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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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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股本扣除回购库存股后的数据填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71.36%~118.55%,本期利润增长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一是本期出售越秀资本部分股权,确认处置股权的投资收益;二是本期按权益法确认越秀资本、广州资产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2.48%~8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期公司根据重要性原则,将联营企业越秀资本投资收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部分进行穿透认定,另一方面是公司本期将处置越秀资本部分股权所确认的一次性投资收益予以剔除,上述两项合计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0.73亿元,均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 四、风险提示 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将在2026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初步估算,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一01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59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出售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最高成交价为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9,766,2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出售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实施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4、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9,5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亦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 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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