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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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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91 公司简称:众鑫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6〕5799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230,216.5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702,481.11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98,149,241.28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6.8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10股转增4股。截至 2026年04月11日,公司总股本102,238,793股,以此计算预计转增40,895,517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3,134,31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众鑫股份所处的纸浆模塑行业,是绿色低碳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产品凭借“绿色低碳、可自然降解”的核心优势,广泛应用于餐饮外卖、快餐、酒店及家庭消费等领域,契合全球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理念,是塑料包装的核心替代品类。2025年,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但受国际贸易政策影响,全球供应链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对行业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一)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容,增长潜力显著
  在全球“禁塑令”普及及“双碳”目标驱动下,纸浆模塑产品需求持续释放,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纸浆模塑包装市场规模约为62.1亿美元,预计到2033年将增长至101.8亿美元,2026-2033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6.3%;
  细分领域中,据QYResearch调研,2024年全球纸浆模塑餐具市场规模为18.15亿美元,预计2031年将达到26.44亿美元,2025-2031年CAGR为7.1%,显示出纸浆模塑行业尤其是餐具领域具备强劲的增长动力。
  国内市场方面:我国自2000年前后从欧美引进纸浆模塑技术以来,行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纸浆模塑行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在行业三大核心赛道(一次性餐饮具、精品工业包装、普通工业包装)中,我国在一次性餐饮具和精品工业包装领域的产能处于全球绝对领先地位,产业优势显著。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24年中国纸浆模塑产品出口量达25.4万吨,同比增长78.0%,出口金额达50.6亿元,同比增长62.0%,出口量的高速增长一方面得益于全球需求端的扩容,另一方面也与2024年美国商务部启动的“双反”调查相关,部分企业提前出口备货导致短期出口量激增。
  (二)国际贸易政策冲击,供应链格局重构
  (1)美国启动双反:
  2024年10月,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制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调查,2025年相关终裁结果落地。
  该终裁结果对中国纸浆模塑产品出口美国市场造成重大冲击,直接阻断了行业从中国向美国的产品出口,导致全球纸浆模塑供应链格局发生重组,美国市场客户被迫寻找中国以外的供应源,国内行业产能出现富余,非美市场竞争加剧。
  (2)加拿大启动双反:
  2025年10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与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热成型模制纤维餐具涉嫌倾销和补贴行为启动调查,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出口环境的不确定性。2026年2月,加拿大调查机关公布了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结果。
  (3)公司应对举措
  举措一:公司提前布局海外产能,2023年11月注册成立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国项目一、二期项目陆续建成并在2025年期末形成7.5万吨产能,已经及时承接部分美国客户订单,有力缓解了“双反”调查带来的不利影响。
  举措二:面对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众鑫股份积极调整经营策略,2025年以来进一步加大非美市场的拓展力度,同时优化产能布局和产品结构,打造适配新形势的全球供应链,全力保障包括美国客户在内的全体客户的产品供应与服务质量,降低贸易政策冲击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行业技术进步:
  2025年,纸浆模塑行业技术持续迭代升级,在生产装备、产品工艺、材料创新等多个维度实现突破,推动行业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性能优化及应用场景拓展,为众鑫股份提升核心竞争力、应对市场变化提供了技术支撑。行业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生产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
  国产纸浆模塑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自动化成型+AI视觉检测”的组合模式得到广泛应用,有效解决了传统生产模式中效率低、误差大、人力成本高的痛点。自动化成型设备实现了从制浆、成型、热压到切边、检验的全流程自动化作业,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引入AI视觉检测技术,通过对产品外观、尺寸等指标的精准检测,同时减少了人工检测的成本,降低了人工检测不稳定性而导致的不合格率,有利于行业降本提效,也为众鑫股份优化生产流程、控制生产成本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功能性涂层覆膜技术日益成熟 成本有望大幅下降
  防水、防油技术的不断成熟,打破了纸浆模塑产品的应用局限,推动产品应用场景从传统的餐饮、外卖领域,拓展至更加多元的场景。
  例如:防水防油涂层使纸浆模塑餐具能够适配汤面、油炸食品等多种餐饮场景,提升产品实用性;
  总体来看,2025年纸浆模塑行业技术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在材料、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等多维度的创新空间依然较大。
  技术进步将持续推动行业产品性能提升、应用领域拓展及生产效率提高,也为众鑫股份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助力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三)部分技术已经超越欧美
  中国在“低浓度纸浆真空脱水成型”技术方面,已经超越欧美,不仅是全世界主要的产品生产基地,而且向全世界输出设备和技术;“干式无水成型”工艺方面,欧美国家起步早、技术先进,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
  报告期内,行业的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每万吨产品的用工人数大幅度下降。
  (2)欧美国家的“干式无水成型”工艺,已经在少数产品上实现批量生产。
  自动化生产技术的普及大大地缩短了生产周期,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能耗,从而满足最大化效益、最低化生产成本的目标。
  三、行业政策:
  2025年,全球各国及国内相关部门持续出台支持纸浆模塑行业发展的政策,聚焦塑料污染治理、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的发展方向,为众鑫股份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部分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也对行业出口产生了一定冲击,构成行业发展的政策风险。
  (一)海外行业政策:禁塑力度持续加大,贸易保护政策显现
  海外主要国家及地区持续推进“禁塑令”落地,不断扩大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范围,为纸浆模塑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加拿大:2022年6月颁布的《一次性塑料禁令条例》,自2022年12月起分阶段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六类一次性塑料物品,包括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服务用具等,直接推动了当地纸浆模塑餐具需求的增长;
  日本:2021年8月出台的《促进塑料资源循环利用法》,要求零售企业对一次性塑料物品收费或使用替代品,对不执行相关要求的企业处以最高50万日元罚款,进一步规范了塑料使用,利好纸浆模塑替代产品;
  欧盟:2019年6月发布的《一次性塑料指令》(EU)2019/904,明确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盘子等产品,要求成员国在2021年7月3日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设定了塑料瓶回收及再生成分比例目标,推动可降解包装产业发展;
  美国:华盛顿州、纽约州相继出台法案“禁止使用聚苯乙烯发泡食品容器、泡沫塑料餐饮具”等,为纸浆模塑产品创造了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海外贸易保护政策显现,除美国“双反”调查、加拿大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外,部分国家可能进一步出台贸易限制措施,对中国纸浆模塑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也对众鑫股份的海外市场拓展带来挑战。
  (二)国内行业政策:聚焦绿色低碳,强化政策支撑与监管
  国内层面,2025年相关部门持续出台政策,推动塑料污染治理、绿色低碳转型,为纸浆模塑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例如:
  (1)中共中央政策: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契合纸浆模塑行业的绿色发展定位。
  (2)上海地方政策:
  2025年8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的决定》,提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绿色低碳产品,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为区域内纸浆模塑产品的推广提供了政策保障;
  (3)各部委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在2025年持续落地见效。例如:
  1、《“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科学推进塑料源头减量,积极推广可降解塑料,健全标准体系;
  2、《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推动纸浆模塑在快递包装领域的应用;
  3、《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等政策,规范了行业生产标准,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头部企业如众鑫股份提升市场份额,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行业发展现状
  (一)政策驱动效应显著:
  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环保产业已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为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全球“限塑令”“禁塑令”持续落地,进一步推动以纸代塑,大势所趋,为纸浆模塑等环保材料行业带来长期政策红利。
  (二)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中国环保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固废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等领域需求旺盛。全球经济发达地区,环保标准日益提高,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以纸浆模塑包装为例,
  (三)行业出口持续提升:
  根椐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之后中国出口美国纸浆模塑产品金额增长较快,这一增长背后,既有需求端的政策驱动、消费者偏好、产品本身优于其他替代品等因素,也得益于供给端机器设备及工艺流程的改进、技术的提升、客户端引领等因素。
  2024年中国出口全球的纸浆模塑产品中,美国以41.3%的金额占比稳居第一,远超澳大利亚(7.0%)、越南(5.4%)等其他市场,成为中国该品类产品最主要的海外消化地,表明美国本土对纸浆模塑的旺盛需求。
  (四)技术升级趋势明显:
  环保技术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资源化方向发展,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推动行业从传统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型。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如全自动成型机、高阻隔喷涂剂、节能降耗系统)形成技术护城河,实现“研发→产品迭代→规模效应→成本优化”的正向循环。
  五、竞争格局分析
  (一)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环保行业正从分散竞争向龙头企业引领的格局转变。以纸浆模塑为例,截至2022年,国内企业约4000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仅约300家,呈现“小而散”特点。然而,在餐饮具和精品工业包装等细分领域,集中度显著提升(餐饮类CR5[前五企业产量占比]达50%,精工包装类CR5高达75%),具备技术优势、资金实力和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二)差异化竞争加剧:
  细分领域专业化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和客户绑定建立竞争优势。众鑫股份凭借自主研发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工艺适配系统,相较于依赖外部采购设备的同行,公司通过自主设计、制造与迭代设备,构建了深厚护城河,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竞争壁垒高筑。在客户服务方面,从供应商到合作研发伙伴的角色升级,公司通过嵌入式研发支持与数据协同深化客户依赖,参与客户新产品开发阶段,提供材料测试与模具设计支持,形成“研发即绑定”。
  (三)跨界竞争逐渐显现:
  传统工业企业和科技公司凭借技术积累和资本优势进入环保领域,加剧行业竞争。
  (四)行业主要规划及政策
  1、海外纸浆模塑行业的主要行业政策如下:
  ■
  2、我国纸浆模塑行业的主要行业政策如下:
  ■
  公司主要从事自然降解植物纤维模塑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业务聚焦于以可再生植物纤维为原料、制造环保、可完全生物降解的一次性及功能性包装制品。公司业务已从传统餐饮具向高附加值的工业包装延伸,形成“双轮驱动”的产品格局。
  一、主营业务构成
  1、一次性环保餐饮具(传统优势板块)
  (1)产品类型:餐盒、杯盖、托盘、碗碟、刀、叉、勺等;
  (2)原材料:主要采用甘蔗渣浆(来自制糖业废弃物),辅以竹浆、木浆等;
  (3)特性:可自然降解,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无毒无害、耐油耐热;
  (4)应用场景:外卖平台、连锁餐饮、商超生鲜、航空铁路配餐等;
  (5)代表客户:AmerCare Royal、Huhtamaki、Bunzl、Sabert、World Centric、
  Eco-Products、海底捞、盒马鲜生等。
  2、精品工业包装(战略新兴板块)
  (1)切入方式:通过2025年收购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快速布局;
  (2)产品类型:消费电子内衬(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缓冲托、高端化妆品礼盒内托、保健品定制化缓冲结构、高档烟酒防震防潮一体化包装
  (3)技术优势:精密模具开发、表面精整处理、结构轻量化设计;
  (4)客户群体:全球知名3C电子品牌、各种高端烟酒礼盒包装、日化企业、跨境电商及奢侈品供应链。
  三、市场分布
  1、国外市场:主要市场为北美(美国为核心)、欧洲(德国、英国、北欧)、日韩及东南亚;
  2、国内市场:依托“禁塑令”及“双碳”政策,加大了在商超、连锁餐饮、生鲜电商等渠道的渗透力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561.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2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7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7,743.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437.6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0元,共计募集资金67,733.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7.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75.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包括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2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2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现金管理产品包含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活期存款或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保证公司行业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已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金额为14.27万元,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已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方案需重新规划,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目前仍在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信息
  (一)机构基本信息
  ■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项目组基本信息
  1、主要项目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滕培彬,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新和成、建业股份、杭华股份、咸亨国际、唐山华熠、那然生命、盈方微、晶华微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辉,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郑耀祥,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华塑科技、和泰机电、宏鑫科技、众鑫股份、同星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五)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天健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天健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已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诚信状况良好。
  同时,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天健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续聘天健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拟对众鑫股份永昌工厂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众鑫股份永昌工厂拟报废处置部分设备,经公司生产、工程、研发、技术四部门现场鉴定,认为该批设备因技术升级、能效低,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更新改造及维修成本较高,已无实际使用价值,符合报废标准。
  经公司财务部梳理汇总,本次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原值为5,611.70万元,累计折旧3,715.04万元,报废固定资产净值为1,896.66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报废资产可回收金额以及拆卸费用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固定资产报废影响2025年度母公司损益1,896.66万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有利于盘活存量资源,减少无效资产维护成本,确保公司资产账实相符,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进行报废的该批设备因技术升级、效能低,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更新改造及维修成本较高,经鉴定已无实际使用价值,符合报废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报废处置,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此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对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完成上述资产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6日(周六)9: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上请注明“众鑫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联系人:众鑫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1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6〕5799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230,216.5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702,481.11元。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98,149,241.28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6.8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3,134,31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转增股份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派政策。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 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 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认了2025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并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2025年度薪酬收入
  根据公司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
  注: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取消了监事会。
  宋清福与胡旭翠二位监事参照公司高管并结合其工作岗位考核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9.3万元/年(税前)。
  (四)高管薪酬方案
  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考评委员会结合公司具体业务制定。
  非高管岗位的董事,因其岗位的重要性或特殊性,比照高管且结合岗位的具体特点制定考核方案。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5、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三、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众鑫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04月0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0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董事潘欢欢因在国外参加线上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滕步彬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朱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众鑫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和《众鑫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6〕5799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230,216.5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702,481.11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98,149,241.28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6.8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8,793股,以此计算预计转增40,895,517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3,134,310股。最终股本数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佘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晏)》《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文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滕步彬、季文虎、滕步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金额可在各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出资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则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出资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公司将确保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出资比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内,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融资事宜。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财务部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和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二)广西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三)ZHONG XIN ECOWARE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
  (四)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鑫股份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众鑫股份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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