调查,并对调查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风险管理部门审查人员负责风险的审查,承担失察的责任;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贷款项目的审批,承担审批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贷后管理人员及不良资产清收人员分别负责贷款发放、贷后检查、风险处置和资产清收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搭建了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以支撑业务发展和进行内部控制,并持续迭代升级信息以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并采取建设异地灾备中心和独立机房等手段保障金融信息的安全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可行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同时,通过设立董事会下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此外,财务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及全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并通过前、中、后台有效审慎分离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年度数据为经审计的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财务公司内部对风险管理的评价,未发现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0,320.62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双方均严格按照所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办理存贷款业务;同时,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与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及流动性,本公司制订了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放资金安全。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相关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合规办理存贷款管理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五)公司严格执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规定的要求,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依据新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郑建利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行业协会等其他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审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近两年审计收费情况如下:
  ■
  202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10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85万元,内控审计费22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微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2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认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7,569.46万元,存货跌价转销4,635.99万元。共计减少本期利润2,933.47万元。具体如下:
  一、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一)应收款项一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549.77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663.93万元。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114.16万元。
  2025年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28,394.7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78.47万元。
  (二)存货
  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48.65万元,跌价准备转销4,635.99万元,2025年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979.74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依据东安华孚2026年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值报告,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82.88万元。2025年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82.88万元。
  (四)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
  本期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54.51万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250.16万元。主要是M12T混动发动机开发、M12TD增程式发动机开发、M15KE发动机适应性开发、M15HE增程式发动机开发等研发项目预计后续已无市场需求,无法带来收益,将前期资本化未摊销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准备余额13,935.72万元。
  (五)固定资产
  本期对已经闲置的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83.03万元。2025年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352.04万元。
  二、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计提、转回及转销的资产减值全部计入本期损益,使本年度利润减少2,933.47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资产的实际状况,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合计人民币20万元,捐赠用于集团公司统一定点帮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实施,本次对外捐赠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底。
  一、捐赠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多年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主动把企业发展同社会民生项目发展融为一体,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赢。2025年度,公司向集团公司统一定点帮扶单位云南省泸西县捐赠20万元,其中本部及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各10万元。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捐赠20万元,其中本部及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各1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捐赠相关事项,本次对外捐赠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回馈社会的体现,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价值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9,312,799.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476,1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31,237.7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131,237.77元;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31,237.77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9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
  二、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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