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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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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4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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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电池鹏华”,扩位简称为“电池ETF鹏华”。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4月17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 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与赎回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4.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分股及其现金替代、非上交所上市的成分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4.3 申购与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及时公告或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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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九个运作周期为2025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15日进入第九个自由开放期。本次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5月15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开放赎回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5月13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3.关于第十个运作周期内受限开放的净赎回数量和净申购数量控制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在本基金的第十个运作周期内,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申购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道申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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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赎回时单笔最低赎回基金份额为1份;账户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5.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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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归入基金财产。
  6.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比例详见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I类份额)、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健康环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丰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研究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金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普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匠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招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年年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0-3年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成长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宁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致远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民丰盈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鑫远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泰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新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稳健鸿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安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精选群英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华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鹏华沃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成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价值远航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双季享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增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畅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创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稳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睿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和E类份额和F类份额)、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I类份额)、鹏华芯片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高端装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信用债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远见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丰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智投80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双季红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益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双季乐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永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智投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医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品质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精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科技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绿色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添泽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共赢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中证电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制造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启航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睿享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睿和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I类份额)、鹏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之间的基金转换。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产品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在开放期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份,持有跨四个封闭期且在其后开放期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 0.6%,赎回费率为 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0 元
  转出金额=10,000×1.08=10,800 元
  补差费(外扣)=10,800×1.5%/(1+1.5%)-10,800×0.6%/(1+0.6%)=95.19 元
  转换费用=0+95.19=95.19 元
  转入份额=(10,800-95.19)/1.05=10,195.06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份,持有跨四个封闭期且在其后开放期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195.06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 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5)对于转出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余额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转出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7.2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江苏银行、江南农村商业、交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农商行、福建海峡银行、宁波银行、微众银行。
  2、证券(期货)销售机构:渤海证券、万联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金公司、国投证券、国金证券、民生证券、西南证券、华鑫证券、申万宏源西部、开源证券、中信建投期货、第一创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申万宏源、长城证券、中泰证券、光大证券、中信期货、广发证券、中金财富、国泰海通证券、西部证券、中信证券(山东)、长江证券、国新证券、大同证券、华创证券、南京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华宝证券、华西证券、天风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万和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汇成基金、雪球基金、苏宁基金、京东肯特瑞基金、中国人寿、北京展恒、和讯信息、诺亚正行、上海好买、陆基金、上海天天、深圳众禄、浙江同花顺、盈米基金、基煜基金、万得基金、蚂蚁基金、上海利得、腾安基金、创金启富、大连网金、联泰基金、度小满、中证金牛、意才基金、上海长量、海银基金、阳光人寿。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包含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至1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一般为5到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且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售前或在自由开放期前通过规定媒介公告。如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比例确认。
  3、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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