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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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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有效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固定收益类或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直接由经营层审批决定,不包括在上述额度之内。
  (三)投资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不超过182天)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R2稳健型)或券商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风险等级≤R2中低风险)。
  (四)投资期限
  授权公司董事长会同经营层在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后与有关方面签订相关协议。本决议有效期一年。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在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效盘活流动资金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会同经营层在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后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9,730,481股,发行价格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27,398.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632,595.83元。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30,865.09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投入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研究院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是利用“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预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约31,000万元。
  注2:总投资额合计数不包含“研究院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投资额。
  注3: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5亿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推进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以提升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投资回报。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有效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单项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有明确的收益分配方式,并不涉及任何风险投资品种,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4)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任意时点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4亿元(含),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核定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会同经营层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且单项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质押的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运行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相关产品存在受市场波动而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不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后,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等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相关情况。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泰和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该业务公司可优化货币结构,减小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
  2、交易种类: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3、交易金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 6,000 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操作,但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伴随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该业务公司可优化货币结构,减小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累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期限及授权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授权董事长会同经营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财务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套期保值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或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套期保值业务;
  2、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的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做好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交易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团队能力、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
  5、对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因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办公地址由“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搬迁至“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滨海路240号”,注册地址相应变更。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变更事项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议案经股东会审议后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在办理完成办公地址、注册地址变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第十二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西全先生、迟海平先生、马千里先生、初航正先生、李贺先生、顾丽萍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唐长江先生、邱新平先生、王晨明女士、王洪光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附后),其中邱新平先生系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王晨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董事任期自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西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本公司芳纶筹建办主任、芳纶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泰和乐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宋西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700,000股。
  迟海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设计室主任,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氨纶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裁。目前兼任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迟海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560,000股。
  马千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00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目前兼任烟台经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泰和新材(宁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千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315,000股。
  初航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25年6月,历任烟台市芝罘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员,烟台市芝罘区组织部组织科科员,烟台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科员(市财政局办公室帮助工作),烟台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市财政局办公室帮助工作),烟台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行政事业资产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其间挂职任海阳市方圆街道宅子头村第一书记、主持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工作),烟台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烟台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烟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等。2025年6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初航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
  李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2002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团委副书记,海阳市碧城工业区管委招商部副主任,烟台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副科长;2014年8月至2019年2月,任烟台市人民政府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任烟台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派出二科正科级干部;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烟台市审计局农业审计科科长;2022年1月至今,在国丰控股任职,2022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市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李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
  顾丽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员、企业发展部部长助理、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烟台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部长;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合规管理部部长兼审计监督部部长。2022年8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顾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
  唐长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星源材质独立董事、盟固利独立董事。唐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邱新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汉族,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学位。1996年5月至今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工作,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化学电源方面的研究工作,发表科技论文200余篇,申请专利30余项,荣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1项,北京市政府科学技术奖2项。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轩高科独立董事。邱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晨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副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内控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原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咨询专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第二届委员。目前兼任太阳纸业独立董事。王晨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洪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汉族,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高级新材料技术与应用工程师。2016年1月至今任北斗启明(北京)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健康安全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新能源与碳中和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洪光先生深耕石化领域,专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环保、安全、节能、智能装备、仓储物流以及双碳发展等领域相关项目,具备极为丰富的石油化工行业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王洪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4月30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滨海路240号(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2026年0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第10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第2、3、5、6、8-13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程永峰、王吉法、金福海、唐长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0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于2026年05月07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6年05月11日13:5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旭海、于礼玮。
  3、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54”,投票简称为“泰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3)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本集团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集团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869.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277.09万元。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民士达披露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证券代码“920394”)于2026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了《2026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民士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4月1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顾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初航正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董事李贺先生、唐长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为积极回馈投资者,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后的数量(截至议案审批日,共计848,233,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964,66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2,319,137,334.68元、资本公积余额4,085,731,339.27元,留待以后分配。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该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独立董事程永峰、王吉法、金福海、唐长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8、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9、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审计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独立挂牌或上市的公众公司除外),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10、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初航正、顾丽萍、李贺进行了回避。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1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项目贷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保函、保理等业务(具体品种由经营层根据需要与各银行协定)。上述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皆可以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1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1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更名为《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1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17、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次会议仅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审议,投资计划中各具体项目的实施应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18、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19、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20、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2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报告〉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报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2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宋西全先生、迟海平先生、马千里先生、初航正先生、李贺先生、顾丽萍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二届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拟任董事任职资格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讨论通过,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2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唐长江先生、邱新平先生、王晨明女士、王洪光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邱新平先生系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提名。
  拟任董事任职资格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5年4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讨论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自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25、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在表决时,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长江进行了回避。
  公司向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0元(含税)。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2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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