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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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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12,900,594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926,200股后计410,974,394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97,439.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8%。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7,047.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094,486.5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83%。
  2、202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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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全国水泥市场总体呈现出“量减价弱、效益承压”的严峻态势。报告期,受房地产投资持续缩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正转负等影响,全国水泥总体需求持续呈现下滑走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全年实现水泥总产量16.93亿吨,同比下降6.9%。根据数字水泥网监测数据显示,全年水泥市场价格行情总体呈现“前高后低、底部震荡调整”的走势。一季度,水泥行业企业在政策引导、行业自律强化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反内卷”进程取得阶段性成效,水泥需求端下滑幅度减缓,价格同比实现回升,叠加煤炭成本下降带动成本下移,行业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但二季度后由于水泥需求严重下滑,减量调控措施难以及时应对急速变化的市场状况,且部分区域供给约束出现阶段性松动,企业间竞合生态脆弱,导致全国库存连续高位运行,全年水泥市场行情逐季走弱,出现了“量价齐跌”现象,全年行业利润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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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板块: 202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及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通过深化药品监管改革、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和严格医保基金监管等多项举措,完善医药创新生态,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报告期,全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9万亿元,同比下降1.2%;利润总额3490.0亿元,同比增长2.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建材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商贸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房屋等的建设。公司的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眼科类用药等产品管线,并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拓展。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结合运营管控、财务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专业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
  公司的建材业务主要分布在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大冶尖峰、云南尖峰、贵州尖峰三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尖峰大展的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目前正处于建设期;公司还通过参股南方尖峰、天山股份来获得投资收益。近年来,公司先后设立了湖北尖峰建材、云南尖峰建材,向机制砂、骨料等建材产业延伸,湖北尖峰建材的机制砂、骨料生产线已经建成投产,云南尖峰建材拟新建一条年产3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目前正处于建设期。公司各水泥企业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工艺革新、设备更新以提升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实现节能、减排、降碳,推进绿色生产,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各区域市场特点制订竞争策略,以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积极开拓市场。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由尖峰药业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运营。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拥有金西、秋滨、临江三个医药制造基地。尖峰药业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药品生产,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公司的医药工业产品销往全国各医药商业及医疗机构。公司医药商业包括商业配送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医药和尖峰大药房,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是其主要客户群。子公司上海北卡及其下属安徽基地目前主要产品为农药和医药化工中间体及原料药,主要销售国内市场,部分进入海外市场。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有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保健食品等,主要由尖峰健康、天津尖峰等子公司组织运营。主要产品有花青素类提取物、苹果素类提取物等系列产品和红景天破壁灵芝孢子粉软胶囊、破壁灵芝孢子粉等保健品。公司的质量体系完善,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口食品备案证明;公司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保健食品主要在国内销售。
  公司的仓储物流业务由尖峰供应链公司经营,主要有期货和现货的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物流园区等业务,尖峰供应链公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PP/PE/PVC、郑州商品交易所棉纱、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产品、上海期货交易所铸造铝合金的期货交割仓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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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8亿元,同比减少10.7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189.63万元,同比增长281.43%。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77.93亿元,同比增长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05亿元,同比增长6.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6-00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15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6年4月10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6-009)。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3、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6-010)。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11)。
  5、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该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12)。
  7、通过了《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6-013)。
  11、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6-013)。
  12、通过了《2025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2025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拟提取中长期激励基金2746.9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该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4)。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16、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至04月3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fjtsmh@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并将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16:00-17: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虞建红
  董事会秘书:朱坚卫
  财务总监:兰小龙
  独立董事:杨大龙、傅颀、黄从运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至04月30日 (星期四)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fjtsmh@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电话:0579-82320582、82324699
  邮箱:jfjtsmh@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6-01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10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的披露内容。
  二、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薪酬方案的主要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向独立董事和专家董事支付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执行。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3)兼任高管的董事,按高管职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4)公司董事的津贴、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执行。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2)兼任董事的高管,不领董事津贴;兼任多个岗位的高管,只能按单一岗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会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6-0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获得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 风险提示: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0979;2026S0098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化学仿制药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
  剂型:片剂
  规格: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I):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500mg与恩格列净5mg;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1000mg与恩格列净12.5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2026S00979;2026S00980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6222026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3821;国药准字H20263822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1年04月06日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是一种复方制剂,由盐酸二甲双胍和恩格列净组成,主要用于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截至本公告日,已经批准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在中国注册上市的公司有22家,已经批准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在中国注册上市的公司有11家,包括Boehringer Ingelheim Pty Ltd和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等。根据药智网数据显示,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2025年国内医院销售额约为人民币5.03亿元。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均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分类为乙类,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尖峰药业于2024年7月31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项目的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1510.91万元。此外,尖峰药业已于2025年7月获得化学原料药恩格列净《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子公司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临2025-03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尖峰药业已具备相应的生产线,本次获得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Ⅵ)《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6-00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7,491,936.31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12,900,594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926,200股后计410,974,394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97,439.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8%。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7,047.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094,486.5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83%。
  2、202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2025年度暂按上述预案计算,单位:元):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896,326.1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61,094,486.5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进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以及云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建设工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围绕水泥、医药业务持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上述业务布局与经营开展均需较大规模资金支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2026年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6-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10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以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的金额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35,396.34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05,922.2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1、存货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公司部分存货经测试存在跌价迹象,本年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0,201,464.13元。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因报告期医药行业及农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农药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部分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低,且预计在短期内难以改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59,781,408.31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4,107,515.89元,计提开发支出减值损失3,175,471.70元。其中,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应的主要房产及设备等已经天津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分别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6]D-0026号、中联评报字[2026]D-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09,295,334.1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6-01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公司自2024年度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连成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立信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金额合计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25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6-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供应链”)、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大展”),被担保人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拟设定金融信贷类担保额度:6.5亿元;为下属子公司取得期货交割库等经营、资质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函。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公司现有9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金融信贷类担保
  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包括授信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下同)不超过6.5亿元,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循环使用。
  ■
  注1: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公司对尖峰大展、尖峰供应链的担保在6亿元额度范围内可以进行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发生额为准。
  2、经营、资质类担保
  尖峰供应链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交割(监管)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述各大交易所新的期货交割品种资质。根据以上各期货交易所及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供应链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供应链从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经营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为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尖峰供应链开展上述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不但能扩大业务、增加收入,同时能提高其品牌知名度,提升运作管理水平。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量受期货的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故无法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
  2025年尖峰供应链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PP/PE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27210吨,货值约1.6亿元;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铸造铝合金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10347吨,货值约2.2亿元;为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工业硅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7080吨,货值约0.7亿元。全部仓单都正常交割,没有发生违约事项。
  为了保障尖峰供应链的各项经营业务和期货交割仓库业务的顺利开展,拟同意为尖峰供应链的上述各期货(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定交割(监管)仓库业务、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等经营业务出具相应保函,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资质类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设定额度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事宜均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执行,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853万元,本公司占100%,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58号X02幢办公质检楼二楼。主要经营: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2、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供应链”),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3.33%、尖峰药业占6.67%,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园区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3、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55%,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关累镇勐远村委会城子小组。主要经营: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持续及业务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都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经审议与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金融信贷类担保余额为0万元;另外,公司为子公司尖峰供应链开展期货交割库等业务提供了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 8:30一12:30,下午 13: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306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传真: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306室。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现场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尖峰集团十二届15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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