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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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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26年4月14日起,取消对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限制。
  (2)本基金设置了总规模上限,若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上限,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根据法规及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总规模上限及具体确认规则详见本公司已发布的及将来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情况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以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业务规则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网站信息,并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咨询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关于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即2026年4月23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第十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本基金第十二个封闭期为自2026年4月23日起(含该日)9个月。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自2022年3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业务时,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做调整。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及当日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开展及费率折扣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与活动的代销机构所有,费率折扣及对应的业务办理规则由各代销机构决定和执行,若优惠活动或代销机构业务规则变更,请以各代销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该投资者申购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1+0.60%)=9,940.36元
  申购费用=10,000.00-9,940.36=59.64元
  申购份额=9,940.36/1.0500=9,467.01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得到9,467.01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06%,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该投资者申购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1+0.06%)=9,994.00元
  申购费用=10,000.00-9,994.00=6.00元
  申购份额=9,994.00/1.0500=9,518.1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06%,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得到9,518.10份A类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对于申购后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除此之外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均为1.00%,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的基金份额,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0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1.00%=105.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105.00=10,395.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395.00元。
  5.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本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的有关事项请参见电子直销平台的相关页面、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15楼、16楼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网址:http://www.wjasset.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6.2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
  网址:www.wjasset.com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不公开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等),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这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这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债券发行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16楼
  联系人:王荻
  联系电话:021-38909717
  邮政编码:2001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1)。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14日,即2026年4月14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联系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4、授权效力的认定如下: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2)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票。
  (3)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4)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可做出;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上述表决继续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联系人:林奇
  4、见证律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1、《关于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2、《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1:
  关于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5年10月17日,本基金触发了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本基金持续运作,并在后续期间积极开展营销工作。
  为实施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等。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附件2:
  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6年5月14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有效。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如果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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