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5年度拟作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啤酒产量3536万千升,同比下降1.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目前,中国啤酒行业处于深度存量竞争阶段。消费端呈现价值化、体验化和场景化特点,啤酒的高端化也向着更高价值的高端化延续。公司顺应啤酒消费升级加快的趋势,持续进行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新产品创新开发,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高品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啤酒。主要产品是惠泉一麦、惠泉纯生、惠泉欧骑士、惠泉鲜啤、惠泉1983和老惠泉系列产品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致,秉承高质量发展方针,固根基、拓空间、笃信念、强执行,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完成啤酒销量22.17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64,030.0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068.3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9.05万元,同比增长23.38%。公司利润指标连续四年实现20%以上增长,经营质量持续向好。
  (1)“酿造中国最好啤酒”品质战略推进
  公司坚持“酿造中国最好啤酒”。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国家实验室建设,依托自主专利技术持续升级酿造工艺与检测体系,深化全流程精细化管控,落地卓越质量管理,坚守“瓶瓶精品、批批精品”目标,以优质品质契合消费者升级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够劲、好喝、不上头”特质愈发鲜明,进一步获得消费者认可,以“老惠泉”为代表的惠泉品牌系列产品销量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2)市场建设步伐不断迈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市场运营模式,强化基地深耕和目标市场拓展,完善市场布局。福建区域,公司深化大泉州核心基地建设,推进县域工程,发挥标杆效应,大泉州区域销量同比增长1.58%,实现连续六个年度增长,销量翻番,市场根基持续巩固。同时,公司强化目标市场拓展,省外区域,公司深化江西、辐射湖南及周边市场。报告期内,赣北区域销量同比增长7.71%,其中高档产品增长84%,公司“基地深耕+目标拓展”市场策略持续推进,市场建设稳步向前。
  (3)产品结构优化和渠道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实施“一麦”重要单品优化计划,推出 IPA 精酿等新产品,促使公司以“一麦”为塔基,以“老惠泉”“惠泉1983”及精酿为引领的中高端产品矩阵进一步完善,中高端系列产品销量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同时,公司聚焦餐饮渠道攻坚,强化流通与电商渠道建设,发力社区零售,推进便捷购、及时达业务,通过多元化渠道拓展,提升运营效能。报告期内,公司易拉罐产品销量占比达50%以上创历史新高;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提升3.22个百分点。
  (4)“东南沿海知名民族品牌”建设强化
  公司持续推进东南沿海知名民族品牌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个性化场景营销,融合海丝文化、惠女风情等地域特色,举办啤酒文化节,沙滩啤酒嘉年华和社区路演等系列活动,让消费者在“闽南民俗”沉浸式场景中感知惠泉品牌文化。同时,公司加大店招、梯视等广告投入,扩大在动车站、机场等人流聚集地的宣传力度;赞助乡村篮球联赛、晋江马拉松等体育营销赛事,深入践行“爱拼敢赢、拼出未来”的品牌精神。报告期内,公司品牌辨识度与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提升至290.35亿元。
  (5)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生产转型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绿色转型,赋能企业高效运营。公司围绕产、供、销三大核心,持续落地酿造智能管控、灌装自动化等关键项目,打通智慧物流仓储、数字销售等产供销协同系统,推进从生产至消费的全链路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底座。绿色生产方面,公司持续深化能效管理,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91%,细分能耗全面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一轮认定,公司智能、绿色、高质量发展步伐持续迈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翔宇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额度、方向及期限
  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陈福存、陈及、肖珉、袁吉锋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宇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会议决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及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和票据融资等。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在融资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本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上述融资相关事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预案》;
  会议决定,公司2025年度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72.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17万元。上述费用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燕京惠泉啤酒(抚州)有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惠安县中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燕京惠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公司2026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林文:男,1978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燕京啤酒(邢台)有限公司董事长、燕京啤酒京南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燕京啤酒冀南销售公司总经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燕京啤酒(丹江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1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结束后收到公司董事长刘翔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刘翔宇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刘翔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翔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工作需要,董事长刘翔宇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翔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副董事长王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刘翔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其他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翔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增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健康地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审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林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林文:男,1978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燕京啤酒(邢台)有限公司董事长、燕京啤酒京南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燕京啤酒冀南销售公司总经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燕京啤酒(丹江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惠泉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2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90,456.49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0,252,098.24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7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上级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6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后4000元/月。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8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3日(星期一)至04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q600573@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易文新先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岳先生,独立董事陈及先生、肖珉女士、袁吉锋先生,董事会秘书程晓梅女士等。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20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3日(星期一)至04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q600573@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程晓梅、陈燕敏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邮箱:hq600573@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耿超
  注册资本:281,853.9341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主要经营业务:酒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商标代理;销售代理。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商品:
  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啤酒及其他产品、包装物回收。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2)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
  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啤酒。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二)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付春锋
  注册资本:37,303.91万元
  注册地址:献县高新技术开发区9号
  主要经营业务:制造、销售啤酒、啤酒原料、酒糟、酵母;酒类经营。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购买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预计将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1999号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项、议案12.01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1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02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2025年8月8日和2025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应于2026年5月14日17:00前到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五)登记地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1999号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100
  联 系 人:程晓梅、陈燕敏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联系传真:0595-87372183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6-005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燕京集团许可本公司有偿使用其持有的“燕京啤酒”商标。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同意继续履行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现协议在持续履行。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0.08%的股权,燕京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本次商标许可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同意继续履行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公司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耿超
  注册资本:34,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主要经营范围:出口企业自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销售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公司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经协商一致而确定。
  2017年4月20日,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燕京集团许可本公司有偿使用其持有的“燕京啤酒”商标:预计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及收取标准为按本公司使用标志的产品实际销售量每瓶收取0.008元人民币,以本公司每月会计报表反映的已实现的使用标志产品的实际销售量为基数计算。
  四、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订双方为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及有效存续的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有权人”)及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使用者”)。
  1.授权使用标志
  (a)从属于本协议订明的条款、条件及协约,所有权人除依本协议规定终止协议外不可撤销地向使用者(包括纳入使用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授予一项不可转让的许可,使之在福建省行政区内生产、销售啤酒及提供相关服务时可有偿使用标志。
  (b)使用者在使用标志时,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有和/或做出有损标志美誉度的行动。
  (c)作为所有权人授予许可使用标志的代价,使用者同意按照本协议所订的条款和条件,并严格遵照国家对啤酒生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d)使用者不得为任何目的而把标志的使用权分许可给任何第三者。使用者控股子公司使用标志,由所有权人根据本协议另行签订协议授权使用。
  (e)所有权人与使用者双方协商确定,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及收取标准为按使用者使用标志的产品实际销售量每瓶收取0.008元人民币,以使用者每月会计报表反映的已实现的使用标志产品的实际销售量为基数计算。
  (f)使用者(含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标志生产的产品,仅限于福建省行政区内销售。
  (g)使用者(含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标志须在使用前将拟使用标志产品的品种、商标设计、定价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2.质量控制
  (a)使用者同意,生产和销售的啤酒的质量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b)使用者进一步同意,展示任何标志时,必须附有适当的注册符号或通知以标明该些标志的注册状况。
  (c)使用者同意只会依照所有权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指示的方式生产、展示及销售上述产品、材料。
  (d)使用者承认,使用者生产这些产品、材料或提供服务,并不会对使用者赋予标志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而标志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仍属所有权人所有。
  (e)所有权人可定期派出一名或多名雇员或授权代表检查使用者的方法、设备和设施,使用者生产的产品及销售服务,以及使用者宣传产品和提供服务时所用的材料。
  3.权利
  (a)使用者承认,标志(不论已注册与否)、标志的注册和日后最终取得的注册、以及标志附带的商誉,皆属所有权人所有。使用者目前或将来均不会声称拥有标志或其任何一项注册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并同意不会争议标志的所有权或有效性,亦不会作出可能在任何形式上对所有权人于标志或其任何一项注册中的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
  (b)使用者同意,使用者每次使用标志皆符合所有权人的利益。使用者不得使用、注册或企图注册任何与标志类似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或其他名称、标志、设计或标识。
  (c)使用者同意与所有权人合作签署、注册及呈报任何为了改善所有权人在标志中的权益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协议,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
  (d)使用者遇有他人对之提出诉讼或索讨赔偿,指称其使用标志侵犯了任何第三者权利的情况,使用者须迅速将事情通知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应决定是否及如何对该项诉讼或索赔申请进行辩护。使用者应与所有权人合作进行所有权人要求的任何辩护工作。
  (e)遇有第三者侵犯了或者可能侵犯标志的情况,使用者须迅速通知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将咨询使用者决定是否及如何处理该实际或者潜在的侵权行为或提出起诉。使用者应与所有权人合作开发及进行所有权人要求的行动。
  (f)所有权人同意,若其放弃本节(e)项权利时,使用者可以继续行使。
  (g)所有权人应根据《商标法》规定,于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及时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注册手续,支付有关费用,以维持注册商标之始终合法、有效注册状况。
  4.期限和终止
  (a)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b)发生以下任何一项事件时,所有权人可向使用者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终止本协议,即时生效,而不必提出要求及毋须司法裁决:
  (i)假如使用者生产的产品及销售服务所需的注册、允许或其他批准被撤消,因此会令到由使用者生产产品及销售服务成为不合法或在商业上不可行;
  (ii)假如使用者或其债权人提请使用者进行任何自愿或强制性破产或无力偿债程序,或假如使用者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把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业务出让;
  (iii)假如使用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所有权人单独合理地认为此项转让对使用者履行本协议造成不利影响;
  (iv)假如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终止;
  (v)假如使用者(含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标志的产品销往福建省行政区外,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协议应该终止时;
  (vi)假如使用者的管理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国家级或省级政府下令使用者更改或者停止提供物品或服务或履行本协议的规定;
  (vii)假如使用者因任何原因停止营业、解散或清算,或停止提供物品或服务;
  (viii)假如经过司法程序或其他方式,确定所有权人不再有权或从未有权使用标志,或者不再有权或从未有权许可他人使用标志。遇有此情况,使用者同意清除标志、产品及销售服务的所有标记,而使用者对所有权人则无任何追索权。
  5.终止或期满的结果
  本协议终止或届满时,使用者须立即:
  (a)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标志;
  (b)把使用者持有或控制的,附有或者显示出标志的所有产品及材料,以及按照本协议第四节产生的所有产品及材料交予所有权人,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c)把所有在公众场所展示的附有标志的标记及宣传品撤回,并将之交给所有权人;
  (d)从任何展示有标志的设备上将标志除去;
  (e)如有需要时,与所有权人合作注销本协议的注册。
  6.许可使用商标:“燕京”及“燕京”系列商标。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取得“燕京啤酒”商标长期使用权。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