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首钢股份,证券代码:000959)自2026年3月27日开市时起停牌。因本次交易各相关方未能就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交易节奏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智新”)的参股股东。 (二)筹划的本次交易基本内容 公司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首钢智新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期间,公司积极与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对交易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自与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后,公司随即组织各相关方有序推进本次交易。鉴于各相关方未能就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交易节奏达成一致意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外部因素,经审慎评估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议案尚未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故终止筹划本次交易无需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五、终止筹划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签署正式实质性协议,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未正式实施,终止筹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筹划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资本运作方案,择机启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证券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首钢股份,证券代码:000959)将于2026年4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