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000万元投资嘉兴星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0%(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出资比例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该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且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前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决策失误、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把握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及投资机遇,公司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的优势,通过共同投资的方式,提升公司对前沿领域、前沿技术的理解和认知。因此,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嘉兴星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0%。 公司与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 (二)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其他基本情况 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团队经验丰富,公司经营正常。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除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范燕芳 ■ 3、艾可仁 ■ 4、刘雅琪 ■ 5、黄希尧 ■ 6、杨溢 ■ 7、王毅彬 ■ 8、黄东晓 ■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注: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投资方、总出资额以及各投资方出资比例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1名由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其他两名由基金管理人指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按一人一票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应取得2/3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通过。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且在相关事务中无权代表合伙企业。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费率为基金实际出资总额的2%/年。管理费仅在投资期收取,退出期不收取,具体计算和支付方式如下所示: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于本合伙企业(本基金)全部实缴资金到达基金财产账 户之日起计提,并于计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本合伙 企业实缴资金的2%,退出期和延长期无需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方式如下: H=Ei×2% H:投资期应支付的年度管理费 Ei:合伙企业每期已实缴资金若存续期内存在后续实缴出资的,按照该笔实缴出资金额及其到达基金账户日对应运作年度的剩余时间进行折算。 管理费支付由管理人计算核对无误后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合伙企业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提前终止,管理人已收取的管理 费清算时不予退回。 为避免重复缴纳管理费,全体合伙人在此共同确认,各合伙人缴付的出资额已包含管理费,管理费从合伙人缴付的出资中支付,各合伙人不需要另行支付管理费。 (2)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基金的可分配收入,扣除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管理费、托管费、税费等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后,应当按照下列分配方式 及顺序进行分配: 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出资: 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合伙人实缴出资全部收回上述分配完成后,剩余部分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剩余部分按照 8:2 进行分配,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 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获得资本增值,以良好的业绩为合伙人创造价值。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货币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二)投资金额 基金总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出资比例为50%。(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出资额及公司出资比例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三)合伙企业名称 嘉兴星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应提交至基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自全体机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全体自然人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可通过电子签约系统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电子签约平台小程序、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签署,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合伙人授权签署电子合同的账号见《有限合伙人信息表》中的电话。电子签约服务(即信息系统技术服务)提供商为上海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可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提升公司对前沿领域、前沿技术的理解和认知,把握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及投资机遇,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六、风险提示 1、该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且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前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决策失误、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