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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净利润1,605,888,163.05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0,588,81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147,076.14元,分配2024年度红利788,688,220.6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713,361.00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178,044,841.28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5年底总股本2,821,234,9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预计分配1,043,856,929.65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如下: 1.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5.7%)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2025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5%、4.9%、4.4%和4.4%,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西藏、贵州、浙江、河北、吉林、福建等13个省份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2024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一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八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2024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4.5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核电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比2024年底下降3.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降低16.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3%,比2024年底提高5.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23.1个百分点。 三是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成为新增电量主体。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增容减量效果逐步显现,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比“十三五”末降低9.6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4.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占总发电量比重为42.9%,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9.0个百分点。2025年,全口径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四是核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核电7809小时,同比提高126小时。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 五是跨区、跨省输送电量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跨省输送电量2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内蒙古(3251亿千瓦时)、云南(1925亿千瓦时)、山西(1504亿千瓦时)、新疆(1340亿千瓦时)、四川(1261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 3.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情况 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系统有效应对平均气温历史最高、尖峰时段历史最长、负荷创新高历史次数最多的挑战,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上海电力致力于做绿色低碳行动的先行者和示范者,是集清洁能源、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科技研发、现代电力供应和服务业于一体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能源企业,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国家电投集团旗下最主要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上海市最大的供热企业。 ■ 2025年度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632.13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2.59%,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7.41%,气电382.51万千瓦、占比14.53%,风电539.81万千瓦、占比20.51%,光伏发电725.01万千瓦、占比27.55%。 煤电板块形成了60万千瓦、100万千瓦为主的燃煤机组系列,涵盖了超临界、超超临界参数等级。气电板块形成了E、F、H级燃气轮机以及分布式供能小型内燃机等燃机系列,运行绩效优秀。新能源装机1264.82万千瓦。公司境内在运机组广泛分布在全国24个省市,其中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装机占境内装机比例79.34%。国际化发展成效显著,境外项目在运装机容量213.37万千瓦,拥有土耳其、马耳他、匈牙利、日本、黑山等一批高质量项目。 2025年1-12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782.3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41%,其中煤电完成510.0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7%,气电完成78.0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22%,风电完成115.0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9.05%,光伏发电完成79.1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3.58%;上网电量749.6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42%。2025年1-12月份,市场燃料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合并口径入炉标煤单价(含税)966.98元/吨,同比下降13.10%。 ■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在沪机组供热量约占上海公用电厂供热量的一半。公司售热业务主要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漕泾电厂、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先进水平。2025年度,公司供热量2166.16万吉焦,同比增长8.95%。 3.新兴产业 公司新兴产业多点布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吴泾独立储能项目于2025年全容量并网。公司稳步推进综合智慧能源,上海前滩、世博、西岸、临港机场南片区(一期)能源站已投运,供能面积400万平方米。上海长兴岛CCUS创新示范项目连续稳定运行,已累计捕集二氧化碳超16万吨,创造并保持了火电行业碳捕集与利用装置连续运行的最长记录,成为老旧煤电机组转型发展的成功实践案例。漕泾电厂百万煤电机组成功掺烧芦竹生物质,实现全炉22%热值比例掺烧,为低碳技术应用探路先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58亿元,同比减少2.0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7.67亿元,同比增长35.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94亿元,同比增长36.93%;基本每股收益0.872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人民币,下同)。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605,888,163.05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0,588,81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147,076.14元,分配2024年度红利788,688,220.6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713,361.00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178,044,841.28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1,234,9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3,856,929.65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2.4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根据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及“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的指导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简化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共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2025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涉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中汇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束成林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勉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1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梁宝生董事、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张启平董事委托岳克胜董事行使表决权,郭永清董事委托周志炎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晨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25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层班子以清洁能源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价值创造、协同发展、风险可控,聚焦能力建设和体制机制优化,确保完成2026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均衡增长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做强做优做大上海、健康有序发展国内、精准布局决胜海外”,以清洁能源发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价值创造、协同发展、风险可控,聚焦能力建设与体制机制优化,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回报。 (三)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主要预算目标:力争完成发电量888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443亿元。 (四)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建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预计分配1,043,856,929.65元(含税)。 为简化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公告》。 (六)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七)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职工薪酬决算结果及2026年度职工薪酬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同意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晨回避表决。鉴于审议本议案时黄晨董事为关联董事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梁宝生董事、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对本议案亦回避表决。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同意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晨回避表决。鉴于审议本议案时黄晨董事为关联董事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梁宝生董事、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对本议案亦回避表决。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一)同意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徐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徐骥先生,47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财务部副经理,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主任。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7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田玉环、于海涛、余国君、梁宝生、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7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田玉环、于海涛、余国君、梁宝生、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7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田玉环、于海涛、余国君、梁宝生、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同意《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7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田玉环、于海涛、余国君、梁宝生、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会。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同意《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同意《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同意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七)同意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八)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部分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具体名单为:黄晨、田钧、田玉环、余国君、张启平、敬登伟,由黄晨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具体名单为:黄晨、田钧、张启平、岳克胜、王卫东,由黄晨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名单为:张启平、岳克胜、周志炎、郭永清、敬登伟,由张启平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具体名单为:郭永清、于海涛、田玉环、周志炎、王卫东,由郭永清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具体名单为:田钧、余国君、于海涛、岳克胜、郭永清、梁宝生,由田钧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统计,2026年1-3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184.7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3%,其中煤电完成122.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5%,气电完成16.9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10%,风电完成28.9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6%,光伏发电完成16.1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17%;上网电量176.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0%;上网电价均价(含税)0.54元/千瓦时。 2026年1-3月,公司市场交易结算电量136.59亿千瓦时。 公司发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火电机组检修安排及市场供需等影响,发电量同比下降。 公司所属主要发电公司/项目2026年一季度发电量数据如下: ■ 二、2026年一季度装机容量情况 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648.38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2.82%,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7.19%;气电382.51万千瓦,占比14.44%;风电555.06万千瓦,占比20.96%;光伏发电726.01万千瓦,占比27.41%。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和被保险自然人) 3、被保险自然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雇员的自然人,但仅以其以前述职务身份行事时为限。 4、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保险期间:2026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保单分次出具,首期保单起止期为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3、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3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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